標題: [事故法律車險] 有一個法律問題想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列印本頁]
作者:
T.Y.胖帝 時間: 2007-8-28 01:30 AM 標題: 有一個法律問題想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我之前出了伊次車禍在高速公路上 對方是台灣化學纖維的運輸車 鑑定委員會2次判定對方百分百的肇責 事後我因為對方不聞不問便對司機提告訴(業務過失傷人) 開了第2停的時候因為對方帶了家眷 法官又替她求情我便應允與他刑事和解原諒他 (當時並無提民事訴訟的問題)
線在跟台灣化學在打民事訴訟官司 他們的律師辯稱(你已經與周先生和解了所以我們沒有責任賠償你)我告訴他我當庭有說過 我原諒周先生但是我會提出民事訴訟 他說請我調紀錄再說= = "
我想請問依下這樣我真的無法向台化索取理賠嗎
還有如果要吊刑事庭的記錄我該如何申請呢
9月3日要開言詞辯論庭所以我想先來請教看看 謝謝各位大大 拜託了
作者:
ST仙履族 時間: 2007-8-28 01:35 AM
原帖由 T.Y.胖帝 於 2007-8-28 01:30 AM 發表
我之前出了伊次車禍在高速公路上 對方是台灣化學纖維的運輸車 鑑定委員會2次判定對方百分百的肇責 事後我因為對方不聞不問便對司機提告訴(業務過失傷人) 開了第2停的時候因為對方帶了家眷 法官又替她求 ...
上YAHOO知識詢問
很快就有解答了
祝你訴訟順利
作者:
seiko 時間: 2007-8-28 01:47 AM
刑事和解並不代表民事也和解,這根本是2碼子事,對方擺明了是想唬你,建議你再加上一條精神賠償吧.....
作者:
小歐 時間: 2007-8-28 03:13 AM
刑事的部份是針對人受傷的部份,民事則是以車子部份為主.刑事的追訴期是六個月,民事的是二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