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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事故法律車險] 有一個法律問題想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列印本頁]

作者: T.Y.胖帝    時間: 2007-8-28 01:30 AM     標題: 有一個法律問題想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我之前出了伊次車禍在高速公路上  對方是台灣化學纖維的運輸車    鑑定委員會2次判定對方百分百的肇責   事後我因為對方不聞不問便對司機提告訴(業務過失傷人)   開了第2停的時候因為對方帶了家眷  法官又替她求情我便應允與他刑事和解原諒他 (當時並無提民事訴訟的問題)
線在跟台灣化學在打民事訴訟官司 他們的律師辯稱(你已經與周先生和解了所以我們沒有責任賠償你)我告訴他我當庭有說過 我原諒周先生但是我會提出民事訴訟   他說請我調紀錄再說= = "  
我想請問依下這樣我真的無法向台化索取理賠嗎
還有如果要吊刑事庭的記錄我該如何申請呢

9月3日要開言詞辯論庭所以我想先來請教看看   謝謝各位大大  拜託了
作者: ST仙履族    時間: 2007-8-28 01:35 AM

原帖由 T.Y.胖帝 於 2007-8-28 01:30 AM 發表
我之前出了伊次車禍在高速公路上  對方是台灣化學纖維的運輸車    鑑定委員會2次判定對方百分百的肇責   事後我因為對方不聞不問便對司機提告訴(業務過失傷人)   開了第2停的時候因為對方帶了家眷  法官又替她求 ...

上YAHOO知識詢問
很快就有解答了

祝你訴訟順利
作者: seiko    時間: 2007-8-28 01:47 AM

刑事和解並不代表民事也和解,這根本是2碼子事,對方擺明了是想唬你,建議你再加上一條精神賠償吧.....
作者: 小歐    時間: 2007-8-28 03:13 AM

刑事的部份是針對人受傷的部份,民事則是以車子部份為主.刑事的追訴期是六個月,民事的是二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