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外觀] 好康的 [列印本頁]
作者:
廖建豪 時間: 2005-11-15 01:22 AM 標題: 好康的
遠東e通聯名卡‧震撼上市】全台首發交通票證聯名卡—遠東e通聯名卡震撼上市!94/12/31前申辦,核卡送電子收費e通機,馬上為您省下NT$1,300
需要服務的跟我說一下
作者:
oosty 時間: 2005-11-15 09:01 AM
這不算好康的吧......
之前就有討論過了,反應不太好喔!
作者:
andyting 時間: 2005-11-15 09:29 AM
如果沒錯的話
我看過申請書
持卡人需自行負擔電子收費e通機安裝費199元(不得自行安裝)
核卡後三個月內消費未滿20,000元,須收取e通機部份購置成本499元
若無任何一筆消費,則收取1,300元
報告完畢~
作者:
黑騎士 時間: 2005-11-15 10:10 AM
那到最後還不是要花錢,有便宜到嗎?
作者:
andyting 時間: 2005-11-15 10:14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黑騎士 at 2005-11-15 10
:
那到最後還不是要花錢,有便宜到嗎?
所以就各人心中一把尺囉~
作者:
luwensam 時間: 2005-11-15 10:39 AM
好像被交通部還是高公局給砍了
現在那台機器好像不能賣的樣子~
所算是信用卡贈品也不行
作者:
oosty 時間: 2005-11-15 11:02 AM
弊案都還沒了結,能不能做都還不知道.....
作者:
TAi 時間: 2005-11-15 11:23 AM
等吧 遠東有發卡量的門檻
如果到時候沒有到達一定的量
一定會有更多的優惠會出來
不過加值要收手續費 真的太誇張了
比較傾向利用月結帳單或是信用卡方式收費
不過以政府的辦事效率 等吧
作者:
rin 時間: 2005-11-15 06:41 PM
<<轉載>>
消基會10/20公布的新聞,相信大家都已經注意到了,由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得標廠商遠東電子主導販售的"車上感應器",粗估裝置費用高達2,249元,且正透過各種直銷與搭售方式(如:遠東銀行信用卡)向消費者推銷。但是,遠東電通推銷的是可以搭配信用卡與電子錢包的IC卡,如果消費者想單純使用只有高速公路收費功能的IC卡,裝置費只要台幣300元左右。因此,立法院10/20日審查交通部95年度預算時,已經做成決議:要求高公局責成廠商提供"基本型車上感應器",並開放除遠東電子以外的其他廠商自由競爭,到時消費者將有更多的選擇。所以,請大家千萬不要當第一批冤大頭,因為遠東電子的感應器裝了就不能退費,一定要三思!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簡稱ETC)BOT案,遠東電子總投資額約為70億元,93/4/27簽約,特許期間為20年,預計95/1/1開放部分車道使用,99/7/1全面採行電子收費。姑不論其他背後商機,遠東電子在實施電子收費後,高公局將按月依一定公式給付遠東電子委辦費,粗估比例約為3%。各位知道這是怎樣一個數字嗎?我可以告訴大家,目前高速公路年收約200億元,實施電子計程收費後,約可增加30%,也就是260億元,乘以3%,就是7.8億元,再乘以全面採行後的特許期間民國99~112年,約為101億元,遠東電子等於保證收益30億。如果再加上"車上感應器"裝置費用,又會如何呢?我再告訴各位,全台現有車輛約1,200萬台,其中約有1/2,就是600萬輛經常行駛高速公路,其中就算只有一半的人選擇使用遠東電子的"車上感應器",2,249元*300(萬輛)=67億4,700萬元。遠東電子輕輕鬆鬆就可以賺進100億!總之,請告訴想要使用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各位頭家,再忍一忍,在今年底之前,都先不要急著做決定,免得真的變成冤大頭!
作者:
rin 時間: 2005-11-15 06:42 PM
<<轉載>>
2005.10.20 中國時報
安裝費過高刷卡限銀行消基會:ETC海削車主 黃筱珮/台北報導
明年元月起,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正式上路。消基會接獲消費者投訴,不滿遠通電收公司「海削」車主,使用電子收費系統,車主得先繳新台幣二二四九元。且信用卡扣款也只限定遠東和台新銀行兩家聯名信用卡,消費者簡直被「五花大綁」。消基會認為,遠通電收有「藉機綁卡」、圖利特定業者之嫌,促請公平會介入調查。
消基會表示,ETC攸關全國五、六百萬以上汽車車主,事關重大,接獲消費者投訴後,立刻進行了解,發現問題重重。認有圖利特定業者之嫌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車主要使用電子收費系統,每一輛汽車均須裝置一台車上機(讀卡機),基本收費一千三百元、車上機應至指定車廠安裝,再收安裝費一九九元,車上機必須裝置電池才能使用,電池每顆五十元(9V方型鹼性電池,無法重複充電使用)。此外,每具車上機應另行搭配儲值型加值卡片,消費者購買儲值卡片時,先支付押金二百元、使用儲值卡片前要加值,每次加值最低金額五百元。
以上林林總總名目收費加總後,消費者至少要先繳交二二四九元以上,才能上路使用電子收費車道。相較美國11州制度嚴苛李鳳翱批評,遠通電收公司規畫的收費方式名目太多,總金額也高,並不合理。和美國相比,美國東北部紐約州、紐澤西州和賓州、馬里蘭州、維吉尼亞州等十一個州採用「E-ZPass」的電子收費制度,使用者只要付十元美金(相當於台幣三三三元)車上機押金即可,不用可退錢。採信用卡扣款,也不限定哪家銀行。
李鳳翱說,台灣業者高價販售車上機,售後不退,再以機綁卡(儲值卡)、綁電池、綁押金、最後再綁信用卡,將消費者「五花大綁」、「層層剝削」的經營模式,真是令人驚奇的BOT現象!
李鳳翱並指出,遠通電收僅與遠東銀行、台新銀行兩家公司合作,該二家銀行廣告宣傳如火如荼,辦卡即能以低價或免費方案獲得車上機。國家公共建設與私人機構合作到這種地步;民眾享受國家建設之際,卻得申辦特定銀行的信用卡,實在不當,呼籲公平會介入調查。
作者:
白雲飛 時間: 2005-11-16 07:48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oosty at 2005-11-15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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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都還沒了結,能不能做都還不知道.....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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