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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雲林] 小心喔政府缺錢喔!這個在古坑往斗六雲科大(過了溝垻)的外環道路!大家過去小心點 [列印本頁]

作者: lwcjacky    時間: 2008-5-31 01:07 AM     標題: 小心喔政府缺錢喔!這個在古坑往斗六雲科大(過了溝垻)的外環道路!大家過去小心點

財政部長說  請民眾趕快去繳沒有繳的罰單!! 好樣的回答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29/11/106t4.html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80529/400517.html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 ... 08052900912,00.html
沒想到今天就被拍了

有喔 有警告標語喔  而且在拍照地點的兩百公尺前  注意看喔 真的有警告標語喔

但是這個警告標語到底有多大呢??  
1.放在地上最不明顯的位置
2.這樣的大小試問有多少用路人看的到
依據 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四日 公(發)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中第七條之二第二項定明:
「對於前項第九款(即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
於規定之最低速限。)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
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須至少於 一百公尺 ,於
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須至少於 三百公尺 前,明顯標示之。」

請問各位大大  大家覺得~~~~~  這個標誌有所謂  明顯標示之嘛


這就是害我荷包失血的元兇
超速被拍是我自己超速不對  但是說真的我沒有犯意  
是不是可以跟馬總統一樣無罪 這裡速限是60啦 不過因為focus太穩了太好開了 開70的時候感覺只有40

警員看到我拿手機在拍  馬上也用他手上的相機拍我  我們兩個就互拍一下
http://www.wretch.cc/video/lwcja ... mp;o=time_d&p=0
接下來拿手機去拍他  以上是跟警員的對話
我的語氣很氣憤啦! 不過這個警員講話算是客氣啦! 我也感覺到他的無奈!
我拿手機錄影  他也一樣拿錄音筆錄下我跟他的對話!
前天才漲油價  馬總統也說要節能! 結果他引擎蓋打開 在裡面收聽收音機還開冷氣!
不是說怠速三分鐘就要開罰單嗎?  他回我說那是只有在台南才有!
呵呵!
結果今天開車出門不到半個小時
看到一台拍照抓測速  兩台在路口抓闖紅綠燈 沒戴安全帽
只能跟大家說  現再政府很缺錢  大家開車騎車出門小心一點了 呵呵!
作者: c.ch    時間: 2008-5-31 02:40 AM


作者: 阿德曼    時間: 2008-5-31 03:23 AM

版大的作法小弟絕對認同.
今天政府(警察)要執行交通違規事件.
我絕對認同.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格.
而政府在執法上太不夠光明.
警察先生~你不該以這種方式來啊.
以這樣變相的做法.真是可恥.
希望其他朋友能像版大一樣.將這種可恥的事件公諸於世.
讓社會大眾看看我們的人民保母是這樣的........
作者: RC    時間: 2008-5-31 03:31 AM

唉.....現在全省到處都馬抓很兇
三更半夜也看到埋伏的員警在抓紅燈右轉
還是乖一點好!善待那四個小朋友!
作者: Fo晴天ouS    時間: 2008-5-31 08:21 AM     標題: 水水水~~~~

就是要這樣!!!
警察都不做好,人民被開罰單多硍阿@.@
推推推~~~~~
作者: Karl    時間: 2008-5-31 10:42 AM

那邊抓很兇阿~

之前有車友就被拍過了~
作者: pihusabu    時間: 2008-5-31 10:53 AM

警察加油
抓光這些違規駕駛
開單是幫國家賺錢
開單的錢又不是警察自個收
你不違規警察就不會找你麻煩
開個冷氣就說浪費納稅人的錢
警察也是有納稅的
作者: 死神向前衝    時間: 2008-5-31 11:03 AM

我也贊成執法者該以身作則~
Fo晴天ouS 發表:
就是要這樣!!!
警察都不做好,人民被開罰單 ...


作者: lwcjacky    時間: 2008-5-31 12:13 PM

pihusabu 發表:
警察加油
抓光這些違規駕駛
開單是幫國家 ...

謝謝指教  

我承認自己超速被抓 我的文章裡面寫的很清楚了

可是我氣憤的就是  放那麼小的一個標語在那邊

我並非故意要超速 我只有開七十幾  而且說真的

我並不知道我開多少 因為開車是看前方而不是眼睛盯著儀表板

所以我才會那麼氣憤

1.我認為道路速限設定有問題  雙向兩線道20米寬的道路速限60 我認為不合理
2.警示標語故意擺在地上 而且還哪麼小 分明就是為了要合理他們的執法性 但是民眾根本就看不到
   這也是我賭爛的地方
3.為什麼民眾怠速要罰  警察不用  好我也可以接受因為他們值勤很辛苦 可是政府不是說要節能嘛?
   要減碳阿? 已經在樹蔭下了 可以吹電風扇吧


我po這篇文章沒有意思要引起口水戰   而且是要提醒雲林縣的車友 經過這路段要小心

但是請問大大  您是否曾經不小心超速過?
作者: pihusabu    時間: 2008-5-31 12:32 PM

lwcjacky 發表:


謝謝指教  

我承認自己超速被抓 我的 ...

我也沒別的意識
只是我家前的公路(台14埔霧公路)
光五月就發生4起重大傷亡事故
幾乎都是超速過線發生的
而且都是外地來的
標示牌也一大堆但還是........
作者: focusst3512mq    時間: 2008-5-31 12:42 PM

又是個讓我討厭的東東~~

版大,你做的真好,如果是我還會跟環保局的人反應,
順便問問是不是只有台南才要罰,

開單時,記得開他個人,要不他的那張罰單還不是全民買單
作者: cckerer    時間: 2008-5-31 01:08 PM

版大與警仔互照  真是有趣  不過個人覺得測速的目的是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而非為業績而苦了人民的血汗錢  而且車流量不多的地點真的需要開那麼慢嗎  不見得  除非行人很多 或是像市區學校附近  個人淺見....
作者: aresdi    時間: 2008-5-31 10:26 PM

我今天才經過    還開蠻快的.....
作者: 小于    時間: 2008-6-1 02:21 PM

lwcjacky 發表:


謝謝指教  

我承認自己超速被抓 我的 ...

我也覺得現在的條伯伯還蠻............的
只有圈圈跟叉叉想問候一下~~
雖然有業績壓力~~但是~~
為啥只抓超速及違規ㄋ~~
只因為好抓ㄚ~~~<台灣人得駕車習慣>
看到他們有依規定放標誌是沒錯~~有他有警告你了~
但放再旁邊小小的不經易就看不道‵~~是有點小漏洞~(但合乎規定.因為他有放)
為啥天天抓超速及違規ㄋ(容易就站崗而已)~~一堆案子破不了.不管大案或小案
你看~~一件偷竊案花了幾年還破不了~~(業績怎麼來)在外面站崗一天(一ㄍ月的業績就有了)
當然警察也是有很忙的~~業務量大~工作勤務多~~等等(摸魚的也一堆)
所以幾乎所有得工作都是菜鳥做的~~SOO工作量大呀



吐吐口水就好~~別想太多嚕~
作者: 小于    時間: 2008-6-1 02:38 PM

pihusabu 發表:


我也沒別的意識
只是我家前的公路(台 ...

恩雖然他們開單是幫國家賺錢
開單的錢又不是警察自個收(他們收業績丫)
為啥有業績壓力~~就怕那些領錢又不做事的丫
正常的業績來自於一些大案小案~~及一些工作
但我覺得條伯伯一些正常的案子可多做些~沒危害到交通安全的違規可少做些~
躲起來當個有牌的狗仔~~跟人民鬥智哪裡容易出現漏洞及不注意(限速70突然降到50的路段)
以這些精神去辦理其他案子 ~~不是挺優的



我了解大大氣憤的意思~~
我老家也住在山區~~
一到假日車多就算了~~一堆外來車不熟路況還猛超車
跟你們說一下~~有些彎道連在地人到那都不會超車
而你們ㄋ搞不好第一次來~~或來幾次而已~就想衝
也不想想鳥毛都沒長齊就想飛~~
別造成當地人及用路人的困擾~~
作者: leebee    時間: 2008-6-3 11:01 PM


作者: monkey0714    時間: 2008-6-4 12:20 PM

上次經過也有發現...幸虧當時只開50...
再說一個地點...
從石柳班往斗六的路上...
過橋...在靠近酒店那也有在拍喔...
不過都是晚上在拍...早上還沒看過..
那段速限應該是50..
作者: aresdi    時間: 2008-6-4 12:50 PM

靠近福懋科那邊嗎?   還沒到黑松

我每天經過沒有遇到   

那邊有拍阿   我都晚上7點多都會經過

希望別拍到我
作者: pc12966    時間: 2008-6-4 09:30 PM

應該是福懋科往斗六剛過大華橋的下坡那家酒店,一次下班經過發現後照鏡閃了一下,嚇了一跳, 但好久了都沒收到耶
作者: monkey0714    時間: 2008-6-5 05:06 AM

啊知....
機型應該跟照片裡的一樣...
總而言之..
過橋之前請減速..
那邊既有抓闖紅燈.
也有在拍超速...
是個好景點...
作者: lwcjacky    時間: 2008-8-18 07:36 PM

這件事情 我想大概就是這樣了
已經過了三個月 罰單都還沒收到.....  我想這應該是警察大人抽掉了吧~!~
為什麼可以讓我這麼肯定  被抽掉了呢?
因為同一路段 經過的時候  大概三個禮拜前的事情~
現在立了一個比照高速公路上面提示前有測速照相的牌牌 好大一個
看到的時候感覺到很溫馨
原來警察伯伯反應還是有效果的^^
現在經過那路段 不管有沒有看到照相機  時速絕對不超過70 c c
作者: tsugi    時間: 2008-8-21 12:25 AM

lwcjacky 發表:
這件事情 我想大概就是這樣了
已經過了三個 ...

剛進外環道馬路上那裡有限速警示,你開太快沒看清楚吧

另外標示牌這東西屬交通部管轄,交通部沒有明文規定標示牌的尺寸

請向交通部反應

另外警政署恢復偷拍取締,警政署歸內政部管轄,基本上偷拍

你不認同可以向內政部反應

你說的抽單,建議你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這種事很敏感,是不是別的車友

超速都像你一樣拍來拍去,po在網上就能抽單?

這篇還是快刪掉吧,不要作不良示範
作者: chinghao    時間: 2008-9-25 10:56 PM

我4月份在石榴班橋頭被拍
限速50 測的速度113
超速63公里
依法罰金8000元
大牌扣押3個月

現在不服舉發
申訴中~~
作者: 嘉嘉嘉嘉    時間: 2009-4-16 05:02 PM     標題: 噗~剛才ㄑ郵局領件我ㄝ中獎了~"~

我是晚上10點多滴照片= ="靠速限60..7x
貪污罪搞不定就拿老百姓砍頭= ="下次開龜速才能ㄌ@@"
雖然超速是不對ㄉ...但它~~~ㄝ太不明顯ㄌ>o<
而且被偷拍還不知被偷拍了= =真受傷!!事隔一個月收到紅單
才知流血ㄌ@@
作者: fighterpop    時間: 2009-5-19 09:58 PM

chinghao 發表:
我4月份在石榴班橋頭被拍
限速50 測的速度 ...

原來你的大牌是被扣了,我天天在中水局看到大大你的車車,想說這台小佛怎麼沒有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