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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事故法律車險] 急徵求行車事故法律相關人員 [列印本頁]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11:11 AM     標題: 急徵求行車事故法律相關人員

98年2月8號,大約晚上8點18分,在華美一路打左轉方向燈,左轉快到仁德四街路口時,被一台從華美一路逆向閃車、變換車道、騎很快的機車(xx2522)撞上右側,撞上同時,我的轎車(3920-KA)已經停止,下車查看,一台機車(xx2522)卡在我轎車右前輪與輪弧中,當時機車(xx2522)並未倒下,謝媽媽(駕駛人)一直想要牽移機車(xx2522),當時我跟謝媽媽(駕駛人)說:不要動車子,人先離開機車(xx2522),但,機車(xx2522)還是被移後退慢慢牽倒下,於是我到店家借張椅子給謝媽媽(駕駛人)坐下,請店家報警,等待警方來處理。

隔天到謝媽媽家~問謝媽媽是怎麼撞到我的~她說~因為要閃我前方的車子~所以沒看到我才撞到我

行車鑑定上~機車逆向說沒逆向
              機車移動現場說沒移動
              機車撞到我~說~我撞到她

結果我被判提起公訴過失傷害~請問要如果解決

如有相關人員可解決的~請留言或留電
我的電話0936889975或0988250222
謝謝謝謝
作者: 小P    時間: 2009-11-26 11:19 AM

華美一路是單行道嗎?
作者: 台南阿志    時間: 2009-11-26 11:33 AM

跟你分享一下,我之前騎車也遇過一件事故,
我騎車在慢車道上,因慢車道上有違規停車,
所以我閃到快車道上,此時有位路人沒走斑馬
線,也沒走行人天橋,直接穿越雙黃中線,這
時我剛好撞上他,後後來也有和解,但也是被
認定我傷害他,吊扣駕照一年!
我申訴好結果是說,雖然對方違規在先,但因
為我致使他受傷,所以我仍有責任,縱使有和
解仍是要吊扣!
作者: love3000gt    時間: 2009-11-26 11:46 AM

台南阿志 發表:
跟你分享一下,我之前騎車也遇過一件事故, ...

就難道就是我朋友遇到的那種?

車禍歸車禍

傷害歸傷害
這是台灣特有法律阿

我朋友是被撞到(對方錯)

所以對方賠我朋友車損等等...
後來對方告他傷害(對方也有受傷)還真的告成

板大可以的話看有無目擊者或監視器可查

不然遇到這種人真的有理說不清

狠一點叫人做"目擊者"(不建議)(但真的有人會這麼做 )
作者: koman    時間: 2009-11-26 11:55 AM

瘋狂尬車手~阿魁 發表:
98年2月8號,大約晚上8點18分,在華美一路打

行車鑑定上~機車逆向說沒逆向
              機車移動現場說沒移動
              機車撞到我~說~我撞到她

結果我被判提起公訴過失傷害~請問要如果解決

如有相關人員可解決的~請留言或留電
我的電話0936889975或0988250222
謝謝謝謝...

撞擊點不是在右側
是她撞你吧
警察睜眼說瞎話嗎
話說~開車轉彎真的要小心
因為路權都輸人
作者: b631974    時間: 2009-11-26 01:09 PM

應該當時有拍照吧
如果你只是側邊被撞 車頭無損傷
那就代表是機車撞你的
然後
再回去附近看有沒有目擊者看到機車駕駛有移動車子
有就應該可以回警局重新做筆錄

不然器機車相撞  倒楣的都是汽車多....

我也不是專家  幫不上忙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1:45 PM     標題: 安唷

小P 發表:
華美一路是單行道嗎?

那邊是高低落差的分隔道~但~不知道是不是單行道

但我行車的地方有畫雙黃線~機車的沒有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1:48 PM     標題: 安安唷

台南阿志 發表:
跟你分享一下,我之前騎車也遇過一件事故, ...

那還有罰些什麼嗎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1:50 PM     標題: 安安唷

love3000gt 發表:


就難道就是我朋友遇到的那種?

車禍 ...

現在真的有理說不清了~不知道該怎麼做呢
看看個位大大有無想法~或認識的媒體記者~
看看有無想關報導

謝謝個為大大的幫助唷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1:52 PM     標題: 安安唷

koman 發表:


撞擊點不是在右側
是她撞你吧
警察睜 ...

想想看有沒有什麼辦法呢~這樣真的很冤枉呢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1:53 PM     標題: 安安唷

b631974 發表:
應該當時有拍照吧
如果你只是側邊被撞 車頭 ...

照片都有~現在不知道要等判決還是要繼續上訴呢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09-11-26 01:58 PM

瘋狂尬車手~阿魁 發表:

照片都有~現在不知道要等判決還是要繼續上 ...

現在只是提起公訴
不代表你一定有罪
如果你有保險公司
可以問問看按照經驗法則這樣的案子理賠金額大約多少...
還沒有判決是不能上訴的....
所以目前你只能等待~~~~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3:40 PM     標題: 安安唷

moccacino 發表:


現在只是提起公訴
不代表你一定有罪
...

謝謝謝謝~
感恩

作者: 小P    時間: 2009-11-26 04:47 PM

瘋狂尬車手~阿魁 發表:

那邊是高低落差的分隔道~但~不知道是不是 ...

那我應該知道為什麼你會被告了
如果不是單行道
正常是從內側車道左轉
而撞擊點在右前輪
我猜測你已經過了中線..所以才會撞到右側
這樣就很簡單了
"轉彎車輛未禮讓直行車輛"
大概就是這點讓你吃到苦頭的

以上...是我猜測的..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5:12 PM     標題: 安安唷

小P 發表:

那我應該知道為什麼你會被告了
如果不是 ...

這一點~當然知道~不過~這樣被告~真的很悶~
所以想一想有沒有解決辦法囉~
如果真的被判敗訴~是不是~只要直行車撞轉彎車~不管原因都如果都轉彎車的錯嗎~
因為我的理由是機車逆向閃車~我根本沒看到機車~要我怎麼讓機車先行呢~
所以真的很悶~

作者: 小P    時間: 2009-11-26 05:16 PM

如果就如同我猜的
你過了中線.才被撞到
那怎麼會有逆向呢

逆向應該會撞在前方..不會在右側
轉彎還是小心點好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09-11-26 05:23 PM

瘋狂尬車手~阿魁 發表:

這一點~當然知道~不過~這樣被告~真的很悶 ...

因為現在已經修正為"絕對路權"了...以前未修正前頦有但書
就是轉彎車如果已經進入轉彎中心時,直行車要禮讓...修正後但書就拿掉了...
不過雙方沒有談過嗎??就直接來...
也太.....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5:41 PM     標題: 安安唷


以上畫的現場圖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5:50 PM     標題: 安安

moccacino 發表:

因為現在已經修正為"絕對路權" ...

有談ㄚ~我的車自要自己修~機車要我修~醫藥費要我的保險出~還要紅包~不然就告我~
所以就真的告啦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09-11-26 05:53 PM

瘋狂尬車手~阿魁 發表:

有談ㄚ~我的車自要自己修~機車要我修~醫藥 ...

沒保任意險嗎??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6:09 PM     標題: 安安唷

moccacino 發表:

沒保任意險嗎??

有ㄚ~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機車的醫藥費與維修費都可以由保險出
但~我的車要自己修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09-11-26 06:11 PM

瘋狂尬車手~阿魁 發表:

有ㄚ~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機車的醫藥費與 ...

既然有保險那我覺得問題不大~~~~吃飯先...回來大家在聊~~~
作者: 我的小藍    時間: 2009-11-26 06:24 PM

2月份的事情怎麼拖到現在還沒處理掉
當初有去看路口有監視器嗎??
照你的現場圖來看,你的責任會比較大
看能不能依車輛損害的程度來判斷對方車速是否過快
如果有保險,怎麼還會拖這麼久
像這種事,拖愈久愈麻煩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6:33 PM     標題: 安安唷

我的小藍 發表:
2月份的事情怎麼拖到現在還沒處理掉
當初有 ...

就是監視器沒拍到ㄚ~不然也不會這麼麻煩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6:41 PM     標題: 安安唷

我的小藍 發表:
2月份的事情怎麼拖到現在還沒處理掉
當初有 ...

我也是打算要用這點去談

作者: netboy    時間: 2009-11-26 06:50 PM

1.路口處發生車禍都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肇事責任

2.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3.不曉得能不能以對方逆向行車為理由解釋車禍發生主因

4.過失傷害為告訴乃論,對方不告就沒事,通常要告的都是刑事(判你幾個月易科罰金)附帶民事(醫療與精神賠償),因為你一定有肇責(只是多與寡)所以告你過失傷害絕對可以成立。

5.作筆錄的時候你應與幫你做筆錄的員警告知對方已經移動車輛,員警作筆錄用的是第一人稱,你可以用你自己的話加入筆錄內,員警不得拒絕。

6.如果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並不多,可以考慮和解並且賠償,如果對方是獅子大開口,那你應該讓對方知道走法院也是沒在怕的,過失傷害首犯而且態度良好通常都是易科罰金,不太可能直接要你去坐牢。

以上是七八年前車禍的血淚經驗
作者: SB-小寶    時間: 2009-11-26 06:59 PM

好奇的是 筆錄不是都在現場處理 雙方確認後簽名嗎?
怎麼會發生內容與事實不符?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7:05 PM     標題: 安安

SB-小寶 發表:
好奇的是 筆錄不是都在現場處理 雙方確認後 ...

當時筆錄是分開做的~警方只要我說自己的行車路線及經過~所以對方的筆錄寫些什麼~我都不知道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7:20 PM     標題: 安安唷

netboy 發表:
1.路口處發生車禍都有"應注意而未注意 ...

1.路口處發生車禍都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肇事責任
嗯~了解

2.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這點我知道~但~當時因為機車逆向與前車擋住視線~所以根本沒看到機車

3.不曉得能不能以對方逆向行車為理由解釋車禍發生主因
事發隔天騎機車的媽媽已經多~因為要閃我前方的車~所以沒看到我~才會撞上我
但~到了法院及行車鑑定~又改口說~一過分隔島~就切到順向~有看到我的車~是我急速左轉~說是我撞上機車

4.過失傷害為告訴乃論,對方不告就沒事,通常要告的都是刑事(判你幾個月易科罰金)附帶民事(醫療與精神賠償),因為你一定有肇責(只是多與寡)所以告你過失傷害絕對可以成立。
嗯~我了解

5.作筆錄的時候你應與幫你做筆錄的員警告知對方已經移動車輛,員警作筆錄用的是第一人稱,你可以用你自己的話加入筆錄內,員警不得拒絕。
我有說對方有移動車子~但~警方說我只要做我自己的筆錄就可以了

6.如果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並不多,可以考慮和解並且賠償,如果對方是獅子大開口,那你應該讓對方知道走法院也是沒在怕的,過失傷害首犯而且態度良好通常都是易科罰金,不太可能直接要你去坐牢。
現在擔心的是~我覺得自己沒有錯~卻要委屈求權~真的要這樣嗎~又怕~為了一件小事~背個前科~悶ㄚ

以上是七八年前車禍的血淚經驗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09-11-26 07:40 PM

瘋狂尬車手~阿魁 發表:

1.路口處發生車禍都有"應注意而未注 ...

所以現在才會有行車紀錄器的產品啊........
既然起訴了
那代表他在今年8月份前應該就提出告訴了...
你也不用想太多
等法院開庭再說吧...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6 08:39 PM     標題: 安安安唷

moccacino 發表:

所以現在才會有行車紀錄器的產品啊...... ...

收到收到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09-11-27 09:22 PM

瘋狂尬車手~阿魁 發表:

收到收到
  ...

收到傳票心情真的會不好...
但還是想開點...
遇招拆招吧
而且既然有保任意險
是對方開的價錢跟保險公司差距太大嗎....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28 09:12 AM     標題: 安安唷

嗯~是對方態度太差~我不想~我是對~還陪她錢
這種人~真的逼人太甚~所以跟她用法律來解決

想請問大大~公堂之上~說謊~可以有什麼處分~因為騎機車的人都在說謊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09-11-28 05:21 PM

瘋狂尬車手~阿魁 發表:
嗯~是對方態度太差~我不想~我是對~還陪她錢 ...

每個人都有為自己說謊的權利...就像是你殺了人
你一定喊說我沒殺人...所以是沒罪的..只是法官會用犯後態度不佳加重刑責...
但是如果你幫別人說謊話,那就有可能是偽證罪了.....
我會建議你
問問看保險公司願意賠多少,如果保險公司就現有證據資料顯示他們應該要賠,那就讓他們賠吧,
反正你買保險就是要分散風險,沒有必要因為一些堅持把自己心情搞的那麼糟~~~
不過前提是保險公司願意賠,如果他們不願意賠,代表他們的專業判斷認為錯不在你..
那如果是我也不會自己掏錢出來賠....
車禍案件大都是希望以刑逼民...最多也都是緩起訴或是緩刑.....
最後要民事求償,還是去調解庭...對方不一定占的到多大便宜....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1-30 09:58 AM     標題: 安唷

moccacino 發表:

每個人都有為自己說謊的權利...就像是你殺 ...

收到收到~感恩感恩唷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09-11-30 10:37 AM

<i>瘋狂尬車手~阿魁</i> 發表:<br />
嗯~是對方態度太差~我不想~我是對~還陪她錢 ...

<br />

魁大~~如果對方確實說謊,我建議你在法庭上要求法官對『雙方』及
『當時做筆錄的員警』做測謊,雖然對方有可能不同意測謊,
而且測謊不過也不能當成唯一證據,但是至少可以證明對方心虛~~
或許對你的官司有些許的幫助也說不定

還有出庭的時候要控制情緒及注意用詞,不要人身攻擊也不要語氣太差,
只要平靜的陳述事實及提出你的要求即可~~

法院我是進去過的~~而且還是國家來告我的,說什麼我家竊佔國土~~暗!
當初也是蒐集照片及證據到法庭上說明,到最後還不是判無罪!

上法庭沒什麼好怕的~~除非你認為你是理虧的,
當然~~證據的收集也很重要喔!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2-1 02:02 PM     標題: 安安唷

Blueheart 發表:
<br />

魁大~~如果對方確實說謊, ...

測謊這一點我也有想過~但~不知法官會不會同意
說到怕~現在只怕會有前科~怕讓我父母親傷心~其實我也沒在怕的ㄚ
現在討論的結果是~到法院再跟她合解~用保險陪~如果真的獅子大開口
我就會請律師~奉陪到底啦~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09-12-1 09:43 PM

瘋狂尬車手~阿魁 發表:

測謊這一點我也有想過~但~不知法官會不會 ...

如果要請律師~~~還不如賠他算了
一審律師行情大概在5-6萬.....他開多少啊現在~~~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2-2 01:33 PM     標題: 安安唷

moccacino 發表:

如果要請律師~~~還不如賠他算了
...

現在還在談合解當中~還不知道對方要多少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作者: 瘋狂尬車手~阿魁    時間: 2009-12-18 02:18 PM     標題: 安安唷

moccacino 發表:

如果要請律師~~~還不如賠他算了
...

悶悶悶悶悶悶
對方要求陸萬伍仟柒佰塊
保險不夠
自己還墊款壹萬肆仟塊
這輩子最悶就是這件事了
對方~逆向閃車~撞到我
行車鑑定說謊
還要陪對方錢~真的很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