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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法律問題]超速罰單申訴駁回-但警方擺了個大烏龍 [列印本頁]

作者: wangakai    時間: 2010-1-29 02:07 PM     標題: [法律問題]超速罰單申訴駁回-但警方擺了個大烏龍

FSC板上有熟悉法律的車友,懂相關法條的嗎,麻煩幫幫小弟我,感謝


之前發過幾篇相關的文章,在我申訴的公文旅行了一個月後有了結果
警察局回覆了我一封公文駁回我的申訴,但後續又更有趣了

事由:因超速接到罰單,不服申訴,
     申訴理由
     1.為警察設立流動式照相取締,未依法在一百公尺處設立告示牌.
     2.超速照相拍攝一片黑暗,除了車牌明顯,地面背景外一片黑暗.         
         
     
駁回理由:1.警方以不肯定的語氣回覆,可能當時天侯不佳,或光圈明暗,造成
           我誤會相片的公正性,並以不影響公正性為由駁回
         
         此點可議之處為:警務人員執法,應有專業素養及足夠的訓練,可以
                        使人民信服,若不會操作測速照相,例如不會調光圈等等
                        是否在將來申請異議時,用此點在法庭上與警員過招呢?
                        
駁回理由:2.警方在駁回申訴公文後有附上三張照片証明,照片為該路段距離拍攝地點一百公
           左右有設立告示牌警告,所以我的申訴理由不成立!
           
         此點可議之處為:該路段我常走,警察公文中提供的照片,恐怕為存檔照片,己不可考,
                        目前該路段照片中的前有超速照相之警示牌,己經不存在,我打算在
                        申請異議時,去現場拍三張同角度的照片,做為我申請異議的理由!
                        

想請教版上熟悉法律的朋友,可以用什麼樣的法條,讓自己更站的住腳,能成功的申請異議呢?
因為申請異議要上交通法庭,我想搜集對自己有利的証據,感謝各位!
作者: ~毛毛~    時間: 2010-1-29 02:09 PM


作者: Ranger823    時間: 2010-1-29 02:20 PM

駁回理由:2.警方在駁回申訴公文後有附上三張照片証明,照片為該路段距離拍攝地點一百公
           左右有設立告示牌警告,所以我的申訴理由不成立!

是否請警方提出有拍照當日日期的照片(無日期之照片無法佐證為當日設立告示牌警告)
提供參考!(凡事講證據)
作者: gsx    時間: 2010-1-29 02:23 PM

原來PO在01上面的就是你阿

如果有更進一步的消息在麻煩po上來


作者: wangakai    時間: 2010-1-29 02:25 PM

<i>Ranger823</i> 發表:<br />
駁回理由:2.警方在駁回申訴公文後有附上三張 ...

<br />


附檔照片無日期,只是存檔照片而以
而且是非常舊的檔案

因為連Google街景看到該地點也是無告示牌

照片內是固定式的告式牌,非臨時的那種

應該不是事後補拍,

原本是在限速50的圓圈圈下方,但己經改移到別處去了

原本是在內車道,現己改到人行紅磚道上去設立

基隆路有四線道,又公車多,很容易就沒看到!!

所以我想用警察便宜行事來攻這點應該對自己比較有利

只是想如果能引用法律條文,更能站的住腳
作者: wangakai    時間: 2010-1-29 02:27 PM

<i>gsx</i> 發表:<br />
原來PO在01上面的就是你阿<br />
<br />
如果有更進一 ...

<br />


對呀,是我,不過01沒半個人回我,

還是來FSC看看,這裡比較有溫暖
作者: wuloncity    時間: 2010-1-29 02:39 PM

不服交通罰單
不是向監理單位申訴嗎?

向警察局申訴,99.99%被駁回
因為他們回文都很簡單,再次陳述你違規事實罷了


---------------------------------------
行政程序法
第五條    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
第八條    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
作者: 小睿的爹    時間: 2010-1-29 04:09 PM

Ranger823 發表:
駁回理由:2.警方在駁回申訴公文後有附上三張 ...

+1~這是目前對你較有利的"點"~

小弟自己也申訴過"大條"交通案件~你這種"小條"的1~3千左右的勝算的機率一半一半啦~!
作者: Fo晴天cuS    時間: 2010-1-29 04:30 PM

加油,加油~~

個人上個月剛開完交通法庭感想~要相信官官相護,

去聲明異議後,敘述寫好一點在異議書上等法官裁判

法官會依你敘述的事 決定是否需要開庭,

若不需要則會駁回

若要則會收到 傳票 他會要你帶一些證據去囉~~

也會請來開罰單的員警

總之 你的證據還是要多 才有可能

最後希望你能 申訴成功

以上發言 若有錯 請修正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0-1-29 04:59 PM

我覺得
怎麼看都是車主在模糊焦點
重點是

超速了沒~~~
(想當然了,不然怎會有單)
還有

那輛車+掛牌   是不是你的~~~
(我的車牌號碼就曾被人偽造然後我收到超速罰單和停車費未繳通知
然後我用了很多證明單跑了好多處取資料來證明,老子不可能會去繳這錢
前前後後跑了三個月)

從別的地方來申訴
諸如視線、天色、角度、環境布置等等

我個人經驗通通無效

罰單還是得繳了
作者: wangakai    時間: 2010-1-29 05:20 PM

<i>小老師</i> 發表:<br />
我覺得<br />
怎麼看都是車主在模糊焦點<br />
重點是 ...

<br />

當然是有超速,
我當然也沒要硬扯我沒超速
若消極一點也可以繳罰單,扣牌了事

只是警察也是人,也會有失誤的時侯
例如拍我們超速的三角架
是否有每年送經濟部標準局檢驗
若機器有毀損是有可能造成測速失準的
拿一個失準的儀器開你罰單,你會心服口服嗎?
拍超速的警察是會操作,有受過訓練

事後接受申訴的警察本應公正
但得到的回應只是草草了事,敷衍結案
拿一個舊檔案照片來打發我

我只是想針對以上缺失,在合理的範圍申訴
有什麼不妥當的地方嗎??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0-1-29 05:33 PM

wangakai 發表:
<br />

當然是有超速,
我當然也沒 ...

我沒有責怪的語氣啊!~~~
加油了~
作者: wangakai    時間: 2010-1-29 05:39 PM

<i>小老師</i> 發表:<br />

<br />

<br />
我沒有責怪的語氣啊!~~~<br />
加油了~

<br />


我並沒有想模糊焦點

感謝你的加油!
作者: gsx    時間: 2010-2-1 11:57 AM

wangakai 發表:
<br />


對呀,是我,不過01沒半個 ...

01太多嘴泡 + 正義魔人

他們應該會反叫你慢慢開就好

誰要你超速...xd

如果還有後續消息在麻煩貼上來讓大家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