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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綜合討論] 買到有問題的二手車 [列印本頁]

作者: h70088    時間: 2010-11-9 12:52 PM     標題: 買到有問題的二手車

本人於今年三月向台北天X汽車購買二手車
並相約看車,車商告知"未付訂金"不得試車,
本人非專業人士,也無專業人士陪同下檢查車子,回家考慮後就付了訂金,付訂金同時,車商拿出訂單並交由本人簽名,並註明無來路不明、泡水車、重大事故。
商車在交車前,才通知本人可以試車,此時貸款都已完成並匯入車商戶頭,第一次試車,發覺車子有不正常的抖動,
當下並向車商反映,車商告知本人,因本車輛油量不足造成的現象,本人雖懷疑車商的說法,但沒再向車商反映,
車輛遷回桃園並加滿油,隔日早晨發動車輛,隨即車子引擎嚴重的抖動,很明顯的,這並非是油量不足問題,購買至今也半年多,(車輛冷車啟動異常抖動,暖車後抖動問題較不明顯,抖動於續約3~5分鐘)已多次反映車商,並到桃園地區三家原廠公司檢查,都無法解決引擎抖動問題,原廠告知本人,這引擎的運作是不正常的,隨即,本人打電話向車商反映,得到的反應是,原廠是專業的都找不到問題了,更何況是車商怎麼找的到問題,車商總是要我說把車子開回台北給他們看,本人向車商說車子從桃園開到台北都已經熱車了,沒辦法將問題呈現出來,告知車商派專員到府冷車試車狀況及明顯呈現,但車商都告知本人,無此服務。
本人將車輛開至其他二手車商驗車,二手車商告知本人,此車有碰撞,雖非傷及車樑,無算是重大事故,本人相信天X汽車一定也知道此車並非原漆有碰撞過以及引擎抖動問題,但天X汽車無告知消費者,試圖隱瞞。
日前 本人因引擎問題無法解決想放棄此車便去桃園地區SUM車行進行估價
檢驗員為該店店長 該店店長告知本人車子有撞擊過並非台北天X汽車所說的完整  正巧的是該SUM車行有位之前曾在台北天X汽車服務過
他告知本人 他因理念不同而離開天X汽車   話題中提到
台北天X汽車  喜歡去收購有問題的車子然後修理賣出
此段話 讓本人聽了不經懷疑  是否本人所購買的車子是否也是引擎問題而讓天X汽車所購買  維修後便賣出
或許這話是商業攻擊 也或許是前員工的爆料
本於購買此車 X完全沒告知車子的引擎問題

試問
第一 此車於交車前已有冷車抖動問題
本人現在該如何向車商求償或請車商解決此問題
第二 購買車輛僅付訂金時有簽訂單,交車牽驗收單
訂單上註明引擎變速箱保固3個月,交車後本人都有向車商反映,即回原廠檢查都無法改善。導致時間過了半年。
本人有權利要求車商負責此問題嗎?車商無告知本人車輛碰撞事故問題?及引擎不正常問題是否該負責任?
作者: c.ch    時間: 2010-11-9 01:14 PM

既然是事實,
也不用怕他有任何法律行動,
乾脆把二手車行名子整個打出來,
地址等等的資料,
這樣才可以把他列拒絕店家,
以免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作者: 藍仙遊子    時間: 2010-11-9 01:27 PM

我也是買中古的小佛..
買車時一定要多注意該車的車況,
在確認車況良好或有任何疑問之前..絕不要付任何的金額或簽交易書,
(並不是我們要當"澳客"..這是一種自我保護)
而且..如果車況良好..車商也不怕讓你試車..不是嗎?!
再說..賣中古車的車商也有很多家..
只要他無法達成你的要求..就換一間看看吧..
以樓主的情況來說..
如果交車時雖然給你保證書並註明相關內容(如無重大事故或泡水.AB車等相關保證)
說真的..很難要求車商賠償..
因為雖然有碰撞但並不算重大事故..(這是許多中古車商常玩的文字遊戲技倆)
可是交易明細上你已簽了名..
就代表你同意以當時的價格收下這台車..
如果你找上消保單位說明當時的情況..也許有機會凹到賠償,
但這會是一場又臭又長的官司..勞心勞力又費時..
不過還是祝你好運..
作者: Ben.chung    時間: 2010-11-9 01:46 PM

如果合約上有載明此車未撞過或是發生嚴重事故的話 . 不妨可以先找具有公信力的檢驗公司 . 提出有力證明 . 然後 . 多找些親朋好友陪你回去要求車商退錢吧 !!
作者: 小睿的爹    時間: 2010-11-9 02:23 PM

c.ch 發表:
既然是事實,
也不用怕他有任何法律行動,
...

沒錯~打出來~打出來~!!
作者: 阿呢兒    時間: 2010-11-9 02:26 PM

建議找板上的維修專業人事..

把你冷車會抖動的狀況搞定比較快...

2手車行..專門收有問題的車在賣掉的....

台灣板金技術世界第一...

大撞的車都修的好...
作者: vag769    時間: 2010-11-9 02:51 PM

找頻果X報吧!!你敢爆料我敢登!!快速又有效!!
作者: toboow    時間: 2010-11-9 04:08 PM

惡惡惡


周刊應該會給三個惡字吧

cc


作者: SThunter    時間: 2010-11-9 06:01 PM

toboow 發表:
惡惡惡


周刊應該會給三個惡字吧

cc ...

再加一個"惡"!
作者: h70088    時間: 2010-11-10 12:54 PM

Ben.chung 發表:
如果合約上有載明此車未撞過或是發生嚴重事 ...

應該不用檢驗  我的車子是06年FOCUS  我已是第三個車主
將車牽回家後  我有回原廠調閱此車的完整保養紀錄
這台車子在出場一年多時更換過後門總成  前擋玻璃
在這張維修單上可以知道  車子的左後方被撞到 造成更換葉子板
鋼圈 後門總成  以及前檔玻璃  至於被撞後面為什麼換前檔
個人猜測  可能是駕駛沒戲安全帶撞破的
難道這都不算重大事故嗎
會上傳照片的朋友請幫忙一下

作者: h70088    時間: 2010-11-10 12:56 PM

vag769 發表:
找頻果X報吧!!你敢爆料我敢登!!快速又有效!!

我上個月有過去你們那檢查  換了機油 清了引擎積碳 變速箱油也有換
後來回原廠換了下引擎腳  都無法解決
作者: h70088    時間: 2010-11-10 01:03 PM

阿呢兒 發表:
建議找板上的維修專業人事..

把你冷車會 ...

我現在考慮賣掉

有件事  一直另我很難釋懷
當時3月缺車 我去桃園地區看了SUM不是沒車 就是狀況不好
這家天X汽車在Y拍刊登39萬  本人就去看
當時車子在蘆洲的某家保養廠 我看到的是補土  準備烤漆   但沒看到哪邊有擦撞
所以這車已非原漆了  後來談價錢說39萬事底價  跟收車差不多
後來我說我底線42萬
後來業務打電話回公司  公司開46萬  談到最後45
個人猜測39萬應是賣給識貨的人價錢  行家檢查一定知道這撞過
業務知道我非行家  可能因此抬高價錢
讓我有被騙的感覺


第二  不管是不是引擎有問題  這車子我下訂單到我牽車  隔了3個禮拜
我相信車行定知道  但都未解決
在車子未妥善檢查前就將車子售出  讓我也花了很多的錢跟精神
去檢查車子的問題    精神上也是一種傷害
作者: HC-ㄚ豪    時間: 2010-11-10 01:14 PM

認賠賣出吧.中古車是給懂車的人玩的.不過賣出價格一定很慘
作者: 藍仙遊子    時間: 2010-11-10 06:08 PM

h70088 發表:

  

應該不用檢驗  我的車子是06年FOCU ...

基本上..就我所知在中古車商眼裡所謂的"重大事故"是指有傷到粱柱才算..
比如前擋玻璃兩邊的柱子.前門與後門之間的粱柱.底盤的粱柱等....
只要沒傷到這些粱柱..都不算重大事故..
作者: twnman    時間: 2010-11-12 12:03 AM

c.ch 發表:
既然是事實,
也不用怕他有任何法律行動,
...

+1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11-12 12:11 AM

h70088 發表:
本人於今年三月向台北天X汽車購買二手車
並 ...

我沒看過像你這麼冷靜理性的人......

要是我就快要翻桌了........

這可以去找消保官了

我看過一個比你更扯的案子,車行是高雄的,名聲超差....
車主要求賠償,店家還找兄弟來圍事.....
作者: h70088    時間: 2010-11-12 12:34 AM

傑德斯 發表:

我沒看過像你這麼冷靜理性的人......

...

擷取至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10060708140


評論對象: 買二手車牽車不到三天就出問題.有法律能保障我嗎?

狀別:刑事告訴狀
案號:
股別:
告訴人 XXX 男70.7.24生
住:台北縣板橋市
居:台北縣土城市
被告  XXX年籍不詳)
住:不詳
上班地點:台北縣樹林市
為被告涉詐欺罪、妨害自由等,提出告訴事:
一、被告為天龍優質汽車廣場樹林店汽車銷售員,明知「牌照號碼7911-YN、廠牌大慶(SUBARU)、出廠年份2000年7月、型式IMPREZA20GT 、排氣量1994、引擎號碼22139、車身號碼CGC8-020932」自用小客車,車體鋼樑扭曲、引擎內縮,竟隱暪其事實故不告知。於99年3月25日13時30分,以新台幣(下同)310000元整價格出售予告訴人(雙方約定以告訴人女友父親xxx為登記名義人)
二、被告將該車出售給告訴人時,於汽車託售合約書備註欄特別註明(用文字書寫):「乙方(天龍優質汽車廣場樹林店)【此之乙方應係指被告,因為是由他負責把車輛賣給告訴人】保證,此車來源正常,非AB車、非貼牌車、非泡水車、無重大事故、車體無融(汽車託售合約書誤寫為螎)接,甲方(告訴人,下同)已明暸此車現況,雙方同意以現況交車,待甲方付清尾款後,此車方能交車。」,告訴人為測試汽車性能,透過友人介紹將該車交由對於廠牌大慶(SUBARU)富有經驗之曾昭旺(任職華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經理,該公司專門販售SUBARU汽車)代為檢測,發見該車鋼樑扭曲、引擎內縮(鋼樑扭曲、引擎內縮造成原因為,該車曾經遭到或發生重大撞擊),並非無重大瑕疵(證物二)。告訴人隨即向被告反應,並表示解除買賣契約回復原狀,身分證及健保卡正本返還告訴人或更換無瑕疵之物(即另一台同型車)。惟被告仍堅持該車無瑕疵,要求告訴人履行買賣契約支付尾款,否則沒收定金,也不返還身分證及健保卡正本,致造成告訴人生活上不便(沒有辦法看病,也沒有辦法提出身分證從事任何法律行為),權益遭受損害。
三、按被告為汽車銷售人員,對於汽車來源或有無重大瑕疵,依經驗所示,應十分熟稔。竟隱暪該車鋼樑扭曲、引擎內縮之重大瑕疵,使人陷於錯誤,出售圖得不法利益,應有詐欺嫌疑。又以抑留他人身分證件、健保卡,作為強迫給付尾款之條件,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應有妨害自由嫌疑。
四、被告出示給告訴人之名片,公司名稱記載「天龍優質汽車廣場,樹林店」,姓名記載「xxx」(參見證物二被告公司名片),然上網搜尋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資料,無「天龍優質汽車廣場,樹林店」登記,查詢被告姓名為xxx(參見證物二被告公司名片與證物一汽車託售合約書受託人欄),令人覺得被告公司或個人,履行債務有違誠信原則。
五、為此,提出告訴,狀呈鈞署鑒核依法偵辦。
    謹狀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公鑒
作者: h70088    時間: 2010-11-12 12:39 AM

傑德斯 發表:

我沒看過像你這麼冷靜理性的人......



擷取至蘋果日報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628698/IssueID/20100702


...

天龍汽車廣場北縣樹林店出售一輛二手車,並在銷售契約內註明車輛無重大事故,但消費者事後卻發現車頭大樑有事故撞擊扭曲痕跡,變速箱固定螺絲也沒鎖上,已提告向業者求償。對此,天龍汽車樹林店表示,靜候法院審理。專家指出,車禍傷及大樑絕對是重大事故,而變速箱固定螺絲沒鎖更是離譜。投訴組

台北林先生抱怨,3月底花費31萬元向樹林市中正路的天龍汽車,購買一輛二手車,業者在他要求下,特別在契約註明車輛無重大事故。
但交車後沒幾天,他開回車輛原廠檢修,原廠告知,這輛車的車頭曾發生嚴重撞擊,水箱架、左右前大樑都有扭曲變形,引擎也有位移再修復痕跡,明顯發生過重大事故。另外,他還發現有5根變速箱固定螺絲根本沒鎖上。

客怨:根本是坑人林先生向店家反映,要求解約退款,但是,對方卻稱這輛車僅曾經遭到輕微碰撞,無重大事故,因此回絕,他氣得向法院提告求償,對方才說願意協商和解,但等他把車還給樹林店後,對方卻要他再貼八萬元換購另一輛車,令他無法接受,直呼:「根本是坑人嘛!」遂向《蘋果》投訴。
對此,天龍汽車樹林店陳姓店長說,這輛車曾發生碰撞,但不算重大事故,認為是與林先生認知不同,並稱變速箱固定螺絲未鎖上,是小問題而已。由於林先生不同意他們提出的和解方案,只能等法院審理結果,再決定如何處理此事。
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高景崇表示,大樑是車輛重要主體結構,輕微碰撞根本不會造成大樑變形,「損及大樑的撞擊,就算重大事故,」而變速箱固定螺絲未鎖上,更可能造成變速箱鬆動損壞,甚至移位掉落,絕非小問題。

消費者可要求解約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業者明顯違反自身在契約註明的承諾,消費者有權要求解約退款,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建議消費者靜候法院判決,爭取自身權益。

購買二手車注意事項˙檢查鈑金是否平整、烤漆有無色差
˙察看底盤結構及大樑是否有扭曲、焊接痕跡
˙逐一試用燈光、雨刷、音響等電系設備
˙簽約時要求業者註記無泡水、事故及保證來源合法
資料來源: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0-11-12 02:04 AM

h70088 發表:


天龍汽車廣場北縣樹林店出售一輛二手車 ...

加油呀~~~~

讓你買到一台有瑕疵的小佛卻又不告知,真的是.....
作者: MS小偉    時間: 2010-11-13 08:06 PM

h70088 發表:
本人於今年三月向台北天X汽車購買二手車
並 ...

06年買45萬
那不就和這一台一樣的價位
FOCUS 1.8 5D白06年8月領牌
http://www.focus-sport.club.tw/viewthread.php?tid=224436&highlight=
06年8月領牌FOCUS 1.8 5D白
http://www.focus-sport.club.tw/viewthread.php?tid=223974&highlight=
為什麼不叫原本的車行在買回去
難不成原本的車行也不敢再買回去
作者: h70088    時間: 2010-11-13 11:02 PM

MS小偉 發表:

06年買45萬
那不就和這一台一樣的價位
...

有請原車行買回
但價錢談不攏
我3月買45萬   貸款
上個月已清償  共繳了45萬給銀行   (42萬本金3萬違約金)
加上已繳的6期共6萬元   
還有保險  燃牌 已經更換過引擎腳 以及作檢查的工資大約4萬
這台車已經花了  近55萬
車行說 這台車現在收車價不到40   所以意思是最高沒有40
我只用了半年  他跟我說這話

作者: h70088    時間: 2010-11-16 11:17 PM

h70088 發表:



有請原車行買回
但價錢談不攏
我3 ...

希望大家不要再當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