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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事故法律車險] 剛剛車子被酒駕追撞(有圖) [列印本頁]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6:22 PM     標題: 剛剛車子被酒駕追撞(有圖)

請問大家一下
剛剛在太平那邊被酒駕追撞
對方是騎機車的..

現在已經做完筆錄了
我的尾門有凹陷.倒車燈破裂.後保桿受損.右後門也有點傷

警察問我:對方有酒駕要不要提告
我說先暫時不用..
因為我現在有保丙式險..
所以車子的傷應該還不用擔心

但是我想跟對方理賠一些錢..那該怎麼做比較好?
謝謝
作者: Rays    時間: 2010-12-3 06:25 PM

要理賠   私下談

談不攏就提告給法院判

這種情況下對你都有利

如果私下談不攏就直接提告吧   不怕麻煩的話
作者: 阿勢    時間: 2010-12-3 06:28 PM

先提告吧~讓他知道痛~~
作者: 路人伍    時間: 2010-12-3 06:29 PM

96bc045 發表:
請問大家一下
剛剛在太平那邊被酒駕追撞
...

~鱷魚你是新車ㄋ

全換原廠新的  舊的後門拆下給我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0-12-3 06:30 PM

96bc045 發表:
請問大家一下
剛剛在太平那邊被酒駕追撞
...

要他把你的車恢復原狀就好    估個價給他陪吧
作者: 彰化凱文    時間: 2010-12-3 06:35 PM

鱷魚兄沒事吧~


對這種酒駕別客氣 ~

先去估一下維修多少錢 再跟對方索賠

不賠告死他吧~
作者: 士林.新店小班    時間: 2010-12-3 06:40 PM

酒駕就是不對 . 給他點教訓吧 ...
作者: dunlof0228    時間: 2010-12-3 06:45 PM

拿個20萬出來就放過他吧....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0-12-3 06:46 PM

他是阿呆嗎?

我朋友酒駕不小心a到人,就直接賠錢,快閃
作者: 黑色楓葉    時間: 2010-12-3 06:48 PM

彰化凱文 發表:
鱷魚兄沒事吧~


對這種酒駕別客氣 ~
...

+1:18 :18
作者: Mustang    時間: 2010-12-3 07:03 PM

車禍賠償 與酒駕這兩件事情可以分開來看.

1. 車禍賠償:
若你確定自己無肇責 (對方100%肇責), 因為你有保丙式車體險, 在有警察局正式報案紀錄下, 你完全不需負擔車體修復金額.  你也不需出面與對方協調修車費用.  你只要到原廠估價完之後, 保險公司同意下, 直接修復.
至於修車費用部分, 保險公司會與你簽立 "代位求償" 委託書.  接下來你照樣上班下班, 過你自己的日子, 等車子修好驗收就可以.

2. 對方酒駕:
警察會對車禍雙方執行酒測, 若對方酒精濃度超過 0.25 毫克以上, 酒駕即成立.
(1)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
●經警察執行交通稽查、臨檢發現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即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0.25mg/l 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5以上)者:處新台幣1萬5仟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也就是酒駕酒精濃度超過0.25mg/l未超過0.55mg/l,未肇事只罰款,肇事才送法辦。)  但酒精濃度超過0.55mg/l者以違反公共危險罪,直接移送法辦。但因為一罪不兩罰,所以如果刑事無罪判決後,再以行政法處罰。
●酒駕因而肇事致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2)刑法第 185-4 條 (公共危險) 規定如下: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作者: tnt2    時間: 2010-12-3 07:08 PM

開版大的想法不對喔
1.他只要負責修好你的車  你的其他影響都需開收據(計程車費用等等)
2.你的保險公司會找他理賠你的維修費

所以你要求他賠些費用  理論上是行不通的
因為他陪你10000好了  2.還是會照走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10-12-3 07:36 PM

Mustang 發表:
車禍賠償 與酒駕這兩件事情可以分開來看.
...

正確喔~


那個警察也怪怪的,為何還要問你要不要告...
作者: 吹風機    時間: 2010-12-3 07:46 PM

遠天亦有鳴 發表:


正確喔~


那個警察也怪怪的, ...

受教了
感謝分享這樣實用知識
作者: Mustang    時間: 2010-12-3 07:46 PM

遠天亦有鳴 發表:
正確喔~
那個警察也怪怪的, ...

傷害罪屬告訴乃論,  所以如果樓主有因為此次車禍而造成體傷或是腦震盪等等傷害, 在醫師開立診斷證明之後, 可以提出刑事傷害罪 & 民事賠償告訴.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49 PM

Mustang 發表:
車禍賠償 與酒駕這兩件事情可以分開來看.
...

嗯嗯~
了解
收到了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49 PM

阿勢 發表:
先提告吧~讓他知道痛~~  

如果私底下和解不成
在來提告吧...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0 PM

路人伍 發表:


~鱷魚你是新車ㄋ

全換原廠新的 ...

如果可以的話
我要求看看
如果不行..就拍謝啦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0 PM

李阿昆 發表:


要他把你的車恢復原狀就好    估個價給 ...

如果這樣的話就不用出險了是嗎?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1 PM

彰化凱文 發表:
鱷魚兄沒事吧~


對這種酒駕別客氣 ~
...

我人沒事啦
只是看對方酒駕又沒駕照
真的很生氣..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2 PM

士林.新店小班 發表:
酒駕就是不對 . 給他點教訓吧 ...

我也是這樣覺得..
剛剛警察也不太想鳥他
那個人在最都答非所問的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2 PM

dunlof0228 發表:
拿個20萬出來就放過他吧....

這太多了..
小弟想要受傷的地方還原
在那個2萬就好了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3 PM

小賭 發表:
他是阿呆嗎?

我朋友酒駕不小心a到人,就 ...

他一直跟我說
他戶頭有1X萬
叫我不要叫警察..
我不鳥他
直接叫了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4 PM

Mustang 發表:
車禍賠償 與酒駕這兩件事情可以分開來看.
...

感謝啦
提供這麼詳細的資訊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5 PM

tnt2 發表:
開版大的想法不對喔
1.他只要負責修好你的 ...

原來是這樣喔..
我明天在跟業代討論看看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6 PM

遠天亦有鳴 發表:


正確喔~


那個警察也怪怪的, ...

看不懂
為什麼不能我提告呢?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6 PM

Mustang 發表:


傷害罪屬告訴乃論,  所以如果樓主有因為 ...

問題是
我整個人好好沒怎樣
感恩..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0-12-3 07:57 PM

Rays 發表:
要理賠   私下談

談不攏就提告給法院判 ...

OK
我了解了
感恩
作者: 笨小孩    時間: 2010-12-3 09:30 PM

96bc045 發表:


我人沒事啦
只是看對方酒駕又沒駕照
...

對方酒駕又沒駕照
這個就可以玩死他了
盡量ㄠ吧
別客氣!!!
作者: 王大明    時間: 2010-12-3 11:30 PM

版大>...遇到酒駕就不用客氣了>.....直接提告最好....

今天你是車子被A到而已...如果哪天撞到的是人...用再多錢也陪不回一條命....有一就有二...

(活生生的例子,8年前我就失去了一位親人)  

所以酒駕這種敗類就別對它客氣吧>...........
作者: 牛哥    時間: 2010-12-4 01:03 AM

人平安最重要,還好人沒事.
但新車車ㄝ,都凹了,一定很心疼
作者: 遠天亦有鳴    時間: 2011-1-15 10:45 PM

Mustang 發表:


傷害罪屬告訴乃論,  所以如果樓主有因為 ...

小弟覺得怪的地方是,酒駕(公共危險)是公訴罪,警察幾乎都會移送檢察官,怎麼還要問樓主呢?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1-1-15 10:47 PM

牛哥 發表:
人平安最重要,還好人沒事.
但新車車ㄝ,都凹 ...

對阿 心超痛的

作者: 96bc045    時間: 2011-1-15 10:48 PM

遠天亦有鳴 發表:


小弟覺得怪的地方是,酒駕(公共危險)是 ...

其實我也不知道..
現在都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了
作者: mi-ta    時間: 2011-3-3 04:00 PM

96bc045 發表:


問題是
我整個人好好沒怎樣
感恩..

除非對方有撞到人才有牽扯到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

版大情形假如和解不成,可以提出財物毀損告訴!

對了,對方酒測值多少?假如超過0.55就達到公共危險罪了,而你和他有無和解也會列入法官判刑的參考依據!
作者: 12000rpm    時間: 2011-3-3 05:13 PM

看到版大的照片.....心就是痛痛痛!!

別放過酒駕的人!!

這種人最可恨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