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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綜合討論] 事故問題請問..... [列印本頁]

作者: 文文    時間: 2011-1-18 07:01 PM     標題: 事故問題請問.....

今天下午2.00再汐止新台五路.基隆往台北方向.
我騎機車載外側車道.忽然有個人騎機車重內側車道切到我面前緊急煞車
第一次還好煞住沒撞上.之後又來第二次.這次沒閃過撞到他車尾
他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要我賠他.因為沒行車紀錄器.路口也沒監視器
所以當時就叫了警察處理
請問這總情況我須要賠償嗎???
我能告他危險駕駛ㄇ?
作者: mimimaumau    時間: 2011-1-18 07:14 PM

路權是屬於直行車的!
如果你沒有超速,並且有煞車動作。
錯的一定是他~

前提是,你要提的出證明。
不然就會變成各說各話囉~
作者: 文文    時間: 2011-1-18 07:17 PM

筆錄上我也有註明我有煞車.對方一直說我為保持安全距離撞他
變成各說各話.如果鑑定出來我錯.部就要賠他了
作者: tc2841    時間: 2011-1-18 07:26 PM

不過既然第一次你覺得有"緊急剎車"的傾向
為什麼第二次還靠那麼近

如果雙方都沒超速
後方追撞者需負較大責任
理由:應注意而未注意

如果是對方故意緊急煞停
可能要有目擊者或監視器或其他證據

警方會根據剎車痕跡與距離
判斷是否超速

一個月後可去警局領取"交通事故初判分析表"
可釐清責任

不懂的可以去法律諮詢
現在很多地方都有免費法律諮詢
作者: 炳仔    時間: 2011-1-18 07:28 PM

判定肇事責任....不一定是單一方...全部賠償....
作者: 文文    時間: 2011-1-18 07:32 PM

判定肇事責任....不一定是單一方...全部賠償...
這句話的意思??不太懂?
是說各負一半責任ㄇ?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1-1-18 07:49 PM

<i>文文</i> 發表:<br />
判定肇事責任....不一定是單一方...全部賠償 ...

<br />

交通事故肇責鑑定NT3000元,申請鑑定方付費。

基本上都是按照警方在事故現場所拍的照片下去鑑定,通常責任比都是5-5,6-4,7-3。

但也有可能是某一方得負100%責任(例如:車輛無越線停紅綠燈,被後方車輛撞擊)
作者: 文文    時間: 2011-1-18 07:52 PM


現在就等結果出來再說了
作者: KEN0207    時間: 2011-1-18 08:48 PM

通常都是後面撞前面的錯~但還是會看一下撞到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