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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避免衝業績 交通罰款和獎金脫鉤 [列印本頁]

作者: Cs-hu    時間: 2011-4-7 06:57 PM     標題: 避免衝業績 交通罰款和獎金脫鉤

......................不知搶單會不會少一點

避免衝業績 交通罰款和獎金脫鉤

   更新日期11/04/07 15:45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民眾繳納的交通違規罰款,未來不能再拿來當作獎勵金。交通部今天討論「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刪除交通違規罰鍰提撥獎勵金規定,存在多年的交通違規罰款終於和執法獎勵金脫鉤。
最快5月實施
但交通部強調,各級政府仍可依照權責,自訂方式或編列預算,獎勵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有功人員。新的分配及運用辦法下午修訂通過後,最快5月會銜內政部財政部等相關單位共同發布實施。
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增訂:無排班計程車可引導計程車進入機場
另外,為了方便搭乘晚班機或飛機延誤的民眾,下飛機後仍有計程車可搭,交通部今天也討論修訂「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草案,增訂沒有排班計程車在機場候客營運時,警察或機場服務人員,可以指揮或通知巡迴計程車進入機場載客。
根據統計,民眾違規繳納的交通違規罰款,一年高達上百億元,前年用在獎勵金的金額有3.9億元。依照現行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規定,民眾繳交的罰款,可提撥作為處理道路安全人員獎勵金,但直轄市、縣市政府和處罰機關提撥獎勵金比率以6%為上限,為警察機關以65%上限。
拿民眾繳交的交通罰款,做為警察或其他執法人員獎勵金,過去一直被立委批評社會觀感不佳,像是警察在分贓。立法院去年底審查預算時,就做成附帶決議,規定100年度起,不得再從罰鍰收入中,提撥任何獎勵金給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表示,交通部所屬的監理單位,已經沒有從交通違規罰款提撥獎勵金。未來辦法修訂通過後,警政署所屬的警察機關和各縣市政府警察局,也不能從分配到的交通罰款收入,來提撥獎勵金,但各級政府可以自行編列預算,獎勵道安有功人員。
作者: 年度MVP偶像    時間: 2011-4-7 07:02 PM

但各級政府可以自行編列預算,獎勵道安有功人員


感覺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雖然說違規在先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4-7 07:24 PM


作者: 爛人情歌    時間: 2011-4-7 07:39 PM

年度MVP偶像 發表:
但各級政府可以自行編列預算,獎勵道安有功 ...

同感...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4-8 01:23 AM

本來就不應該這樣做了吧 ...
作者: 路人A    時間: 2011-4-8 01:58 AM

把獎勵金用在抓偷車賊的部分我想大家應該都會舉雙手贊成吧~
作者: MiG29    時間: 2011-4-8 10:28 AM

各級政府仍可依照權責,自訂方式或編列預算,獎勵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有功人員。

看到這一句...就覺得有可能更嚴重...

例如...原本開一張給100塊...可能某些縣市加碼...(ex. 台北/新北)

開一張給200..........難保原來很少開單的項目...(ex. 停紅燈越線 或是 停到機車區)

也會被拿來大開單................................

作者: trf    時間: 2011-4-8 10:17 PM

巧立名目!
講的好聽是脫鉤啦!
但實際又如何?
真的是如此嗎?
想想吧!
作者: cooperpatt    時間: 2011-4-23 01:09 AM

坦白說交通罰款跟交通獎金雖有連結,但是不像大家想的那樣~基本上一般縣市警察~交通獎金多開一點紅單也不過1-200元,若少開一點,也都是幾拾元而已。(有質疑的,可與我聯絡,我可提供存款簿給你們看我每個月的交通獎金)我在單位裡的告發件數算是中等。最多的一次是全國大執法,也才350左右,所以交通獎金不可能有破千的~~(國道除外啦)聽說國道好像幾張就有千元以上獎金了說。
我個人認為,警察是不愛開罰單的,有時後是專案勤務,不得不告發(常有官在外面晃),看到違規沒開,就等著被削~所以才多少開一點吧~~

至於改車告發的問題,基本上縣市警察不會主動抓,除非有堅理站的人員陪同。 其實有多少人車是完全原廠呢?我想連警察的車也一樣多多少少有改吧~~

補充一下,基本上這些獎金交由縣市發會變的更少哦,連加班費都在砍了~~不要說獎金類了吧~~我認了~~
要我上班,又不給我錢,我…我…選擇補休總可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