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嘉義] 與無牌車相撞 [列印本頁]
作者:
shihchenchen 時間: 2011-4-14 12:13 AM 標題: 與無牌車相撞
今日中午,在台三線近大埔與一輛無牌車相撞....對方有受傷...小弟受輕傷,送院驗查後就回家去了...
當時下車看他有流血,要他報警,他也打了電話(因為小弟手機在車禍後不見了,找了半個小時才找到),但原來他沒有報警,是打電話給村長,
三分鐘後村長來到,表明身分,要求我不要報警,因為是無牌車,小弟說,報警一定要,事後可和解,
爭了很久,對方才願意報警(本來我可以自己報,但因為手機還沒找到),,
警員來到做酒測,相方均無喝酒....
村長把警員帶到一邊不知談什麼,好像是橋事情...
覺得不妥當,於是致電做警察的學生(警階也不小,做過分局長),請幫忙要求警員公正處理,學生也跟警員說了...
因為當時頭很暈,而且學生也關照過了,以為應該會受到公正對待,所以隨救護車到醫院....
但發覺為何沒做筆錄,怕案子被吃掉,於是再致電學生問明,後來學生也打電話去關心....
警員回電說,做筆錄,就是要告對方,問我要不要告...若要告,半年內都可以...
小弟說,答應過村長,儘量和解,不得已才上法院,
所以應該先做筆錄,事後要告或不告,是相方的事,因為這是告訴乃論...
他說不行,做筆錄就是要告,這是法定程序,做了筆錄就要馬上送法院,否則是違法的....
警員一直說有的沒的,說關心我,所以先送院,暫時不做筆錄,請你約時間再來做,
....很感動....
案子明顯被吃掉,因為既然對方是無牌車,警員本就是要馬上處理,扣押回警局,
至少 替他出險也要車牌號碼吧....現在手上什麼證據都沒有了...
若果他膽敢煙滅證據,馬上找檢察官告他....
更爛的是,對方做完酒測後,警員發覺沒有其它噴咀了,問我要不要做,
心裡真的很火,難道要小弟使用對方用過的噴咀?若不做又可以告我拒測....後來他的上司要他回警局取一個新的來...
作者:
【韓德森】 時間: 2011-4-14 12:15 AM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1-4-14 12:18 AM
找水果報
他們會很喜歡跑這種新聞
不過建議再打給村長
錄音起來
保留點證據
:15 :15 :15
作者:
matsumoto523 時間: 2011-4-14 12:23 AM
做筆錄就要告??
那我不就上法院好幾次了??
筆錄與三聯單是理賠的依據喔!!
不做筆錄理賠會很難搞喔!!
作者:
shihchenchen 時間: 2011-4-14 12:31 AM
因為是無牌車,所以所謂理賠,應是私人性的,村長也有說過,他一力承擔.....
小弟沒有相機,手機也是陽春的....,所以什麼都沒有記錄,只靠警員做,
就怕他吃案....:15
星期五再把修理廠的小佛慘照上傳...明天很忙....
作者:
pioneer21t 時間: 2011-4-14 12:33 AM
shihchenchen 發表:
因為是無牌車,所以所謂理賠,應是私人性的,村 ...
因為是無牌車,所以所謂理賠,應是私人性的,..........你有保丙式以上的保險嗎,如果有是保險公司賠給你修車錢,事後保險公司在向對方索賠
作者:
SThunter 時間: 2011-4-14 12:35 AM
根據親身經驗,做筆錄事為了記錄,至於要告要和解就再喬囉,那位員警還真是吹牛不打草稿。。。可能是因為公務員可能會加薪的新聞讓他興奮過頭了吧。。。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4-14 12:38 AM
其實你當初應該堅持按正常程序處理的!
這沒什麼!這只是在保障你的權益!
作者:
c.ch 時間: 2011-4-14 12:42 AM
作筆錄就一定要告,
聽他在胡說八道,
有機會請把警員編號記下來,
對他提告..
作者:
小咖 時間: 2011-4-14 12:43 AM
遇到這樣的事情,可還是要多注意自身的權益了~
這樣不做筆錄,日後不是有更多可以揮的了?
作者:
Arson 時間: 2011-4-14 01:02 AM
roach0320 發表:
找水果報
他們會很喜歡跑這種新聞
不 ...
大大這建議不錯
作者:
sepher 時間: 2011-4-14 01:15 AM
能當村長里長之類的,都是很圓滑的。
有些時候不用法律來壓的話他們會裝的皮皮的,只靠單方面的契約其實不太可靠。
對有些村里長之輩的,我對他們的印象其實不是說很好。
作者:
隱隱隱 時間: 2011-4-14 02:16 AM
看來你的學生沒有村長夠力 ~一起去談可能會比較穩
作者:
mou413 時間: 2011-4-14 01:36 PM
我幫你問過我弟.....(我弟是警察)
他說~筆錄一定要做 那位員警的說法~不是偷懶就是想壓案
不論是自身權益或保險理賠
筆錄是一定需要的
提供你作參考
也祝福你這件事能圓滿解決
作者:
shihchenchen 時間: 2011-4-14 09:38 PM
查過法規,七天之後警方就要提出照片及當時的交通示意圖,得到它們之後就會要求做筆錄...
學生說,以當今的警察文化,吃案是不大可能,若過他們真的吃案,一定會告他們瀆職....
對方是無牌車,而且是切到小弟的車道上才撞上的,有圖片一定可以證明,在醫院中對方亦承認,不過以後就難說了,所以最重要是圖....
只是不知要對方如何賠?是否只是修理費,因為這兩天不能用車,也真的很不方便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4-14 09:51 PM
我之前被撞....
那天是11/28
我酒測是0,沒問題
對方喝酒,但是跑了
警察也去堵人,他就是躲在家裡不敢出來
我去做筆錄
結果11/30中午警察通知我到警局
那位菜鳥警察
跟我說"11/28當天筆錄不算數"
當事人都不敢說話,都是他朋友出嘴巴
好像都是他是當事人
對方家屬把我叫去他們家(其實對方住在我租屋處對面)
一見面就是問候我媽媽
只要是能夠罵的對方都罵過了
我只回他們一句話"我最好是可以用我左側車頭把你們的機車撞到全毀"
對方的老婆還跟我揮沒健保,要我先表示誠意先出2萬元醫藥費
我跟他們討醫藥費收據,但是他們不敢拿出來
後來對方家長比較明理,也知道他們自己理虧,雖然我道路責任歸屬是弱勢
對方家長說後續要送鑑定委員會,後來也沒送
他老婆過了一個禮拜說要告我傷害
我回他"告就告阿,我已經準備好了"
最後事情結果是不了了知
作者:
shihchenchen 時間: 2011-4-14 10:54 PM
事實上,把學生叫出來,也只是告訴他們,要照規則行事,我學生也根本無從介入事件....但對方一直不肯報警,一直不肯以正常情況辦事,以致懷疑他們想吃案,所以才打電話給學生,表明:你心須做你該做的....結果還是沒有當場做筆錄....直是無言了...
作者:
shihchenchen 時間: 2011-4-16 01:42 PM
今天會去買一枝錄音筆,下星期五做筆錄...
現在要去查對方是無牌車究竟會不會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