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趣味] [轉]超車遭鳴喇叭 「球棒惡霸」隧道內急煞攔人 [列印本頁]
作者:
darkjacky 時間: 2011-4-15 12:51 PM 標題: [轉]超車遭鳴喇叭 「球棒惡霸」隧道內急煞攔人
好兇的30啊!!
[youtube]HKPad7nAg_8[/youtube]
原文網頁:
[iframe]http://www.nownews.com/2011/04/15/138-2704952.htm[/iframe]
作者:
puma0921 時間: 2011-4-15 12:57 PM
4976-VH
你準備要紅了...........
作者:
北縣小明 時間: 2011-4-15 01:01 PM
這種人適合騎腳踏車~~
作者:
小芫 時間: 2011-4-15 01:04 PM
作者:
猴死囡仔 時間: 2011-4-15 01:07 PM
這種人怎麼都不會遇到後車拿噴子呢?
作者:
Pete 時間: 2011-4-15 01:16 PM
在台灣開車不守法又兇的人很多
自以為敢違規很屌
一旦被告發 就變俗仔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1-4-15 01:21 PM
違規開單
未打方向燈
遂道內變換車道
遂道內任意停車
起訴
恐嚇
公共危險罪
看他有多囂張
都什麼時代了 還有這種人
他不知道他這樣做是理虧嗎?
標準的笨蛋一個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4-15 01:21 PM
:18
作者:
陳宇政 時間: 2011-4-15 01:22 PM
請問
如果對方球棒真的敲過來
該怎麼辦
作者:
o927933318 時間: 2011-4-15 01:24 PM
:18 :18 :18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1-4-15 01:27 PM
陳宇政 發表:
請問
如果對方球棒真的敲過來
該怎麼辦
正好!
把車上該換的 叫他買單!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1-4-15 01:30 PM
除非他開贓車,不然警方已經要約談他了!
作者:
z5011936 時間: 2011-4-15 01:39 PM 標題: 12121212
車上放把鎮暴槍應該不犯法,所以來去買 一把好了,最好口徑是17MM的,然後外加 精密槍管跟氣密升級,
打到包準爽到
作者:
台南小雄 時間: 2011-4-15 01:42 PM
叫他下來用牽的,這種人不配開車ㄚ................:15 :15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1-4-15 01:44 PM
z5011936 發表:
車上放把鎮暴槍應該不犯法,所以來去買 一把 ...
信號槍也不錯~朝他臉部 打信號彈!
作者:
19810726 時間: 2011-4-15 01:45 PM
他下車的動作代表什ㄇ意思??..是他開車行為是對的嗎??
不會開車還在那大小聲...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4-15 01:49 PM
真是無法無天 ...
作者:
c.ch 時間: 2011-4-15 02:01 PM
如果車上沒有武器的話我會忍耐,
之後報警處理對他提出告訴,
等知道他家地址之後直接去他家,
問他到底再屌個三小..
作者:
a中 時間: 2011-4-15 02:01 PM
如果 換成大車...殺不住 直接騎上去 有過失責任嗎?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1-4-15 02:09 PM
a中 發表:
如果 換成大車...殺不住 直接騎上去 有過失 ...
惡意的!
沒有過失!
作者:
問號 時間: 2011-4-15 02:19 PM
你完蛋了!!!!!!
呵呵!!可笑的行為!!!!
作者:
roach0320 時間: 2011-4-15 02:32 PM
超誇張的啦
:15 :15 :15
作者:
koman 時間: 2011-4-15 02:43 PM
民眾以行車紀錄器或其他錄影系統拍攝車輛違規、違法行為等,
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款裁罰,
提供檢舉人姓名、住址與電話號碼等資料,可傳送至警察機關處理,
國道公路警察局電子信箱
hpb00802@hpb.gov.tw
或電洽:(02)29094111轉2196交通科。
以上奇摩新聞提供
[iframe]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5/78/2puxs.html[/iframe]
作者:
藍點點蝸牛 時間: 2011-4-15 06:06 PM 標題: QQ
如果今天遇到我 可能他會倒在地上跟我SORRY
我車上放鎮暴槍 一年了遇到警察也沒事 想想看現在的社會唷!!!
花點小錢 保障自己的安全
有興趣想多問一點的PM我吧
http://www.focus-sport.club.tw/viewthread.php?tid=197720
作者:
麗娜 時間: 2011-4-15 09:06 PM
這種人應該被人肉搜索出他家住址才對:15
作者:
wert 時間: 2011-4-15 09:18 PM
隧道跨雙白線超車這樣很屌嗎??
奇怪還停車是想讓後面大車撞就對了
直接一次罰24000元就好了
看還有沒有錢買球棒
麥香活動PART2呵呵
作者:
黑嫂 時間: 2011-4-15 09:22 PM
剛剛看到新聞有撥出!
那台車ㄉ車籍資料都是假ㄉ!
看來大家要自求多福ㄌ!
作者:
恢恢 時間: 2011-4-15 10:37 PM
c.ch 發表:
如果車上沒有武器的話我會忍耐,
之後報警處 ...
還是要有錄影喔,不然警察不會理你...
我上個星期六就在國道六號遇到這種人,一台金色的Honda Odyssey,車號:2485-ZF,從路肩超車把我攔下來,整條向西的車都動彈不得...
有車友也有在台中谷關遇到同一台車,同一個人,一樣的方式把他攔下來...
就只是因為他危險超車,按了一聲叭叭,就爆走了...
住在台中地區的車友,要特別注意這台,這台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恢恢 時間: 2011-4-15 10:40 PM
藍點點蝸牛 發表:
如果今天遇到我 可能他會倒在地上跟我SORR ...
可以PM資料給我參考一下嗎?
作者:
華仔 時間: 2011-4-16 01:20 AM
黑嫂 發表:
剛剛看到新聞有撥出!
那台車ㄉ車籍資料 ...
這個世界還有“人肉搜索”這個東西......
我想很快的......還是會找出來!
下次遇到30要閃遠一點,不然下次忽然在我前面停下來拿出棒球棍.......
我又不是投手.......那我該怎麼辦!
不然說.......要我三振你嗎.......?!
作者:
flapy 時間: 2011-4-16 09:14 AM
剛在東森新聞看到的,駕駛到案說明非一啟....
http://www.nownews.com/2011/04/16/138-2705241.htm東森新聞轉貼過來!
另一起的事件踢到鐵板的樣子超爆笑.....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4-16 10:06 AM
:18 :18 :18 :18 :18 :18
作者:
goldsingle 時間: 2011-4-16 12:28 PM
看來我也要快去買一組行車紀錄器 以備不時之需...
作者:
9527 時間: 2011-4-16 06:22 PM
[youtube]QHEfDox4WZk[/youtube]
球棒是吧....
我有AK....
作者:
junndd21 時間: 2011-6-14 08:25 PM
拿開山刀砍他...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