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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綜合討論] 車禍事件 發洩一下 [列印本頁]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11:46 AM     標題: 車禍事件 發洩一下

三月多車禍到現在,肇責是我沒錯,三個傷者及一台十三年的舊貨車,整件事的處理過程我非常積極的,

之中二個較輕微的傷者已經合解,另傷勢較嚴重的腿骨裂開,手術打鋼釘,本已協調到有初步共識,他自

已打電話來開價十八萬(不含看醫生所有費用)而我從十五萬跟他談起,結果隔一天卻都不一樣了,因為

車子的部份他們老闆(搬家公司),要用刑事綁民事的方式,跑到傷者家告訴他說:你不要先跟他合解讓我

我們替你處理,但是他們老闆從車禍到今天每個星期都打兩到三通電話來催,電話中從沒提到人該怎麼

處理全都講他的車怎樣怎樣,而一台十三年的貨車,他卻要求我要用四五十萬去修好,車子的殘值只有十

八到十九萬左右,我怎麼可能同意這種要求,其中一個傷者告訴我說:他們老闆在私下說要請車廠把價錢

做高,原本車裡沒冷氣沒音響都要一並裝上新的,後來我受不了了,跟他們說我看我們先走調解好了,而原

本答應說要讓保險先處理的也都不算數了,整天催,催到我火氣都來了,就傷者的部份,我非常有誠意要賠

償他們,但是他們老闆卻怕自己的車沒辦法如願而綁住其中一位,這種做法實在是有夠可恥,他們員工是

沒有底薪的,有些還沒有勞健保,而他們公司每個月幫他們報稅一萬八千多,更慘的是他們都領現金,所以

根本沒有薪資證明可言,我也不用這點為難他們,我卻原意以一個月三萬塊來計算,必境責任在我,用這點

來為難他們一點意義也沒有,但現在卻我想處理卻沒辦法處理,想負責卻沒辦法負責,想賠償卻沒辦法賠

償,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可以提供我意見接下來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作者: BEN(小冰)    時間: 2011-4-16 11:56 AM

可以先打給公家機關免費法律諮詢部門詢問

我記的沒錯的話一般縣市政府都有設電話法律諮詢專線

大多是由政府委託專業人士代為解答民眾法律問題

以前有諮詢過回答蠻詳盡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4-16 11:59 AM

對方的老貨車直接依殘值買下就好,不用修!
作者: JAMES-KAT    時間: 2011-4-16 12:02 PM

反蒐證,他敢以少報多,連車廠一起告。
作者: KEN0207    時間: 2011-4-16 12:03 PM

我想受傷的員工應該是有被你的誠意感動到~所以也看不過他老闆的作法~才跟你報小道消息~從此看這事件我相信你一定很有心想解決~但人不能太過軟有時該硬的時候還是要硬阿~
作者: 基隆JIMMY    時間: 2011-4-16 12:07 PM

找夠力的地方人士或民意代表去僑
最後付出的金錢絕對比你現在被他們老闆敲詐的還少
加油!
作者: BEN(小冰)    時間: 2011-4-16 12:11 PM

就算上法院

法官還是依殘值來算不用太擔心

要獅子大開口也不是對方說了算

如對方恐嚇或要求一些不合理記得盡量將通話給錄下
作者: bluesun    時間: 2011-4-16 12:12 PM

有保財損嗎?有的話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

最多就賠殘值,然後車子保險公司自己處理

車廠做高...保險公司也會去談啦...

請告訴保險公司妳目前得知的訊息

加上如果真的要修....妳的保險公司也會算零件折舊問題

對方車輛已經13年..已經超過了耐用年數,零件材料價值應僅存殘值

所以真的要修...對方也要大失血

所以我認為談到最後對方老闆還是會接受殘值啦

以上一點點看法  希望有所幫助~
作者: JAMES-KAT    時間: 2011-4-16 12:14 PM

難怪人家當老闆!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12:37 PM

民事責任我不擔心,我擔心的地方是他們老闆對員工洗腦,不合解直接告我刑事的過失傷害,我想賠也沒得賠,到時會留下小前科及易科法金的罰緩,

重點在人的部份,我要賠我不是不賠,但是不知道他被他們老闆洗到什麼程度,接下來應會上調解庭,據我所知一共會調解兩次,都不成才會被判刑...

題外話十次車禍九次快,二十九歲的運勢果然是不一樣,不過好佳在的是人都沒怎樣還算幸運!!
作者: u023395    時間: 2011-4-16 12:46 PM

我女朋友被撞都沒請當事人拿一毛錢出來!!

鎖骨斷裂打鋼釘~

對方都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第一次接觸對方保險談時對方保險評估應該可以領到15~20萬

包含全部醫藥費和車子修理都是對方保險付!!

為何你還要自掏腰包拿錢給對方呢?

這樣不就失去買保險的意思了嗎?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12:50 PM

我也有保第三責任險,但是現在是車子部份他們不願意合解而且又把一個傷者綁在一起,就這一點我在傷腦筋!!
作者: 如風    時間: 2011-4-16 01:08 PM

copyli 發表:
我也有保第三責任險,但是現在是車子部份他們 ...

有保險的話,請理賠人員協助
在保險額度內應該不用傷腦筋
理賠人員這種事也遇多了,都知道如何處理
作者: 阿妮    時間: 2011-4-16 01:12 PM

copyli 發表:
我也有保第三責任險,但是現在是車子部份他們 ...

我在去年底 也發生車禍
是對方在路中央無預警停下來
且倒車擦撞到我的車
而我有保十萬元額度丙式險
就不跟他囉唆 到警局備案後
就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所以車體險還是要保的
不管金額多少 發生事故也都不用你處理
對方如有甚麼事的話
就請他跟你的保險專員談
也省去你的時間與金錢~~~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01:16 PM

車子部份是不可能會合解了,怕是被他們綁住的傷者被洗腦說,告上法院你拿的更多,到時我就有刑責了!!
作者: popp    時間: 2011-4-16 01:17 PM

應該交給保險處裡 她們經驗多
要多打電話 被害人..保險公司 關心 聊解進度 是否和解
每一通電話 每一次交談 都應該錄音  
萬一走到法院 也有證據可以保護自己
不要急著想和解 這樣反而對你不利
作者: bluesun    時間: 2011-4-16 02:20 PM

應該不會走上刑事方面....

因為畢竟你想和解,上法庭之前通常會經過車禍調解委員會

真的沒辦法調解才會上法院...上法院之後你只要有和解意圖

通常法官都會在打下來讓你們調解,加上如果對方這樣亂開價

法官也不一定會判對方勝訴,以上見解

阿對了  可以去檢舉他們公司低報勞工薪資~~讓他找事做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02:30 PM

可是我因車禍致使有人受傷基本上就會被起訴且判過失傷害...那怎辦呢?

剛才接到其中一個已經合解的先生電話,他說他前老闆(他已離職)打電話給他說叫他不要再幫我說話幫我聯絡 等等!!真夠賤的
作者: tn1371    時間: 2011-4-16 02:39 PM

copyli 發表:
民事責任我不擔心,我擔心的地方是他們老闆對 ... 不合解直接告我刑事的過失傷害

這麼嚴重的交通事故應該有請交通大隊來做筆錄才對 , 只要當初對方傷者沒太多對你不利的供詞 , 而你又非酒駕、蓄意傷人或違規致死 , 實在很難以刑事的過失傷害告你 , 就算告你上法院也不容易起訴 , 相信是對方老闆在嚇你的 ; 建議你在和解時有第三公證單位參與 (如交通事故調解委員) 比較好 ....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02:44 PM

好死不死有所謂熱心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拍下當時片段,我原本訂速110 但我因為要超車所以再加速 後來晃神了來不及才撞到前方的車後往左邊移動 他們才擦撞過去打滑 失控先撞右邊的車 再彈去撞左邊的護欄!!怎辦?筆錄後警方是開我一張高速公路任意變換車道以致兩人受傷!!
作者: bluesun    時間: 2011-4-16 02:48 PM

如果有誠意和解,法官通常都會不起訴啦  

不過你要記得收集你想和解的證據,即再法庭上跟法官訴說你有和解誠意

但因對方條件太過離譜,尚未能達成和解,法官通常會打回來調解委員會

我覺得還是叫妳的保險業務出來處理會比較好,畢竟他們常常處理這種事

也可以答應對方修車,依使用年限殘值來修,對方就會考慮再三了!!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02:55 PM

殘值修車這我倒有說過了,他們要我全部負擔到好!!我甚至說我殘值賠給你再加一些,他們還是不願意!!

車子部份我一點也不擔心,就是被他們綁住那個人我比較煩腦一點,雖然上法院前有兩次調解機會,但是

不知道保險公司會賠到什麼程度,我的保額是200/400/50 上調解談價錢是由保險公司談,還是我談??

談好的價錢是由保險公司支付到他們評估的價錢多餘的才是我負擔嗎?還是連調解庭也都交由保險公

司處理呢?
作者: bluesun    時間: 2011-4-16 03:10 PM

我說的殘值是指修復費用

試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 減去 折舊金額之所得,才是[賠償者]應給付之實際金額。

假設零件費用10000元  工資2000 車齡五年

算下來零件部分1001元 加上2000工資 =3001元 這是你要給對方的

上法院你可以主張如此折舊修復理賠 這是法律上有規定的


妳的財損有50萬 產險公司也可以主張不修車直接給付殘值

這是公平原則啦....總不能要求用了10幾年的車 還要修到變新給他吧

保險公司不會給付超過殘值的.....
作者: 慢狼中    時間: 2011-4-16 03:11 PM

年青人..別怕..如果是意外..紀錄好像5年..不像殺人.搶劫一樣..你既然都想賠..那就走法律...而且每個縣市都有知詢..加油
作者: 慢狼中    時間: 2011-4-16 03:18 PM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你去知詢一下..就算有判..緩刑也會超過判刑...加油...加油...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1-4-16 03:46 PM

你保險一年繳多少保費?

過失傷害這部分,只要你跟''大腿骨折''的那個人無法和解,那上法院,
一定會有刑責,大概都是判一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萬元!
三萬是給政府賺走的!被你撞的人,一毛也沒有。
繳完後,留下過失傷害前科,刑事就沒事了!
過失傷害再上訴改判的機會不高。大部分都會被二審法官駁回!

但記得上法院專心聽法官講話,
專心回答,態度一定要心平氣和有禮貌!對方會有檢察官幫忙,同意的就說同意,
不同意的千萬不要說同意,然後再說明不同意的原因!

再來就民事部份,賠車,你就找專業的中古車商,最好是有公信力那種,請他開出那台車,
車禍前的中古價值,簡單講就是你買下那台事故車了!買回來還可以拿去秤斤賣回收場勒!
千萬不要修理了,一聽就知道對方老闆想敲一筆!

再來賠''大腿骨折''的那個人,民事損失!
1.醫藥費。有健保,大概頂多幾千元!強制險會付。

2.看護費。看護費用(一天2千),看診斷證明醫師建議幾天,
               強制險這部分,最多能幫你賠36000元。超過你就要自己付了,除非你有另外保更高的險!
              
2.交通費。病人來往醫院的交通費用,這部分強制責任險也會賠,通常不用你再出錢!

3.勞動能力減損。這部分還是要醫師證明,但一般除非很嚴重的車禍(截肢,失明等)
                        出院後,病人明顯無法正常作車禍前的工作,這在法律上,也有一個公式在,
                        你的例子,應該是不用賠這條!

4.工作收入損失。法院會調對方去年整年度所得稅申報,假設他去年申報36萬5千元,除以365天
                       ,那對方一天工作損失為一千元!如果沒申報所得,那就不用賠。
                        診斷證明上,如果醫師建議他休息一個月,那就要賠1000元*30天=3萬元整
                        有沒有例外,這點我就比較不曉得。

5.精神慰撫金。這條最難預測,要看雙方的經濟能力,社會地位(學歷,工作內容等)
                    看對方開多少,法官會照准或刪減都有可能!如果真的照你所說,你是100%肇責,
                     對方又有開刀打鋼釘,5~20萬跑不掉,甚至如果對方開更高,那就要看你遇上什麼
                     法官了!但我猜是不會高於30萬啦。醫師診斷證明沒看到,都不凖!
                    
後記:強制險的部分,一定要請保險理賠員幫你處理,不是很重大的車禍,保險理賠不會太龜毛,對方要給保險公司診斷證明,
         記得看一下,複印一張留著!兩個重點1.需不需人看護(幾天)2.建議休息幾天。

能和解還是和解吧,除非金額真的差太多。不然上法院的話,刑事要罰錢,民事還是要賠,又要請假上法院上調解會,麻煩死了!
作者: BEN(小冰)    時間: 2011-4-16 04:28 PM

開板大別太擔心,不須為此事打亂自己生活

只是當初先和解的兩人不知板大有無簽寫和解書,如有事後對方要告傷害也難(但和解書內容要清楚記載)

照你敘述,你有積極連絡對方證明你有誠意,將來如不小心上法院,你也有通聯紀錄可證明你有誠意解決

這舉動都能幫助到自己,你願意和解法官最終判決也是會讓你們去處理

有保險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至於你所說的那位老闆,就由你保險員處理

至於另一個如擔心的話那先去和當事人談別管他老闆

如能溝通就記得白紙黑字寫下和解書(要著名和解後不在追究其責任這類的事項)

不過就像其他人建議的交由保險員吧不用自己那麼累加擔心影響生活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04:43 PM

BEN(小冰) 發表:
開板大別太擔心,不須為此事打亂自己生活

...

前面兩位我是帶跟理賠專員跟我一起去的,所以因該沒問題,另一個人的部份我到了調解庭是全讓保險公司處理嗎?
作者: 小施    時間: 2011-4-16 04:52 PM

文章內容裏有提到你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基本上你在車禍發生當下到現在,都已經可以全權委由保險公司處理了!
對方受傷的部份,你去和解的事屬於道義賠償,已是多餘的了!所以不用太擔心了!
因為已經有保險公司處理,於情於理於法都是站的住腳的!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05:01 PM

小施大 意思是說 我有保險了 所以"全部"都由保險公司去處理嗎?我可以不用管??
作者: 平鎮ㄚ廖    時間: 2011-4-16 05:22 PM

這種小人物  好處理拉  他會比你還要煩
先打通電話去勞委會  打小報告他未幫員工保勞健保
再來通知國稅局他逃漏稅~~
再來 別和解  直接上法院  他車子殘直下去算修理金額
不用40~50萬拉  頂多幾萬塊就和解了  走法律途徑強迫他低頭  不低頭也沒用
你賠他的錢   他還要先繳國稅局跟勞委會的罰款   還要自己掏腰包修車
像這種小人物 要玩  反過來玩死他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05:29 PM

真的很謝謝各位大大 這麼熱心的提供意見跟教導,看了你們的回覆心裡確實放開很多,不 這麼熱心的提供意見跟教導,看了你們的回覆心裡確實放開很多,不然掛心上很難受的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05:32 PM

可以喔!!可是這種事麻煩人家,他也有業績要做呀...會不好意思耶
作者: 花雕G    時間: 2011-4-16 05:34 PM

全部由保險處理~

不用自己花錢了事~

除非你沒保險才需要自己花錢!!

傷者你包慰問是你心地好!!
作者: 恩寵    時間: 2011-4-16 05:41 PM

你別裡他了..
他公司車子賠償交給你保險公司..
讓你保險公司去處理..
你只要負責傷者這就好..
作者: 恩寵    時間: 2011-4-16 05:42 PM

你因該有....
第三責任險吧...
用那個陪..
保加重的最高可以理賠200多萬的樣子..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6 05:54 PM

FSC好温暖喔!!
作者: 一focusi一    時間: 2011-4-16 06:05 PM

你的心境我懂~~因為很徬徨~~~

不過對方只爆最低工資~~~你賠償傷者的金額一定不高~~

傷者更可憐~~因為拿不多~~

我建議你跟傷者討論~~~如果要保險公司出來和解~~一定是照法律~~~

這樣他根本沒有益處~~

不能上班~~老闆會給他錢嗎????

私下和解~~他能拿到的金額~~一定比保險公司理賠的還多~~因為保險公司就是專門處理這些事@@"

能少賠它們一定會想辦法~~~這樣傷者是最吃虧的!!!!
作者: pqwer    時間: 2011-4-16 07:14 PM

請調解八案件移送地檢  走偵查庭  在哪邊都只能當是人跟法官  部用理會其餘不相干的人
作者: pqwer    時間: 2011-4-16 07:17 PM

過失傷害罪  如果你有誠意又是初犯   傷害罪可以請求緩刑或罰金
作者: pqwer    時間: 2011-4-16 07:19 PM

過失傷害罪  如果你有誠意又是初犯   傷害罪可以請求緩刑或罰金
作者: 洛洛1981    時間: 2011-4-16 07:28 PM

有的人就是看人好欺負,就一昧的壓榨人,如果你比他還懂,他就不敢這樣了~加油喔!

剛重頭看大家的意見和如何處理的方法很實用喔~
作者: 馬怪    時間: 2011-4-16 07:35 PM

我記得好像員工超過四人 就要有勞保  沒有的話你可以去檢舉
作者: FSCTC    時間: 2011-4-16 07:36 PM

發生車禍,事主徬徨無助的心情是可以體會,
畢竟一般人不像保險理賠員天天處理這種
事,也算麻木,也可說這是他們每天必接觸的
工作,也是"熟能生巧"
     像我同學是理賠員,談起這種事像在述說他家
隔壁阿貓阿狗打架或誰誰誰家又吵架,人命在他
們眼中是有行情,老的小的少的價碼不一,誰在乎,
不是冷漠,這就是他們每天不停循環的工作,
所以還是交給"專業"人士去處理,每人有每人生活
上"技能".
       一個小建議:可向縣市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或請承辦員警幫你轉送調解委員會(請指定那個縣市,
如果是對方申請,萬一在台東.花蓮,就累了,至於是否以
案發地為主,可問一下員警)調委會門外有流程表,告訴你
調解成與否的接下來步驟是什麼(結案或上法院或二次調解....)
      調解委員通常有"業績成效"(不一定是金錢,組成份子有公所
員工......之類,所以調解成效好對考績有助),所以會盡力調解;
對了,調解時一定要通知保險公司派理賠員到場 ,理賠員未到
場不可答應對方任何條件(含理賠金額多寡,時限......),金額要
保險公司同意才可,否則一切自付(要出錢的人同意),切記!切記!
作者: 慢狼中    時間: 2011-4-16 08:24 PM

在不然..早總統??
作者: 小施    時間: 2011-4-17 12:17 AM

copyli 發表:
小施大 意思是說 我有保險了 所以"全部 ...

本來就不用管!要說對方真要拿受傷這件事來做文章,就屬你可付可不付的道義責任而已!
因為受傷的費用,你也有保險可支付呀!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7 01:26 AM

小施大 有保險支付是沒錯 但如果對方金額談不好 保險公司不同意賠償的金額 或任何原因不願合解 勢必也會搞上刑事庭不是嗎?那就會有前科不是嗎?
作者: 小施    時間: 2011-4-17 01:37 AM

copyli 發表:
小施大 有保險支付是沒錯 但如果對方金額談 ...

車撞車屬意外,所謂傷人是指車直接撞人!
即已有保險,也在第一時間委由保險公司出面,保險公司也是有律師會處理的!
有說過,其餘的就屬道義賠償的部份,這部份就是於法之外的事,很少看到這部份談的攏的,因為被撞的人通常會想多要錢,但你文中有提到,他們並無正式工作證明月所得為多少,所以視為無薪資所得,真要告,所得賠償也不會太多!畢竟不是他們說了算。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7 01:41 AM

我可以打電話請教你嗎 小施大
作者: 小施    時間: 2011-4-17 01:42 AM

copyli 發表:
我可以打電話請教你嗎 小施大

太晚,家人在睡覺怕吵到他們!明天打來吧!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7 01:46 AM

我是想請問你如果真上法院後開庭順序,就我所知是刑事庭的調解如果不成會先判刑,後來才是民事庭調解不成就法官判決,接下來就保險公司訴頌!對嗎?
作者: 花蓮駱駝    時間: 2011-4-17 01:50 AM

這有過矢傷害的問題


我賠過9萬了是刑事



車禍我甚麼都對  也送車禍監鑑定也對

有前科
作者: 小施    時間: 2011-4-17 01:53 AM

copyli 發表:
我是想請問你如果真上法院後開庭順序,就我所 ...

上法院首要條件,是指你完全沒有做任何賠償處理在先!
如果有做賠償動作,一切會先以調解委員會處理!
畢竟調解委員會也是有法律效用的,而且真上法院時,你把車禍後的處理情形,包含委由保險公司處理的事情都要詳細說明!
重點是對方居然讓員工開一部十三年的危險車輛在路上行駛,造成員工受傷的情節發生,最重要的是這三名還不是公司員工!(因為沒有任何證明嘛,這樣報稅我看也沒有勞健保吧)
作者: 花蓮駱駝    時間: 2011-4-17 01:56 AM

保險一定會賠


但對方有受傷沒有和解就是過失這是刑事問題


那對方的車跟對方傷者 是又保險去理賠 這是民事問題
作者: 花蓮駱駝    時間: 2011-4-17 01:59 AM

民事問題保險公司一定會去處理 除非你保的金額不夠賠


但刑事就是你個人問題 一般來說是3個月 罰金92000 還有前科
作者: 小施    時間: 2011-4-17 02:03 AM

不過最重要的一點,再怎麼樣也不是和那老闆談,因為那老闆並沒受傷!
況且,要認真說的話,老闆也不見得是老闆,因為這關係於法根本不成立!
去調閱勞保資料就可以查明白了!
所以你的重點除了車禍的保險賠償之外,其餘的賠償就直接找那三位受傷的人處理,不過重點還是在於他們的收入根本等同於0,所以賠償的金額也真的算不出來!
作者: 花蓮駱駝    時間: 2011-4-17 02:06 AM

請律師一定會是最好的

因為這問題已經開始獅子大開口
作者: 無糖綠    時間: 2011-4-17 02:19 AM

我的經驗給你參考,小弟七.八年前退伍時發生車禍,也是我的肇責比較大,對方摩托車直行,我開轎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

對方傷勢應該比你文章中的司機還重(右腿骨折打鋼釘,左手骨折打鋼釘) 醫生判定約一年才可康復恢復正常生活,

我也很積極的想跟對方和解,但調解庭時對方開"250萬"合解金,你沒看錯,我也沒打錯,就是250萬!!

小弟我當時剛退伍,連工作都還沒有找,銀行無存款ˋ,更別提有富爸爸給的任何資產,

且對方也還是學生,並不是甚麼月入數十萬的科技新貴,我實在無力負擔這個龐大的金額,

兩次調解不成後,就讓對方告"過失傷害"啦,刑事判我緩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繳給國庫好像11萬還是10萬左右,

民事庭上,積極想和解但剛退伍還沒進社會的我,實在無力負擔對方要求的250萬賠償金,

後來被打下來要我們再調解,合解的"見證人"(忘記他的職稱是甚麼),也跟對方明講了,這傷勢大概幾十萬就和解了,

要求250萬不可能,周旋多次後,最後30萬和解。


給你兩點參考參考.....

1. 對方有傷勢,硬要告你,你跑不掉的,過失傷害前科背定了。
 (但你將來是要選總統還是民意代表?  這前科對我來說一點影響也沒有,現在也查不到了,記錄有年限,我還可以請良民證咧!)

2. 請積極表現有心和解,畢竟肇責在你,開民事庭時法官很在意這點。
   (多去關心對方傷勢,下班沒事買個水果燕窩去關心一下也好,記的把買水果燕窩的發票留著)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7 10:04 AM

小施 發表:

上法院首要條件,是指你完全沒有做任何賠 ...

沒錯 他們還真的都沒有勞健保,但腿受傷那個有勞健保,因為他做比較久了,他們都無底薪卻報稅每月一萬八千多...
作者: howardhsu    時間: 2011-4-17 05:10 PM

如果是我,就找齊所有人(含保險公司)去調節委員會"橋"妥。當場解決,免得夜長夢多。個人認為,一個個的談,難有共識。
作者: 小施    時間: 2011-4-17 05:19 PM

copyli 發表:


沒錯 他們還真的都沒有勞健保,但腿受傷 ...

火大就反告公司逃漏稅和恐嚇!
作者: 花蓮駱駝    時間: 2011-4-18 01:02 AM

無糖綠 發表:
我的經驗給你參考,小弟七.八年前退伍時發生 ...

沒錯我就是背了一個衰到不行的前科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8 04:48 PM

剛才最新消息是,腳受傷那一位被他自己保險公司的人建議,還是到地方的調解委員會再來和解會比較好!!

如此,是好消息也是壞消息,好消息是知道對方願意出來講出來和解,壞消息是我不知道是否可以人跟車分

開調解,不然他們老闆又要來亂了!!??是否有人知道可否分開調解,可能過幾天判別書會下來就要申請了!!
作者: 小施    時間: 2011-4-18 05:33 PM

copyli 發表:
剛才最新消息是,腳受傷那一位被他自己保險公 ...

人跟車本來就是分開調解的!
如果是一起的,就是交由保險公司方面的賠償!
你那部份是單純的私下賠償!
作者: 慢狼中    時間: 2011-4-18 10:30 PM

copyli 發表:
剛才最新消息是,腳受傷那一位被他自己保險公 ...

大大..那位老闆..如果他要你賠營業損失..你去國稅局查一查..看他有沒有營業登記...如果有在賠..
作者: 慢狼中    時間: 2011-4-18 10:32 PM

就像計程車一樣..有營業..就要賠營業損失OK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8 10:53 PM

他的車是掛自用牌卻要我賠償營業損失!!我的理賠專員說根本不成立..
作者: invaderfish    時間: 2011-4-18 11:49 PM

我想大大就是卡在不想有過失傷害前科吧~

那就把握一個原則,先跟所有傷者和解~!!!

其實這很好分析給對方聽,賠款主要分傷者跟車損

第一對員工:因為他們沒薪資證明,如果真的上法院去判,判賠給他們的(醫藥費+無法工作賠償)一定比私底下和解的還要少很多,對員工根本沒益處!!!

第二對老闆:上法院之後,老闆的車絕對只有殘值可以賠,多一塊都不可能,然後其他逃漏稅,及違反勞保法的罰款也是一塊錢都不會少。

第三對保險公司:你是保險公司的客戶,他們也知道客戶care的點就是不要有過失傷害前科,因此讓客戶滿意是他們該做的事!!而且他們對這種事的經驗絕對足夠應付這種case!!!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19 10:08 PM

剛剛接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電話,說對方已在4/14正式提出傷害告訴,我一頭霧水,

因為我們以經講好要到調解委員會橋,而且對方應該是由他們老闆帶他去的並在筆

錄中說我都置之不理,真是有夠X的老闆,明天要再去做一次筆錄順道申請現場事故

圖,後續我應該調解委員會還是會申請,如果時間來不及就只好到刑事的調解庭去了

真是莫明奇妙!!
作者: invaderfish    時間: 2011-4-21 01:20 PM

copyli 發表:
剛剛接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電話,說對方已在4 ...

通聯記錄調出來,有沒有心處理很明顯啦

反倒是獅子大開口,哼哼~
作者: 彤彤北鼻的貓爸    時間: 2011-4-21 03:17 PM

copyli 發表:
我也有保第三責任險,但是現在是車子部份他們 ...

小弟認為,簡單的說就是車歸車,人歸人,所謂的綁在一起,不外乎只有告你過失傷害,等判決你敗訴,再向你要求賠償更多的金額,人的部分傷害罪大部分都是賠償醫藥費跟其他損失(精神損失,無法工作的薪資、就醫的車資...等),車的部分,依民法上的規定,基本上是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則賠償相當價值的金錢。因此,就算車行老闆告上法院,你的損失也不過上述這些,法官也不可能任由車行老闆漫天開價!

他要的只是錢而已,給你安 一個前科對他又沒好處,告上法院他反而拿不到那麼多錢。倒不如跟他說,那就上法院,看法官會不會叫我賠你那部爛車4、50萬。

提起傷害告訴,還要有檢察官的正式起訴,法官的判決你有罪,才有前科紀錄ㄅ!如果在法官判決前合解,應該也就不會有前科的問題了!

所以,我覺得找人(如前面大大所講,請有力人士或民代,有人證)一起再跟他談,談話中,記得錄音(有物證),人看到錄音裝置,講話都比較會收斂唷(試過幾次幫人去跟銀行談協調債務,滿有效果的,銀行客氣很多)
作者: copyli    時間: 2011-4-30 04:50 PM

28號已經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了,一開始他們根本不把調解委員放在眼裡,而腿受傷那個也已經被他們老闆教壞了,

從自己打來開價18萬變成50萬,真是夠了,一聽到我根本就不想再談下去了,結果當然是調解不成功囉!!

回來沒多久就有收到國道刑事組已經把案子送到新竹地院的通知了,我想最後就在調解庭裡再調解一次囉!!

在調解庭裡就全部交給保險處理,能和解就和解,不能就等著被罰錢好了,講到薪資證明,他們老闆說,因為他是老闆

所以他可以馬上開證明,我覺得這好像是造假吧!!是不是會以他年度的扣繳憑單為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