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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綜合討論] 高速公路車距【開始照相了】 [列印本頁]

作者: KEN0207    時間: 2011-4-20 08:59 AM     標題: 高速公路車距【開始照相了】

高速公路車距【開始照相了】
目前知道出現地點為:
1.) 65K處 (中壢平鎮附近 )、
2.) 99K處 (新竹)、 新竹交流道系統
3.) 134.6K處 三義附近中部路段、
⋯⋯4.) 160.8K處 后里附近
5.) 165K處 豐原附近
6.) 172K處 大雅中清近
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
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 35m 的白線,
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 35m 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
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車距,警方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
所以若後方車輛同時超速,這樣可以兩案並罰,
『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 NT6000.』
作者: 6486    時間: 2011-4-20 09:02 AM

很久以前就有照了......幾乎所有國道...快速道路都會.....
我已經貢獻過國庫很多次了.....
作者: jpcmil    時間: 2011-4-20 09:04 AM

感謝大大!!國三有嗎?
作者: 豬傻弟    時間: 2011-4-20 09:04 AM

這種是在橋上照的嗎???
作者: 灰太郎    時間: 2011-4-20 09:13 AM

感謝KEN大提供的資訊
對於國道用路人來說  可以有個提醒
因為有時候 ㄅㄨ ㄅㄨ的油門不小心一踩
就會與前車靠的太近.....(車距)
荷包可能會因此而失血   不過還是遵守交通規則  才是王道  
作者: JoeHorn    時間: 2011-4-20 09:31 AM

車距的取締一直有爭議。
最大的爭議點就是左、右前車變換車道(切進來)。
若舉發仍只有用照片當做證據....

既然能畫出 35m 的線了,配套應該是畫上雙白線。
(放隧道裡面,應該不錯賺?)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4-20 09:42 AM

感謝分享 ...
作者: forlover26    時間: 2011-4-20 09:43 AM

JoeHorn 發表:
車距的取締一直有爭議。
最大的爭議點就是 ...

現在真的有必要把行車記錄器的影像檔備份起來了,
免得萬一被誤拍,要申訴卻沒證據.........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4-20 11:10 AM

車距的爭議性大!但是政府死要錢,死好!:18
作者: 灰熊厲害    時間: 2011-4-20 12:42 PM

感謝提醒
作者: eddiewjl0404    時間: 2011-4-20 01:34 PM

JoeHorn 發表:
車距的取締一直有爭議。
最大的爭議點就是 ...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作者: KEN0207    時間: 2011-4-20 03:24 PM

大家開車多注意吧~一張3000~有夠貴阿~拿去吃吃喝喝或者買自己愛的東西~都比繳給政府好阿~
作者: Arson    時間: 2011-4-20 04:15 PM

唉,老闆這麼盪生,錢就已經夠難賺了

政府還來湊一腳一起剝削

我們這些窮苦老闆性都去死一死好了
作者: Ralph    時間: 2011-4-20 04:27 PM

不太瞭解....這些路段很多都是上下班時間超級塞車路段,平均車速只有20~40km/hr卻要與前車保持35m的距離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常常是與前車相距3.5m旁邊就切進來囉~!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4-20 04:34 PM

前車是神車的話再給你一個煞車,嘿嘿.....

神車是不會錯的,錯的都是別人
作者: jangchj    時間: 2011-4-20 04:36 PM

重點在於現在只要遇到高速公路上面有橋的路段就乖乖的龜一下吧
作者: 高雄796    時間: 2011-4-20 06:53 PM

傑德斯 發表:
前車是神車的話再給你一個煞車,嘿嘿.....
...

有理有理!
作者: 小豐    時間: 2011-4-20 07:15 PM

感謝分享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4-20 08:09 PM


作者: lovechuan    時間: 2011-4-20 10:38 PM

看來要買容量大的記憶卡了

這樣行車紀錄器才有更更多的空間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