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綜合討論] 高速公路車距【開始照相了】 [列印本頁]
作者:
KEN0207 時間: 2011-4-20 08:59 AM 標題: 高速公路車距【開始照相了】
高速公路車距【開始照相了】
目前知道出現地點為:
1.) 65K處 (中壢平鎮附近 )、
2.) 99K處 (新竹)、 新竹交流道系統
3.) 134.6K處 三義附近中部路段、
⋯⋯4.) 160.8K處 后里附近
5.) 165K處 豐原附近
6.) 172K處 大雅中清近
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
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 35m 的白線,
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 35m 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
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車距,警方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
所以若後方車輛同時超速,這樣可以兩案並罰,
『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 NT6000.』
作者:
6486 時間: 2011-4-20 09:02 AM
很久以前就有照了......幾乎所有國道...快速道路都會.....
我已經貢獻過國庫很多次了.....
作者:
jpcmil 時間: 2011-4-20 09:04 AM
感謝大大!!國三有嗎?
作者:
豬傻弟 時間: 2011-4-20 09:04 AM
這種是在橋上照的嗎???
作者:
灰太郎 時間: 2011-4-20 09:13 AM
感謝KEN大提供的資訊
對於國道用路人來說 可以有個提醒
因為有時候 ㄅㄨ ㄅㄨ的油門不小心一踩
就會與前車靠的太近.....(車距)
荷包可能會因此而失血 不過還是遵守交通規則 才是王道
作者:
JoeHorn 時間: 2011-4-20 09:31 AM
車距的取締一直有爭議。
最大的爭議點就是左、右前車變換車道(切進來)。
若舉發仍只有用照片當做證據....
既然能畫出 35m 的線了,配套應該是畫上雙白線。
(放隧道裡面,應該不錯賺?)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4-20 09:42 AM
感謝分享 ...
作者:
forlover26 時間: 2011-4-20 09:43 AM
JoeHorn 發表:
車距的取締一直有爭議。
最大的爭議點就是 ...
現在真的有必要把行車記錄器的影像檔備份起來了,
免得萬一被誤拍,要申訴卻沒證據.........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4-20 11:10 AM
車距的爭議性大!但是政府死要錢,死好!:18
作者:
灰熊厲害 時間: 2011-4-20 12:42 PM
感謝提醒
作者:
eddiewjl0404 時間: 2011-4-20 01:34 PM
JoeHorn 發表:
車距的取締一直有爭議。
最大的爭議點就是 ...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作者:
KEN0207 時間: 2011-4-20 03:24 PM
大家開車多注意吧~一張3000~有夠貴阿~拿去吃吃喝喝或者買自己愛的東西~都比繳給政府好阿~
作者:
Arson 時間: 2011-4-20 04:15 PM
唉,老闆這麼盪生,錢就已經夠難賺了
政府還來湊一腳一起剝削
我們這些窮苦老闆性都去死一死好了
作者:
Ralph 時間: 2011-4-20 04:27 PM
不太瞭解....這些路段很多都是上下班時間超級塞車路段,平均車速只有20~40km/hr卻要與前車保持35m的距離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常常是與前車相距3.5m旁邊就切進來囉~!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4-20 04:34 PM
前車是神車的話再給你一個煞車,嘿嘿.....
神車是不會錯的,錯的都是別人
作者:
jangchj 時間: 2011-4-20 04:36 PM
重點在於現在只要遇到高速公路上面有橋的路段就乖乖的龜一下吧
作者:
高雄796 時間: 2011-4-20 06:53 PM
傑德斯 發表:
前車是神車的話再給你一個煞車,嘿嘿.....
...
有理有理!
作者:
小豐 時間: 2011-4-20 07:15 PM
感謝分享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4-20 08:09 PM
作者:
lovechuan 時間: 2011-4-20 10:38 PM
看來要買容量大的記憶卡了
這樣行車紀錄器才有更更多的空間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