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竹] 走68快速道路請小心 [列印本頁]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8 10:35 PM 標題: 走68快速道路請小心
這禮拜五我學弟來我家的路上遇到一台瘋子
開的是黑色的Premacy,影片放上來給各位車友做個警惕...
我已經向新竹交通隊投書檢舉了 :15
世界真的很黑暗! 出門在外請當心啊
1.危險駕駛及狂踩煞車
[youtube]NclAnkgq6HM[/youtube]
2.惡霸擋路且手持棍棒敲打
[youtube]Ui6ZuSNB8ng[/youtube]
作者:
kogne 時間: 2011-5-8 10:39 PM
真是太妖受了~~~!!
太恐怖了吧!!~~
作者:
宅男的驕傲 時間: 2011-5-8 10:40 PM 標題: @@
這隻小王~下車還掉寶呀!!:15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5-8 10:41 PM
報警先!
作者:
小白倫 時間: 2011-5-8 10:41 PM 標題: ~
作者:
小木白 時間: 2011-5-8 10:42 PM
又是一個駕照用買的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8 10:44 PM
kogne 發表:
真是太妖受了~~~!!
太恐怖了 ...
我也這麼覺得,怪不得我在前面7-11多等了10多分鐘
我學弟跑上高速公路,心有餘悸的狂奔打電話給我說他遇到土匪 宅男的驕傲 發表:
這隻小王~下車還掉寶呀!!:15
我笑了... 可是看到他可憐的小白被砸了一棍就哭笑不得了
作者:
parcy81 時間: 2011-5-8 10:44 PM
如果事主當時直直向前衝,對方會不會跑丫
把他撞在向他的車子上,在叫警察來,物證及影像都在
作者:
熊熊熊 時間: 2011-5-8 10:45 PM
我身邊的朋友也都有遇過這樣的怪胎...
但是為什麼我都不會遇到...
作者:
ALUN 時間: 2011-5-8 10:46 PM
我有行車紀錄器的話,停下來的當下看到武器我會先拉轉,
如果他還前進...我只好為了自保撞下去吧...
有沒有人知道這樣會不會構成犯罪呢?
作者:
Tatung-Baby 時間: 2011-5-8 10:46 PM
我覺得還是要把在更先前點的影片po上來看會比較能釐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因為感覺這個車主也很衝~
也有點帶挑釁的意味存在....
但還是得譴責一下這個爆力的不對行為~
(過沒幾天應該就可以上新聞了~~他會紅~ )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8 10:46 PM
parcy81 發表:
如果事主當時直直向前衝,對方會不會跑丫:2 ...
你是說開車衝撞嗎
我學弟是視覺系的...人大隻可是溫馴的很應該不至於做這種事
作者:
7-11 時間: 2011-5-8 10:47 PM
還掉棒...有笑點...要是我的小佛被這樣k...那個人應該會很慘....
作者:
劉大鈞 時間: 2011-5-8 10:48 PM
要是我就下來跟他拼命了
作者:
陳偉俊 時間: 2011-5-8 10:48 PM
為何不撞他~自衛行為應該是可以的吧~?
作者:
小猴子 時間: 2011-5-8 10:49 PM
作者:
阿鈞 時間: 2011-5-8 10:49 PM
你還落跑+車被他敲.... 你車上沒家伙喔! 就跟他幹上 怕什麼...
正當防衛 最好是打贏 再把影片寄去!
作者:
瑋爺 時間: 2011-5-8 10:50 PM
= =
車上隨時帶著某些東西或許很不錯
作者:
恢恢 時間: 2011-5-8 10:50 PM
米格魯弟弟 發表:
這禮拜五我學弟來我家的路上遇到一台瘋子
...
你學弟做錯了...
他應該直直的給他撞下去才對,讓社會少一個敗類...
作者:
~阿Ken~ 時間: 2011-5-8 10:50 PM
事出必有因,這麼多車為什麼偏偏要擋他~
難道尬車尬輸了找台階下?
以上純屬本人猜測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8 10:50 PM
Tatung-Baby 發表:
我覺得還是要把在更先前點的影片po上來看會 ...
前面的影片我有丟上Youtube...
這位駕駛從園區那段開始就一直在亂
不是故意並排就是從路肩超到前面煞車...
甚至是到後面下車企圖傷害!!
影片已經有丟給新竹交通隊,希望能還他個公道...
過兩天我再去拍他車上傷的照片,到時還請有烤漆板金經驗的大大們給個建議
作者:
yasjase 時間: 2011-5-8 10:51 PM
如果是敲我的車~我會緊張到方向盤打他的方向去~腳抖到油門採到底...
作者:
TwingoR 時間: 2011-5-8 10:51 PM
不見棺材不掉淚的鼠輩...
告死牠吧!
等到上法院時在法庭上用國家的暴力來整死牠,
看牠還能唱秋到幾時
作者:
阿鈞 時間: 2011-5-8 10:51 PM
恢恢 發表:
你學弟做錯了...
他應該直直的給他撞 ...
說的好...正當防衛!
作者:
DarkStar 時間: 2011-5-8 10:54 PM
那阿伯的造型有夠"怪小"的
如果朝他加速不知道他會不會尿褲子:15
作者:
綠茶 時間: 2011-5-8 10:55 PM
過幾天就會上新聞了 現在一堆記者都會上網爬文找題材
作者:
柳大丁 時間: 2011-5-8 10:57 PM
這台車我禮拜二才跟他胚過
是在2高新竹段
原來他這麼兇喔
作者:
恢恢 時間: 2011-5-8 10:59 PM
TwingoR 發表:
不見棺材不掉淚的鼠輩...
告死牠吧!
等 ...
告他沒有用,最好的方式,是透過媒體,讓大家好好認識他,直接叫警察把他帶到警局,讓記者好好拍個夠....
我上次在國道六號也是遇到一台Honda odyssey (2485-ZF),直接從路肩超車攔下來,後面整個車流都動不了...
不過對方不下車,只會在車上瞪,我就是要等他下車,油門踩下去,眼睛閉起來,一切搞定...
大家在台中看到這台要小心,我不是第一個了,之前有車友在谷關,也是遇到同樣的情況,還下車罵人,還好車友不是一個人,是一群人出去...
接下來就是大家下車把他圍起來了...
作者:
feng000888 時間: 2011-5-8 11:04 PM
新竹怎麼了!?
作者:
恢恢 時間: 2011-5-8 11:05 PM
應該說是台灣怎麼了,一堆瘋子...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5-8 11:06 PM
有行車紀錄器是對的...........
跟他對幹,沒好處
上新聞吧......
作者:
謝一品 時間: 2011-5-8 11:07 PM
應該放各空檔嚇嚇牠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5-8 11:10 PM
有人PO給新聞記者了嗎??
我很想PO捏
作者:
戀戀風塵 時間: 2011-5-8 11:17 PM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1-5-8 11:20 PM
如果你朋友不嫌麻煩的話,車上烤漆的傷,也可以上警局,要求對方賠償。
作者:
PenYin 時間: 2011-5-8 11:30 PM
至頂~ 我覺得T大可以開一區... 叫做 挖挖挖 區.. 幫新聞記者先歸類好....
這樣會不會讓記者過太爽...
作者:
alanhu36 時間: 2011-5-8 11:31 PM
米格魯弟弟 發表:
這禮拜五我學弟來我家的路上遇到一台瘋子
...
老大這是哪台行車紀錄器啊~真清楚可以PM廠牌型號給我嗎?謝謝
作者:
penny03212001 時間: 2011-5-8 11:34 PM
要敲車之前還掉棒...笑死我了.....真夠掉漆的....趕緊PO到東森吧 一下就幫你處理了
不然警察到最後都吃案ㄌ....
作者:
請勿拍打餵食 時間: 2011-5-8 11:40 PM
不是吧,68是我上下班必過的路線~"~怎會跑出一個瘋子,吃飽太閒,看來明天來去買個大鋁棒放車上防身用好了@@?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5-8 11:41 PM
penny03212001 發表:
要敲車之前還掉棒...笑死我了.....真夠掉漆 ...
這個真的蠻有笑點的 . 氣勢整個弱掉 ...
作者:
apaul 時間: 2011-5-8 11:44 PM
alanhu36 發表:
老大這是哪台行車紀錄器啊~真清楚可以PM廠 ...
+1
2485-ZF Honda Odssey
0789-FV Mazda Premacy
還真的要作一本小筆記記錄全台瘋子才行....
作者:
ORION 時間: 2011-5-8 11:52 PM
我比較想知道.....
如果對方下車+手持武器
已很明顯對我造成威脅了....
撞下去會有罪嗎?
作者:
Jimmy67 時間: 2011-5-8 11:53 PM
第二部在21秒的時候
我看那個人好像微微的退了一下
也是怕死的啦
如果這時拉個轉,他說不是會尿出來哦!!
作者:
Hennessy 時間: 2011-5-8 11:54 PM
ORION 發表:
我比較想知道.....
如果對方下車+手持武器 ...
+1 我也想知道這樣到底有沒有罪?
有哪位大大知道給他撞下去 有沒有罪 但我是自衛的方式 緊張下 油門一不小心就採下去了
作者:
福熊 時間: 2011-5-9 12:05 AM
....你越跑他越囂張...又不是拿槍下車...我會下車跟他輸贏。
作者:
熱血沸騰 時間: 2011-5-9 12:10 AM
有時候.真的肚丟ㄚ往往不是你所想像的
作者:
TwingoR 時間: 2011-5-9 12:22 AM
Hennessy 發表:
+1 我也想知道這樣到底有沒有罪?
有 ...
要是對著人撞下去的話...有罪,
絕對有罪,
要用緊張當藉口就是過失傷害,
要承認是跟他拼輸贏就是故意傷害,
要是對方被撞癱瘓就是加重傷害,還得養那種爛人一輩子,
若是對方命賤八字輕如螻蟻,被碰一下就去投胎了,
要用緊張當藉口就是過失殺人,
要承認是跟他拼輸贏就是故意殺人,
遇到這種鳥事,
何必留下辮子讓對方有機可乘告刑事加民事?
以籌碼來說,
不過傷個鈑金,就可以告到對方雞飛狗跳還得乖乖賠錢,絕對是以小搏大,
但若白痴到自己開車撞人,就反變成因小失大了...
作者:
風尚旋律 時間: 2011-5-9 01:14 AM
劉大鈞 發表:
要是我就下來跟他拼命了
+1 :18
車上最好也放點防衛東西
後續問題就看自己了...
作者:
RU486_Eddy 時間: 2011-5-9 01:22 AM
7-11 發表:
還掉棒...有笑點...要是我的小佛被這樣k... ...
我有同感...讓他黏在自己的後保桿上面感覺也是另一種美:15
作者:
ghosthark 時間: 2011-5-9 01:28 AM
襪~在新竹耶
車主也是開白色focus的嗎
聽得歌也跟我差不多...
看來在新竹開車也是車上要放一些傢伙
作者:
搖滾波利 時間: 2011-5-9 03:58 AM
還好我也是瘋子
作者:
阿騰 時間: 2011-5-9 04:09 AM
現在很多腦殘都很愛在馬路上 上演 武俠片...
作者:
RC 時間: 2011-5-9 06:22 AM
米格魯弟弟 發表:
這禮拜五我學弟來我家的路上遇到一台瘋子
...
看完第一個影片的感覺: 貼這麼近跟車 對於許多人來說 已經算直接挑釁行為
你建議你學弟以後跟車不要吃這麼近
即使壞習慣改不掉
也不要持續咬著某台車這樣開
他要跑前面你就不要緊追
現在人活在高度生活壓力下
十個有九個有躁鬱症而不自知
一但點上火就會以為自己好神
看完第二個影片的感覺: 瞎
作者:
koman 時間: 2011-5-9 08:38 AM
車上必備
1.行車紀錄器
2.強光手電筒(弄瞎敵人用)
3.X棍orX棒(搭配2.使用)
以上僅適用於釘孤支
如遇上敵眾我寡,請找最近警局
在高速公路請找紅斑馬或收費站(高公局都在收費站旁)
作者:
劉大鈞 時間: 2011-5-9 08:42 AM
koman 發表:
車上必備
1.行車紀錄器
2.強光手電筒(弄瞎 ...
強光手電筒(弄瞎 ...
真是高招!
作者:
antob919 時間: 2011-5-9 08:51 AM
陳偉俊 發表:
為何不撞他~自衛行為應該是可以的吧~?
+1
都這樣了
就拉轉速嚇他
或給他親下去啦~
作者:
林有閒 時間: 2011-5-9 09:03 AM
RC 發表:
看完第一個影片的感覺: 貼這麼近跟車 ...
同感
看到影片中緊貼對方的車屁股,我看了都捏了把冷汗
不是說要放慢速度了,怎麼後來又超車?被超回來後又緊貼他車屁股?
緊貼前車已經是明顯的挑釁行為了,所以才會惹火那位瘋狂駕駛
請多避免呀
作者:
ajaxlo5271 時間: 2011-5-9 09:08 AM
影片一的跟車很近是因為長鏡頭拉近的嗎?
如果不是,那就不太好了!
作者:
eric5731 時間: 2011-5-9 09:28 AM
我的認為最好不要用車撞,就算你有充分的理由證明你是正當防衛,頂多可以獲免刑事的責任,
但對方因你用車撞他而造成受傷,重殘或死亡,你可能難逃民事的責任與人道賠償的問題.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1-5-9 09:34 AM
好兇喔~告翻他...法治觀念太薄弱~需要好好教育一下~
不過建議車主...
既然知道瘋子多...就不要緊咬著前車屁股開車~
明知道瘋子會發瘋~就不要去逗弄他~
這段影片車主不會先吃一張未保持行車距離嗎??
國道消費...低消3000...不便宜...還傷了自己愛車豈不是得不償失~
作者:
風間真 時間: 2011-5-9 10:42 AM
1.保持適當安全距離是一件很有禮貌的事情,
2.若是對方有做出挑釁舉動,自己一定有感覺,請拉開與對方的車距。
3.這種人在路面上行駛路權遲早會砸車,但是是別人的車還是自己的車?
作者:
食曼豆頁 時間: 2011-5-9 11:15 AM
跟車真的跟太近了
換作是我也會發飆
作者:
Taker 時間: 2011-5-9 11:30 AM
看樣子開板大的學弟前段影片,咬人家車尾時間太久了,會讓人不爽
這年頭艋舺症侯群的人很多,不要跟太近前車,必免誤會發生!
用正當的手段檢舉他吧~
作者:
恢恢 時間: 2011-5-9 11:35 AM
食曼豆頁 發表:
跟車真的跟太近了
換作是我也會發飆
我的情況是我被跟太近,而且還是在隧道內,對方先變換車道,然後一直逼車要我讓他過,如果我要給他過,勢必我一定要跟他一樣,違規變換車道。
結果他不爽了,就把我攔下來,換我很火大,被逼車還要被攔車,有天理嗎?
作者:
zx730110 時間: 2011-5-9 12:26 PM
我會撞下去@@ 或下車跟他拼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1-5-9 02:09 PM
RC 發表:
看完第一個影片的感覺: 貼這麼近跟車 對於許多人來說 已經算直接挑釁行為
你建議你學弟以後跟車不要吃這麼近
即使壞習慣改不掉
也不要持續咬著某台車這樣開
他要跑前面你就不要緊追
現在人活在高度生活壓力下
十個有九個有躁鬱症而不自知
一但點上火就會以為自己好神
看完第二個影片的感覺: 瞎
看了前面這麼多的回覆~~覺得RC大的看法與我相同,
其實我覺得被害車主本身開車似乎也太猛了~~有點想製造事端的意味,
那一段路我昨天才經過而已,因為在修路車道縮減已經危險了,
幹嘛一定得跟那麼緊還人家爭快?
不過當然這惡煞是絕對不應該饒牠的,就告死他吧~~~
作者:
平鎮ㄚ廖 時間: 2011-5-9 04:57 PM
買把發射型的電擊槍 順便拿行車紀錄器拍他被電的帥氣模樣
在放上YUTOBE 給大家看看拿鐵棒沒比較猛
電完一樣唉巴叫母
作者:
ward0802 時間: 2011-5-9 05:08 PM
請勿拍打餵食 發表:
不是吧,68是我上下班必過的路線~"~怎 ...
哈 要擺大鋁棒 那你要記得擺棒球手套和球 被臨檢 就說 你剛打完棒球阿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9 05:13 PM
一個巴掌拍不響,就我看來其實雙方都有不對
難免會幫自家人,所以才PO上來跟大伙兒討論…
被夾被跟貼上去,這是他EQ不足要改進!
但對方脫序且暴力的行為絕不能估息!
大家的意見我有跟學弟反應了,今天茶餘飯後又多了不少話題
不管怎樣人平安才是最重要的!
慼謝大家的保貴意見
作者:
ssgr5486 時間: 2011-5-9 05:14 PM
宅男的驕傲 發表:
這隻小王~下車還掉寶呀!!:15
看到他掉雞絲...我笑了,
不過還好大大人是平安的
作者:
Mankai-海 時間: 2011-5-9 05:16 PM
應該還有前因吧?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5-9 07:01 PM
壞年冬狗肖人.
作者:
Mr.coco 時間: 2011-5-9 07:10 PM
作者:
麗娜 時間: 2011-5-9 08:38 PM
治安真的是太壞了..
作者:
華仔 時間: 2011-5-9 08:38 PM
自保才是最重要的!
他或許是瘋子+孤家寡人........!
但你呢......?!
有愛你的家人、孩子還有老婆!
真的沒必要正面衝突,甚至........“遠離危險”是很重要的!與大家共勉!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5-9 08:59 PM
棒子還拿到掉了~
真無言~
作者:
小赤 時間: 2011-5-9 09:04 PM
老實說
原諒我這樣說
因為第一個影片 妳說要閃開他 之後 馬上加速
會讓他認為妳是再跟他叫囂 他自然會追上(就是有瘋子會這樣認為)
第二個影片 當你後退的時候老實說他後退了 因為他也怕~
不過還好不市在高速公路上 不然這位仁兄 早就再車底下了~
作者:
中中 時間: 2011-5-9 09:10 PM
我家附近
作者:
0107 時間: 2011-5-9 09:13 PM
很好奇 第一段 怎跟車跟好近???
第2段位啥對方棒子會掉...
萬一我的小佛被傷到 那我會下車.:15
作者:
御風 時間: 2011-5-9 09:23 PM
阿....我常常1家大小跑那裡.跟他拼了....
作者:
NBTI 時間: 2011-5-9 09:27 PM
感覺有點挑釁過頭了~~~
作者:
張威尊 時間: 2011-5-9 10:26 PM
不好意思, 看完第一段影片, 我的感覺是, 帶鏡頭的有挑釁意味...
中間有一段下隧道, 你不是有催油門, 排氣管改過聲音很大吧...
人家不是黏你, 是已經被挑起來要認真了... 結果跟你跑平...
結果, 帶鏡頭的還一路黏... 結局是被敲一下不難想像...
68 在新竹, 本來就是很多怪雞絲會上去的, 拉直線爽完下去接台三跑山路...
要安全就繞遠一點, 竹北上去, 看要走一高二高都好... 用路人也比較正常一點...
作者:
yasjase 時間: 2011-5-11 08:31 AM
上新聞了耶!!! 不過,被敘述成互相飆車較勁?
作者:
大鑣客 時間: 2011-5-11 08:53 AM
TwingoR 發表:
要是對著人撞下去的話...有罪,
絕對有 ...
這個是對一般窮鬼來說的,.... 法律是給窮鬼用的...
這是一個金錢至上的世界, 有錢就是老大... 花個20萬請個律師告到他死,能賺回心靈賠償... ....
作者:
大鑣客 時間: 2011-5-11 08:56 AM
平鎮ㄚ廖 發表:
買把發射型的電擊槍 順便拿行車紀錄器拍他 ...
這個好這個好,可以訓練反應,看誰先下車拔槍,跟西部牛仔一樣,後拔的就輸了,沒槍的更慘,直接躺平。
來開始搜尋辦個團購吧,哈哈。
作者:
大鑣客 時間: 2011-5-11 09:42 AM
這個不錯,命中還送五發 Reload
國人自製閃電特警 RAYSUN X-1 電擊
保固壹年 但卡匣部份如果使用於實際正當防身發射後,並
經向警察機關報備在案,則本公司負責免費補充;如果因使
用閃電特警(Raysun X—1)電擊槍而制服逮捕歹徒或拯救生
命成功,本公司將另贈五顆卡
不過這條行不通,目前台灣除非社區有申請,警衛可持有之類,一般人不能用,不過說也奇怪,一堆人在賣,又似乎是可以申請的。
查行政院警械使用條例第1條第3項訂頒「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所定「其他器械」中之「電氣器械」類警械包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同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警察機關沒入」。除「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之「僱任用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之機關、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檢附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外,內政部81年4月29日公告「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規格表』所列器械」,如有違反,依法處罰;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8款規定,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若未具有「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7條所列身分,及依法定程序申請許可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即屬違反上述法令之行為。
Reference:
內政部警政署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 ... =1&ctNode=11590
作者:
totoma 時間: 2011-5-11 01:11 PM
完整版影片是車主都一直貼在前車的屁股
後面才惹惱對方的吧
將完整版的可以看完就知道了
YOUTUBE的網友留言也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rrloo5 時間: 2011-5-11 01:23 PM
我看完只覺得...
跟車跟這樣.....被敲車活該
作者:
PentiumXP 時間: 2011-5-11 01:26 PM
其實是要提醒大家要小心拍影片的那位吧
作者:
livevil 時間: 2011-5-11 04:33 PM
[youtube]FIGzJI5aDZo[/youtube]
這段影片比樓主的兩段完整多了~
看起來是樓主學弟先逼人車喔,難怪人家會不爽
譴責Premacy車主之餘
恐怕這位學弟要先檢討檢討自己
畢竟很多人會把貼屁股這種事當作是嚴重挑釁
路上開車還是留點餘地比較好, 啥時碰到瘋子都不知道
這次還好是連棍子都拿不穩的腎虧男, 下次萬一碰到帶噴子的兄弟呢?
至於""Premacy從桃園區開始就危險駕駛""這件事
恐怕這位學弟得自己放影片澄清
否則從我找到的這段比較完整的影片看來, 這位學弟有點自找苦吃喔!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5-11 10:41 PM
livevil 發表:
FIGzJI5aDZo
這段影片比樓主的兩段完整 ...
看完完整影片...
似乎拍攝者先挑釁...
跟車跟這麼近...還算有一段時間...
如是我被跟車...我也會不爽...我也不會讓路!
拍攝者po這...
好像錯在先!
作者:
食曼豆頁 時間: 2011-5-11 11:53 PM
恢恢 發表:
我的情況是我被跟太近,而且還是在隧道內 ...
然後勒....裝個 行車紀錄器吧
我不是神.天理不是我能決定的
我只針對我看到的內容作個人評論
作者:
gavin0109 時間: 2011-5-12 12:17 AM
感覺是樓主先挑釁~跟車跟那麼近...難怪對方會不爽...換個角度想~若是你一直被定著屁股~你什麼感想呢?
開車還是小心為妙!畢竟現在路上神經病一堆!
作者:
威爺 時間: 2011-5-12 03:41 PM
果然事出必有因...
難怪會被敲
我每天也從68竹北芎林來回不知道幾年了
我就沒碰過
每天也是貼人家屁股超車被檔就閃大燈按喇巴
奇怪...那些人就不會生氣?
自己沒拿捏好
路上交通有一定的禮儀
小朋友買新車有點得意忘形囉
剛退伍是嗎?
看你開車跟聽的歌想必是8年級的
作者:
威爺 時間: 2011-5-12 03:48 PM
在此還是提醒各位大大
不管路上的對錯如何
忍一忍不要太衝動
現在有一堆白目惹到人不知道
剛好那些人不知是感流行還是怕死裝了行車紀錄器
你這樣一下車拿了球棒就變自己錯了...何必呢?
每次看到這種影片請大家保持觀望的態度別太早下結論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凡是都有兩面
我要不是車上有嬰兒座椅代替了"八打"之類的
我也會常爆走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13 04:10 PM
放假前代PO文,沒想到反應真的兩極化阿!!
完整版的應該是學弟的家人放的...
前後的影片我是都有看過,是那台黑色車先貼他然後檔道,弄到他本人也很不爽才會跟上去的
所以不管網友們怎麼看,公道自在人心
就是要提醒大家,開車時放慢行車速度... 畢竟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這次的經驗,不管好與壞相信他本人應該也學到了不少
作者:
口愛辣咩醬 時間: 2011-5-13 09:57 PM
超沒品ㄉ
但是~這位大大
尼學弟怎會惹到那種惡霸啊
社會敗類
人沒有事情就好哩
可憐ㄟ小白
作者:
老婆不怕我 時間: 2011-5-13 11:53 PM 標題: ...
看完只有笑點而已....
也才一個人~又瘦不拉機的...
幹麻要跑呀??????????????????????????????????????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14 12:12 AM
口愛辣咩醬 發表:
超沒品ㄉ
但是~這位大大
尼學弟怎會惹 ...
不知道耶,有可能是他的車改得太啪了喔...
作者:
威爺 時間: 2011-5-14 01:05 AM
威爺 發表:
在此還是提醒各位大大
不管路上的對錯如何 ...
反正在路上龍鼠雜陳的自己要多小心
遇到過好幾次會互尬的
但是分開後都會鳴個喇叭或閃大燈示意一下
我再看過一次影片發現其實應該是兩方都有錯
對方是錯在先
沒品的行為更是不對
各位熱血的車友平時在路上還是別太心奮的好...
作者:
巧克力~小珊 時間: 2011-5-14 02:00 PM
好恐佈哦,我也常常開那一條呢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14 02:12 PM
巧克力~小珊 發表:
好恐佈哦,我也常常開那一條呢
那也是我回家必經之路...
當心點好,看到這台車離遠一點
作者:
巧克力~小珊 時間: 2011-5-14 02:27 PM
米格魯弟弟 發表:
那也是我回家必經之路...
當心點好,看 ...
新竹的人都很衝~~~
作者:
wf_i2000 時間: 2011-5-14 02:50 PM
我也新竹人ㄝ
可是我很乖 不鑽來鑽去低
那樣鑽真的很討打 開車打醉拳歐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14 10:28 PM
我是龍潭人...
可是好像比車主還衝一點點
作者:
丫翔 時間: 2011-5-15 12:56 AM
在影片1裡的0分33秒時會不會太近了一點,有改HID但是看不太出來有沒有魚眼跟角度
還有我發現不是行車紀錄器清楚,是太近了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6-5 11:40 PM
:15 :15 :15 :15 :15 :15
作者:
affirmation101 時間: 2011-6-6 12:17 PM
我車上有ㄇㄚ嚕啊-跟他拼了
作者:
承渝 時間: 2011-11-26 07:59 AM
治安真ㄉ很敗壞ㄟ 還是求自保比較重要喔 車上不可少ㄉ自衛武器ㄧ定要有 電擊棒是不錯選擇
作者:
erazdjamz 時間: 2011-11-26 08:32 AM
RC 發表:
看完第一個影片的感覺: 貼這麼近跟車 ...
認同....RC大說的
不過從影片中看來確實有點跟太近
如果是我的話 我後面不會再要縮減道路的地方跟上去
就讓他走先....
畢竟會那樣超車的人 大概是已經有點火氣大了
難怪古人常說 退一步海闊天空....
開車的時候 "放一下油門...讓對方先走" 也是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