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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竹] 走68快速道路請小心 [列印本頁]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8 10:35 PM     標題: 走68快速道路請小心

這禮拜五我學弟來我家的路上遇到一台瘋子

開的是黑色的Premacy,影片放上來給各位車友做個警惕...

我已經向新竹交通隊投書檢舉了 :15

世界真的很黑暗! 出門在外請當心啊

1.危險駕駛及狂踩煞車
[youtube]NclAnkgq6HM[/youtube]


2.惡霸擋路且手持棍棒敲打
[youtube]Ui6ZuSNB8ng[/youtube]
作者: kogne    時間: 2011-5-8 10:39 PM

真是太妖受了~~~!!

太恐怖了吧!!~~
作者: 宅男的驕傲    時間: 2011-5-8 10:40 PM     標題: @@

這隻小王~下車還掉寶呀!!:15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5-8 10:41 PM

報警先!
作者: 小白倫    時間: 2011-5-8 10:41 PM     標題: ~


作者: 小木白    時間: 2011-5-8 10:42 PM

    又是一個駕照用買的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8 10:44 PM

kogne 發表:
真是太妖受了~~~!!

太恐怖了 ...

我也這麼覺得,怪不得我在前面7-11多等了10多分鐘

我學弟跑上高速公路,心有餘悸的狂奔打電話給我說他遇到土匪
宅男的驕傲 發表:
這隻小王~下車還掉寶呀!!:15

我笑了...  可是看到他可憐的小白被砸了一棍就哭笑不得了
作者: parcy81    時間: 2011-5-8 10:44 PM

如果事主當時直直向前衝,對方會不會跑丫


把他撞在向他的車子上,在叫警察來,物證及影像都在
作者: 熊熊熊    時間: 2011-5-8 10:45 PM

我身邊的朋友也都有遇過這樣的怪胎...

但是為什麼我都不會遇到...
作者: ALUN    時間: 2011-5-8 10:46 PM

我有行車紀錄器的話,停下來的當下看到武器我會先拉轉,
如果他還前進...我只好為了自保撞下去吧...
有沒有人知道這樣會不會構成犯罪呢?
作者: Tatung-Baby    時間: 2011-5-8 10:46 PM

我覺得還是要把在更先前點的影片po上來看會比較能釐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因為感覺這個車主也很衝~
也有點帶挑釁的意味存在....
但還是得譴責一下這個爆力的不對行為~
(過沒幾天應該就可以上新聞了~~他會紅~ )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8 10:46 PM

parcy81 發表:
如果事主當時直直向前衝,對方會不會跑丫:2 ...

你是說開車衝撞嗎

我學弟是視覺系的...人大隻可是溫馴的很應該不至於做這種事
作者: 7-11    時間: 2011-5-8 10:47 PM

還掉棒...有笑點...要是我的小佛被這樣k...那個人應該會很慘....
作者: 劉大鈞    時間: 2011-5-8 10:48 PM

要是我就下來跟他拼命了
作者: 陳偉俊    時間: 2011-5-8 10:48 PM

為何不撞他~自衛行為應該是可以的吧~?
作者: 小猴子    時間: 2011-5-8 10:49 PM


作者: 阿鈞    時間: 2011-5-8 10:49 PM

你還落跑+車被他敲.... 你車上沒家伙喔! 就跟他幹上 怕什麼...

正當防衛 最好是打贏 再把影片寄去!
作者: 瑋爺    時間: 2011-5-8 10:50 PM

= =

車上隨時帶著某些東西或許很不錯
作者: 恢恢    時間: 2011-5-8 10:50 PM

米格魯弟弟 發表:
這禮拜五我學弟來我家的路上遇到一台瘋子
...

你學弟做錯了...


他應該直直的給他撞下去才對,讓社會少一個敗類...
作者: ~阿Ken~    時間: 2011-5-8 10:50 PM

事出必有因,這麼多車為什麼偏偏要擋他~
難道尬車尬輸了找台階下?
以上純屬本人猜測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8 10:50 PM

Tatung-Baby 發表:
我覺得還是要把在更先前點的影片po上來看會 ...

前面的影片我有丟上Youtube...

這位駕駛從園區那段開始就一直在亂

不是故意並排就是從路肩超到前面煞車...

甚至是到後面下車企圖傷害!!

影片已經有丟給新竹交通隊,希望能還他個公道...

過兩天我再去拍他車上傷的照片,到時還請有烤漆板金經驗的大大們給個建議
作者: yasjase    時間: 2011-5-8 10:51 PM

如果是敲我的車~我會緊張到方向盤打他的方向去~腳抖到油門採到底...
作者: TwingoR    時間: 2011-5-8 10:51 PM

不見棺材不掉淚的鼠輩...
告死牠吧!


等到上法院時在法庭上用國家的暴力來整死牠,
看牠還能唱秋到幾時
作者: 阿鈞    時間: 2011-5-8 10:51 PM

恢恢 發表:

你學弟做錯了...


他應該直直的給他撞 ...

說的好...正當防衛!
作者: DarkStar    時間: 2011-5-8 10:54 PM

那阿伯的造型有夠"怪小"的

如果朝他加速不知道他會不會尿褲子:15
作者: 綠茶    時間: 2011-5-8 10:55 PM

過幾天就會上新聞了 現在一堆記者都會上網爬文找題材
作者: 柳大丁    時間: 2011-5-8 10:57 PM

這台車我禮拜二才跟他胚過

是在2高新竹段

原來他這麼兇喔
作者: 恢恢    時間: 2011-5-8 10:59 PM

TwingoR 發表:
不見棺材不掉淚的鼠輩...
告死牠吧!

等 ...

告他沒有用,最好的方式,是透過媒體,讓大家好好認識他,直接叫警察把他帶到警局,讓記者好好拍個夠....

我上次在國道六號也是遇到一台Honda odyssey (2485-ZF),直接從路肩超車攔下來,後面整個車流都動不了...

不過對方不下車,只會在車上瞪,我就是要等他下車,油門踩下去,眼睛閉起來,一切搞定...

大家在台中看到這台要小心,我不是第一個了,之前有車友在谷關,也是遇到同樣的情況,還下車罵人,還好車友不是一個人,是一群人出去...

接下來就是大家下車把他圍起來了...
作者: feng000888    時間: 2011-5-8 11:04 PM

新竹怎麼了!?
作者: 恢恢    時間: 2011-5-8 11:05 PM

feng000888 發表:
新竹怎麼了!?

應該說是台灣怎麼了,一堆瘋子...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5-8 11:06 PM

有行車紀錄器是對的...........

跟他對幹,沒好處

上新聞吧......
作者: 謝一品    時間: 2011-5-8 11:07 PM

應該放各空檔嚇嚇牠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5-8 11:10 PM

有人PO給新聞記者了嗎??

我很想PO捏
作者: 戀戀風塵    時間: 2011-5-8 11:17 PM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1-5-8 11:20 PM

如果你朋友不嫌麻煩的話,車上烤漆的傷,也可以上警局,要求對方賠償。
作者: PenYin    時間: 2011-5-8 11:30 PM

至頂~  我覺得T大可以開一區...  叫做 挖挖挖 區..  幫新聞記者先歸類好....
 
這樣會不會讓記者過太爽...
作者: alanhu36    時間: 2011-5-8 11:31 PM

米格魯弟弟 發表:
這禮拜五我學弟來我家的路上遇到一台瘋子
...

老大這是哪台行車紀錄器啊~真清楚可以PM廠牌型號給我嗎?謝謝
作者: penny03212001    時間: 2011-5-8 11:34 PM

要敲車之前還掉棒...笑死我了.....真夠掉漆的....趕緊PO到東森吧  一下就幫你處理了
不然警察到最後都吃案ㄌ....
作者: 請勿拍打餵食    時間: 2011-5-8 11:40 PM

不是吧,68是我上下班必過的路線~"~怎會跑出一個瘋子,吃飽太閒,看來明天來去買個大鋁棒放車上防身用好了@@?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5-8 11:41 PM

penny03212001 發表:
要敲車之前還掉棒...笑死我了.....真夠掉漆 ...

這個真的蠻有笑點的 .   氣勢整個弱掉 ...
作者: apaul    時間: 2011-5-8 11:44 PM

alanhu36 發表:

老大這是哪台行車紀錄器啊~真清楚可以PM廠 ...

+1

2485-ZF Honda Odssey
0789-FV Mazda Premacy

還真的要作一本小筆記記錄全台瘋子才行....
作者: ORION    時間: 2011-5-8 11:52 PM

我比較想知道.....
如果對方下車+手持武器
已很明顯對我造成威脅了....
撞下去會有罪嗎?
作者: Jimmy67    時間: 2011-5-8 11:53 PM

第二部在21秒的時候
我看那個人好像微微的退了一下
也是怕死的啦
如果這時拉個轉,他說不是會尿出來哦!!
作者: Hennessy    時間: 2011-5-8 11:54 PM

ORION 發表:
我比較想知道.....
如果對方下車+手持武器 ...

+1  我也想知道這樣到底有沒有罪?
有哪位大大知道給他撞下去 有沒有罪   但我是自衛的方式  緊張下 油門一不小心就採下去了
作者: 福熊    時間: 2011-5-9 12:05 AM

....你越跑他越囂張...又不是拿槍下車...我會下車跟他輸贏。
作者: 熱血沸騰    時間: 2011-5-9 12:10 AM

有時候.真的肚丟ㄚ往往不是你所想像的
作者: TwingoR    時間: 2011-5-9 12:22 AM

Hennessy 發表:



+1  我也想知道這樣到底有沒有罪?
有 ...

要是對著人撞下去的話...有罪,
絕對有罪,
要用緊張當藉口就是過失傷害,
要承認是跟他拼輸贏就是故意傷害,
要是對方被撞癱瘓就是加重傷害,還得養那種爛人一輩子,
若是對方命賤八字輕如螻蟻,被碰一下就去投胎了,
要用緊張當藉口就是過失殺人,
要承認是跟他拼輸贏就是故意殺人,
遇到這種鳥事,
何必留下辮子讓對方有機可乘告刑事加民事?
以籌碼來說,
不過傷個鈑金,就可以告到對方雞飛狗跳還得乖乖賠錢,絕對是以小搏大,
但若白痴到自己開車撞人,就反變成因小失大了...
作者: 風尚旋律    時間: 2011-5-9 01:14 AM

劉大鈞 發表:
要是我就下來跟他拼命了

+1  :18

車上最好也放點防衛東西

後續問題就看自己了...
作者: RU486_Eddy    時間: 2011-5-9 01:22 AM

7-11 發表:
還掉棒...有笑點...要是我的小佛被這樣k... ...

我有同感...讓他黏在自己的後保桿上面感覺也是另一種美:15
作者: ghosthark    時間: 2011-5-9 01:28 AM

襪~在新竹耶

車主也是開白色focus的嗎

聽得歌也跟我差不多...

看來在新竹開車也是車上要放一些傢伙
作者: 搖滾波利    時間: 2011-5-9 03:58 AM



還好我也是瘋子
作者: 阿騰    時間: 2011-5-9 04:09 AM

現在很多腦殘都很愛在馬路上  上演 武俠片...
作者: RC    時間: 2011-5-9 06:22 AM

米格魯弟弟 發表:
這禮拜五我學弟來我家的路上遇到一台瘋子
...

看完第一個影片的感覺: 貼這麼近跟車  對於許多人來說  已經算直接挑釁行為

你建議你學弟以後跟車不要吃這麼近
即使壞習慣改不掉
也不要持續咬著某台車這樣開
他要跑前面你就不要緊追
現在人活在高度生活壓力下
十個有九個有躁鬱症而不自知
一但點上火就會以為自己好神

看完第二個影片的感覺: 瞎
作者: koman    時間: 2011-5-9 08:38 AM

車上必備
1.行車紀錄器
2.強光手電筒(弄瞎敵人用)
3.X棍orX棒(搭配2.使用)
以上僅適用於釘孤支
如遇上敵眾我寡,請找最近警局
在高速公路請找紅斑馬或收費站(高公局都在收費站旁)
作者: 劉大鈞    時間: 2011-5-9 08:42 AM

koman 發表:
車上必備
1.行車紀錄器
2.強光手電筒(弄瞎 ...

強光手電筒(弄瞎 ...

真是高招!
作者: antob919    時間: 2011-5-9 08:51 AM

陳偉俊 發表:
為何不撞他~自衛行為應該是可以的吧~?

+1
都這樣了
就拉轉速嚇他
或給他親下去啦~
作者: 林有閒    時間: 2011-5-9 09:03 AM

RC 發表:


看完第一個影片的感覺: 貼這麼近跟車   ...

同感
看到影片中緊貼對方的車屁股,我看了都捏了把冷汗
不是說要放慢速度了,怎麼後來又超車?被超回來後又緊貼他車屁股?

緊貼前車已經是明顯的挑釁行為了,所以才會惹火那位瘋狂駕駛
請多避免呀
作者: ajaxlo5271    時間: 2011-5-9 09:08 AM

影片一的跟車很近是因為長鏡頭拉近的嗎?
如果不是,那就不太好了!
作者: eric5731    時間: 2011-5-9 09:28 AM

我的認為最好不要用車撞,就算你有充分的理由證明你是正當防衛,頂多可以獲免刑事的責任,
但對方因你用車撞他而造成受傷,重殘或死亡,你可能難逃民事的責任與人道賠償的問題.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1-5-9 09:34 AM

好兇喔~告翻他...法治觀念太薄弱~需要好好教育一下~


不過建議車主...

既然知道瘋子多...就不要緊咬著前車屁股開車~

明知道瘋子會發瘋~就不要去逗弄他~

這段影片車主不會先吃一張未保持行車距離嗎??

國道消費...低消3000...不便宜...還傷了自己愛車豈不是得不償失~
作者: 風間真    時間: 2011-5-9 10:42 AM

1.保持適當安全距離是一件很有禮貌的事情,
2.若是對方有做出挑釁舉動,自己一定有感覺,請拉開與對方的車距。
3.這種人在路面上行駛路權遲早會砸車,但是是別人的車還是自己的車?
作者: 食曼豆頁    時間: 2011-5-9 11:15 AM

跟車真的跟太近了

換作是我也會發飆
作者: Taker    時間: 2011-5-9 11:30 AM

看樣子開板大的學弟前段影片,咬人家車尾時間太久了,會讓人不爽
這年頭艋舺症侯群的人很多,不要跟太近前車,必免誤會發生!
    用正當的手段檢舉他吧~
作者: 恢恢    時間: 2011-5-9 11:35 AM

食曼豆頁 發表:
跟車真的跟太近了

換作是我也會發飆

我的情況是我被跟太近,而且還是在隧道內,對方先變換車道,然後一直逼車要我讓他過,如果我要給他過,勢必我一定要跟他一樣,違規變換車道。

結果他不爽了,就把我攔下來,換我很火大,被逼車還要被攔車,有天理嗎?
作者: zx730110    時間: 2011-5-9 12:26 PM

我會撞下去@@ 或下車跟他拼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1-5-9 02:09 PM

RC 發表:
看完第一個影片的感覺: 貼這麼近跟車  對於許多人來說  已經算直接挑釁行為

你建議你學弟以後跟車不要吃這麼近
即使壞習慣改不掉
也不要持續咬著某台車這樣開
他要跑前面你就不要緊追
現在人活在高度生活壓力下
十個有九個有躁鬱症而不自知
一但點上火就會以為自己好神

看完第二個影片的感覺: 瞎

看了前面這麼多的回覆~~覺得RC大的看法與我相同,
其實我覺得被害車主本身開車似乎也太猛了~~有點想製造事端的意味,
那一段路我昨天才經過而已,因為在修路車道縮減已經危險了,
幹嘛一定得跟那麼緊還人家爭快?

不過當然這惡煞是絕對不應該饒牠的,就告死他吧~~~
作者: 平鎮ㄚ廖    時間: 2011-5-9 04:57 PM

買把發射型的電擊槍  順便拿行車紀錄器拍他被電的帥氣模樣
在放上YUTOBE 給大家看看拿鐵棒沒比較猛
電完一樣唉巴叫母
作者: ward0802    時間: 2011-5-9 05:08 PM

請勿拍打餵食 發表:
不是吧,68是我上下班必過的路線~"~怎 ...

哈 要擺大鋁棒 那你要記得擺棒球手套和球 被臨檢 就說 你剛打完棒球阿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9 05:13 PM

一個巴掌拍不響,就我看來其實雙方都有不對

難免會幫自家人,所以才PO上來跟大伙兒討論…

被夾被跟貼上去,這是他EQ不足要改進!

但對方脫序且暴力的行為絕不能估息!

大家的意見我有跟學弟反應了,今天茶餘飯後又多了不少話題

不管怎樣人平安才是最重要的!

慼謝大家的保貴意見
作者: ssgr5486    時間: 2011-5-9 05:14 PM

宅男的驕傲 發表:
這隻小王~下車還掉寶呀!!:15

看到他掉雞絲...我笑了,
不過還好大大人是平安的
作者: Mankai-海    時間: 2011-5-9 05:16 PM

應該還有前因吧?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5-9 07:01 PM

壞年冬狗肖人.
作者: Mr.coco    時間: 2011-5-9 07:10 PM


作者: 麗娜    時間: 2011-5-9 08:38 PM

治安真的是太壞了..
作者: 華仔    時間: 2011-5-9 08:38 PM

自保才是最重要的!

他或許是瘋子+孤家寡人........!



但你呢......?!


有愛你的家人、孩子還有老婆!


真的沒必要正面衝突,甚至........“遠離危險”是很重要的!與大家共勉!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5-9 08:59 PM

棒子還拿到掉了~

真無言~
作者: 小赤    時間: 2011-5-9 09:04 PM

老實說
原諒我這樣說

因為第一個影片  妳說要閃開他 之後  馬上加速
會讓他認為妳是再跟他叫囂 他自然會追上(就是有瘋子會這樣認為)

第二個影片 當你後退的時候老實說他後退了  因為他也怕~
不過還好不市在高速公路上  不然這位仁兄  早就再車底下了~
作者: 中中    時間: 2011-5-9 09:10 PM

我家附近
作者: 0107    時間: 2011-5-9 09:13 PM

很好奇 第一段 怎跟車跟好近???
第2段位啥對方棒子會掉...
萬一我的小佛被傷到 那我會下車.:15
作者: 御風    時間: 2011-5-9 09:23 PM

阿....我常常1家大小跑那裡.跟他拼了....
作者: NBTI    時間: 2011-5-9 09:27 PM

感覺有點挑釁過頭了~~~
作者: 張威尊    時間: 2011-5-9 10:26 PM

不好意思, 看完第一段影片, 我的感覺是, 帶鏡頭的有挑釁意味...

中間有一段下隧道, 你不是有催油門, 排氣管改過聲音很大吧...

人家不是黏你, 是已經被挑起來要認真了... 結果跟你跑平...

結果, 帶鏡頭的還一路黏... 結局是被敲一下不難想像...

68 在新竹, 本來就是很多怪雞絲會上去的, 拉直線爽完下去接台三跑山路...

要安全就繞遠一點, 竹北上去, 看要走一高二高都好... 用路人也比較正常一點...
作者: yasjase    時間: 2011-5-11 08:31 AM

上新聞了耶!!! 不過,被敘述成互相飆車較勁?
作者: 大鑣客    時間: 2011-5-11 08:53 AM

TwingoR 發表:


要是對著人撞下去的話...有罪,
絕對有 ...

這個是對一般窮鬼來說的,.... 法律是給窮鬼用的...

這是一個金錢至上的世界, 有錢就是老大... 花個20萬請個律師告到他死,能賺回心靈賠償... ....
作者: 大鑣客    時間: 2011-5-11 08:56 AM

平鎮ㄚ廖 發表:
買把發射型的電擊槍  順便拿行車紀錄器拍他 ...

這個好這個好,可以訓練反應,看誰先下車拔槍,跟西部牛仔一樣,後拔的就輸了,沒槍的更慘,直接躺平。

來開始搜尋辦個團購吧,哈哈。
作者: 大鑣客    時間: 2011-5-11 09:42 AM

這個不錯,命中還送五發 Reload

國人自製閃電特警 RAYSUN X-1 電擊
保固壹年 但卡匣部份如果使用於實際正當防身發射後,並
經向警察機關報備在案,則本公司負責免費補充;如果因使
用閃電特警(Raysun X—1)電擊槍而制服逮捕歹徒或拯救生
命成功,本公司將另贈五顆卡



不過這條行不通,目前台灣除非社區有申請,警衛可持有之類,一般人不能用,不過說也奇怪,一堆人在賣,又似乎是可以申請的。

查行政院警械使用條例第1條第3項訂頒「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所定「其他器械」中之「電氣器械」類警械包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同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者由警察機關沒入」。除「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之「僱任用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之機關、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組織」得檢附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許可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外,內政部81年4月29日公告「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規格表』所列器械」,如有違反,依法處罰;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8款規定,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若未具有「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7條所列身分,及依法定程序申請許可購置電氣警棍(棒)(電擊器),即屬違反上述法令之行為。

Reference:
內政部警政署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 ... =1&ctNode=11590

作者: totoma    時間: 2011-5-11 01:11 PM

完整版影片是車主都一直貼在前車的屁股
後面才惹惱對方的吧

將完整版的可以看完就知道了

YOUTUBE的網友留言也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rrloo5    時間: 2011-5-11 01:23 PM

我看完只覺得...
跟車跟這樣.....被敲車活該
作者: PentiumXP    時間: 2011-5-11 01:26 PM

其實是要提醒大家要小心拍影片的那位吧
作者: livevil    時間: 2011-5-11 04:33 PM

[youtube]FIGzJI5aDZo[/youtube]


這段影片比樓主的兩段完整多了~
看起來是樓主學弟先逼人車喔,難怪人家會不爽

譴責Premacy車主之餘
恐怕這位學弟要先檢討檢討自己
畢竟很多人會把貼屁股這種事當作是嚴重挑釁

路上開車還是留點餘地比較好, 啥時碰到瘋子都不知道

這次還好是連棍子都拿不穩的腎虧男, 下次萬一碰到帶噴子的兄弟呢?







至於""Premacy從桃園區開始就危險駕駛""這件事
恐怕這位學弟得自己放影片澄清
否則從我找到的這段比較完整的影片看來, 這位學弟有點自找苦吃喔!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5-11 10:41 PM

livevil 發表:
FIGzJI5aDZo


這段影片比樓主的兩段完整 ...

看完完整影片...

似乎拍攝者先挑釁...

跟車跟這麼近...還算有一段時間...

如是我被跟車...我也會不爽...我也不會讓路!

拍攝者po這...

好像錯在先!
作者: 食曼豆頁    時間: 2011-5-11 11:53 PM

恢恢 發表:

我的情況是我被跟太近,而且還是在隧道內 ...

然後勒....裝個 行車紀錄器吧

我不是神.天理不是我能決定的

我只針對我看到的內容作個人評論
作者: gavin0109    時間: 2011-5-12 12:17 AM

感覺是樓主先挑釁~跟車跟那麼近...難怪對方會不爽...換個角度想~若是你一直被定著屁股~你什麼感想呢?
開車還是小心為妙!畢竟現在路上神經病一堆!
作者: 威爺    時間: 2011-5-12 03:41 PM

果然事出必有因...
難怪會被敲
我每天也從68竹北芎林來回不知道幾年了
我就沒碰過
每天也是貼人家屁股超車被檔就閃大燈按喇巴
奇怪...那些人就不會生氣?
自己沒拿捏好
路上交通有一定的禮儀
小朋友買新車有點得意忘形囉
剛退伍是嗎?
看你開車跟聽的歌想必是8年級的
作者: 威爺    時間: 2011-5-12 03:48 PM

在此還是提醒各位大大
不管路上的對錯如何
忍一忍不要太衝動
現在有一堆白目惹到人不知道
剛好那些人不知是感流行還是怕死裝了行車紀錄器
你這樣一下車拿了球棒就變自己錯了...何必呢?
每次看到這種影片請大家保持觀望的態度別太早下結論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凡是都有兩面
我要不是車上有嬰兒座椅代替了"八打"之類的
我也會常爆走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13 04:10 PM

放假前代PO文,沒想到反應真的兩極化阿!!

完整版的應該是學弟的家人放的...

前後的影片我是都有看過,是那台黑色車先貼他然後檔道,弄到他本人也很不爽才會跟上去的

所以不管網友們怎麼看,公道自在人心

就是要提醒大家,開車時放慢行車速度... 畢竟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這次的經驗,不管好與壞相信他本人應該也學到了不少
作者: 口愛辣咩醬    時間: 2011-5-13 09:57 PM

超沒品ㄉ
但是~這位大大
尼學弟怎會惹到那種惡霸啊
社會敗類
人沒有事情就好哩
可憐ㄟ小白
作者: 老婆不怕我    時間: 2011-5-13 11:53 PM     標題: ...

看完只有笑點而已....
也才一個人~又瘦不拉機的...
幹麻要跑呀??????????????????????????????????????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14 12:12 AM

口愛辣咩醬 發表:
超沒品ㄉ
但是~這位大大
尼學弟怎會惹 ...

不知道耶,有可能是他的車改得太啪了喔...
作者: 威爺    時間: 2011-5-14 01:05 AM

威爺 發表:
在此還是提醒各位大大
不管路上的對錯如何 ...

反正在路上龍鼠雜陳的自己要多小心
遇到過好幾次會互尬的
但是分開後都會鳴個喇叭或閃大燈示意一下
我再看過一次影片發現其實應該是兩方都有錯
對方是錯在先
沒品的行為更是不對
各位熱血的車友平時在路上還是別太心奮的好...
作者: 巧克力~小珊    時間: 2011-5-14 02:00 PM

好恐佈哦,我也常常開那一條呢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14 02:12 PM

巧克力~小珊 發表:
好恐佈哦,我也常常開那一條呢

那也是我回家必經之路...

當心點好,看到這台車離遠一點
作者: 巧克力~小珊    時間: 2011-5-14 02:27 PM

米格魯弟弟 發表:

那也是我回家必經之路...

當心點好,看 ...

新竹的人都很衝~~~
作者: wf_i2000    時間: 2011-5-14 02:50 PM

我也新竹人ㄝ

可是我很乖  不鑽來鑽去低
那樣鑽真的很討打 開車打醉拳歐
作者: 米格魯弟弟    時間: 2011-5-14 10:28 PM

我是龍潭人...  

可是好像比車主還衝一點點
作者: 丫翔    時間: 2011-5-15 12:56 AM

在影片1裡的0分33秒時會不會太近了一點,有改HID但是看不太出來有沒有魚眼跟角度

還有我發現不是行車紀錄器清楚,是太近了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6-5 11:40 PM

:15 :15 :15 :15 :15 :15
作者: affirmation101    時間: 2011-6-6 12:17 PM

我車上有ㄇㄚ嚕啊-跟他拼了
作者: 承渝    時間: 2011-11-26 07:59 AM

治安真ㄉ很敗壞ㄟ  還是求自保比較重要喔  車上不可少ㄉ自衛武器ㄧ定要有   電擊棒是不錯選擇
作者: erazdjamz    時間: 2011-11-26 08:32 AM

RC 發表:


看完第一個影片的感覺: 貼這麼近跟車   ...

認同....RC大說的

不過從影片中看來確實有點跟太近
如果是我的話 我後面不會再要縮減道路的地方跟上去
就讓他走先....
畢竟會那樣超車的人 大概是已經有點火氣大了

難怪古人常說 退一步海闊天空....
開車的時候 "放一下油門...讓對方先走" 也是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