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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腦筋急轉彎 [列印本頁]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1-5-9 04:48 PM     標題: 腦筋急轉彎

炎炎夏日腦筋急轉彎一下

一位客人去麵店吃一碗麵 , 一碗麵的價格是 25 元 ,
吃完麵 , 客人付給麵店老闆 100 元 , 剛好麵店老闆沒得找零 ,
所以麵店老闆拿 100 元 , 向隔壁麵包店老闆換了 100 元零錢 ,
麵店老闆再將換來的零錢其中 75 元找給客人 , 客人離開 ,
稍後麵包店老闆發現剛麵店老闆給的 100 元是假鈔 , 故要麵店老闆賠償 ,
請問麵店老闆 總共損失多少錢 ?????
作者: rehrxo123    時間: 2011-5-9 04:55 PM

應該是100元吧.....
作者: david99    時間: 2011-5-9 05:05 PM

175??

作者: Mankai-海    時間: 2011-5-9 05:11 PM

陪給麵包店的100
找給客人的75
被吃掉的麵 25
加起來200元
作者: ward0802    時間: 2011-5-9 05:13 PM

175 是嗎??
好像沒這個選項耶
作者: wind1107    時間: 2011-5-9 05:15 PM

是175嗎?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5-9 05:30 PM

是200 嗎 ?

因為 . 拿假鈔客人等於免費吃了一碗麵還倒賺 75$  ...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1-5-9 05:35 PM

老闆賠給隔壁100元,但剛剛換的零錢有25元(麵錢)還在(75元找給拿假百鈔的客人)。

所以老闆-100元+25元=負75元。

對不對@@?
作者: 1638sam    時間: 2011-5-9 05:36 PM

100...............
應該是~~~~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1-5-9 05:41 PM

跟隔壁換  手上有100元  75元給顧客  剩下25元

發現是假鈔  還給隔壁  100 元  實際給75  因為手上還有找零剩下的25元

賠的部分  給隔壁的 75 元  自己損失一碗麵  25元

加起來賠了一百元

PS:  顧客收到的錢不能再累計了  因為那是算在假鈔部分的損失


作者: eric0818    時間: 2011-5-9 05:43 PM

現金75麵25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2011-5-9 05:44 PM

eric0818 發表:
現金75麵25

這個就說得更明確了

其實假鈔部分是讓大家亂了思考邏輯

拿假鈔等同於吃免錢

你就想說  有一個人  吃完麵  沒給錢  老闆又找錢給他

這樣很好算了吧

所以同理可證  如果拿500元假鈔  那就是賠500元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1-5-9 05:46 PM

嗚,我答錯了,賠慘了!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5-9 06:22 PM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5-9 06:23 PM

1638sam 發表:
100...............
應該是~~~~


作者: ward0802    時間: 2011-5-9 06:52 PM

閒雲野鶴 發表:


這個就說得更明確了

其實假鈔部分是 ...

不用100 麵的成本 應該不用25元~~ 酸喔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5-9 09:06 PM

假鈔算是這次的損失!
那答案應該就是75元!
作者: chungkao    時間: 2011-5-9 09:08 PM

客人吃麵免錢賠25元+老闆找給他75元=100元
作者: 硬邦邦    時間: 2011-5-9 09:31 PM

25.....
75.....
100.....
125.....
@@@~~
我頭又大了...

作者: xsammi0831    時間: 2011-5-9 10:48 PM

還是賺25~假鈔又找給下一個客人帶走了~
作者: 幸福永遠存在    時間: 2011-5-9 11:42 PM

150...
作者: 大胖熊    時間: 2011-5-9 11:47 PM

200
作者: minui    時間: 2011-5-10 12:13 AM

75
以前看過一個還有成本的 那個感覺比較轉腦筋點
-100+25=-75
作者: jove    時間: 2011-5-10 12:48 AM

閒雲野鶴 發表:


這個就說得更明確了

其實假鈔部分是 ...

我想得更簡單  參考吧  快亂了......

給客人75現金+被吃掉的麵錢25=100
再還給隔壁老闆100(用找剩下的25+再拿出75)
總共付出200
作者: 阿寶~~    時間: 2011-5-10 12:51 AM

75 元找給客人 , 一碗麵的價格是 25 元=負100
作者: gos014041    時間: 2011-5-10 01:30 AM

200
作者: asdchen    時間: 2011-5-10 08:12 AM

麵包店老闆:沒差
客人獲得等於老闆損失:麵+75
故老闆損失100以內,但不知麵的本錢
作者: 彤彤北鼻的貓爸    時間: 2011-5-10 11:22 AM

簡單的看分成2部分
賣麵的部分:老闆賣了一碗麵,拿到25元在自己口袋(換錢後找75元後剩下的),所以賣麵的部分是打平的。
賠錢的部分:老闆賠償了假鈔100元。
所以老闆賠了100元
對嗎?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5-10 12:14 PM

阿就200元阿


賣掉一碗麵 25
還給他75

還要賠麵包老闆的100元......





不然麵包老闆佛心來的喔
作者: ward0802    時間: 2011-5-10 12:18 PM

xsammi0831 發表:
還是賺25~假鈔又找給下一個客人帶走了~

哈 你說的對
作者: brett    時間: 2011-5-10 01:19 PM

傑德斯 發表:
阿就200元阿


賣掉一碗麵 25
還給他75

還要賠麵包老闆的100元......





不然麵包老闆佛心來的喔

NO

75元是假鈔換來的 不能重複算

所以就是100元
作者: abt601    時間: 2011-5-11 01:42 AM

麵包店老闆自己沒有看100元是不是假的
麵店老闆換了貨物際出概不退還所以麵店老闆賠25元麵包店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