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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外觀] 車禍 我這樣處裡OK嗎 [列印本頁]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9 08:16 PM     標題: 車禍 我這樣處裡OK嗎

今天在小巷子 我停車開門 沒注意

一台摩托車為了閃一台出巷子的車就撞上來 我報警

我跟對方說我的錯一定負責到底 後來對方酒測0.17不過

跑來跟我說不要在送下去 和解就好

我想說我自已的錯也佔一半 開門沒看後方 又停紅線

所以就各自塗牛屎了

損失大小不重要 我是一定比他多的

大家對我這樣的做法看法如何

門的下方


門關不起來 歪了

作者: 時尚車膜-小傑    時間: 2011-6-9 08:19 PM

聽笨金魚唱歌 發表:
今天在小巷子 我停車開門 沒注意

一台摩 ...

口說無憑
行政文件一定要寫清楚的
報警 是備案 要不要告是後面的問題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6-9 08:22 PM

其實我最怕對方傷者,暗自記下車牌回頭咬你過失傷害
作者: 姚博文    時間: 2011-6-9 08:24 PM

時尚車膜-小傑 發表:

口說無憑
行政文件一定要寫清楚的
報警 ...

沒有錯,沒有錯,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9 08:27 PM

有報警 對方是沒受傷

警察那有記錄 私下和解

各自負責

所以應該是不會在要求什麼
作者: ㄚ益    時間: 2011-6-9 08:29 PM

您車停在紅線是違規~
但是對方是"酒駕"耶~
他跟本不應該上路啊~
就這樣放過酒駕敗類~
太便宜他了啦~:18 :18 :18
作者: kevin511    時間: 2011-6-9 08:32 PM

警查有開你紅線違規停車嗎??

我家女王雙黃線迴轉被摩托車撞
1年後接到罰單.....
作者: 姚博文    時間: 2011-6-9 08:32 PM

聽笨金魚唱歌 發表:
有報警 對方是沒受傷

警察那有記錄 私下 ...

私下和解也要白紙黑字寫清楚,不然他後悔可以反咬。
建議找保險公司來。和解書他們會幫你立清楚,至少日後法律上比較不會有爭議。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9 08:36 PM

kevin511 發表:
警查有開你紅線違規停車嗎??

警察有說 再走下去 就是照規定來

我開紅線停車 還有開門未注意後方

對方是只有酒駕  因為他的行車路線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所以看我們雙方怎麼做決定了
作者: kevin511    時間: 2011-6-9 08:40 PM

聽笨金魚唱歌 發表:



警察有說 再走下去 就是照規定來

...

"再走下去"的意思是什麼??
作者: 姚博文    時間: 2011-6-9 08:46 PM

正常來說~~警察一來會先開你一張紅線停車罰單,對方則依酒駕方式處理。
後續雙方要告要和解,是你們雙方叫決定的,警方不會做什麼,如果不合解,警方了不起只是初步判定車禍原因,後續要你們自己決定要如何。
詳細車禍原因要自己付費送車禍檢定。
建議你找保險公司來~他們會以自己客戶最大利益來執行,也會告訴你該如何做。
作者: 丫翔    時間: 2011-6-9 08:47 PM

再走下去也只是拖時間而已,順便一提0.17並沒有到達違規罰款的規定

而且開車門被後方機車騎士追撞,刑責100%跑不掉

車門關不起來的話,找殺肉的應該比較便宜了吧


要對付他的話只能用這條

刑法第185-3條伺候,(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

可是0.1X而已應該不至於
作者: 4881rz    時間: 2011-6-9 08:48 PM

我怎麼有種被條子唬到的感覺,條子想吃案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1-6-9 08:53 PM

對方自己酒駕自知理虧就好...

停紅線+開車門沒注意...其實責任要歸咎的話,可能你會負擔多一點責任歐

就算是對方賠償你修車費,相對你也要賠償他;再說修車費都要扣折舊,所以他也不可能全額賠償

一片門的錢…算一算其實不用再「牽拖」下去…因為真的划不來,自己認倒霉就算了吧

所以當然和解好呀~但是簽和解雙方的文件拉、警察那邊的筆錄要弄好就是了

不然等事情過後,誰知道哪天又跑出來反咬你一口…你說是吧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9 08:54 PM

kevin511 發表:


"再走下去"的意思是什麼??

第一次酒測完 條子說

看要不要再談一下

談不下去就是我說的在走下去

開單了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9 08:56 PM

緊張黑白色 發表:
對方自己酒駕自知理虧就好...

停紅線+開 ...

是的 酒駕哪邊是我不用管

但是我這的責任也不小

所以我才不想再走下去 對雙方都沒好處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6-9 08:57 PM

酒測罰則不是0.25以上才罰?
作者: 姚博文    時間: 2011-6-9 09:01 PM

想問一下版主,你有保險嗎??
都叫警察了,保險公司也請他來幫忙處理吧~不要浪費保費了,只是下次你的保費有可能會變多。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9 09:02 PM

kevin511 發表:
警查有開你紅線違規停車嗎??

我家女王雙 ...

是沒有當場開

條子是說 確定走下去的話 就會開了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9 09:05 PM

姚博文 發表:
想問一下版主,你有保險嗎??
都叫警察了, ...

我本來就是要給保險處裡了

是因為再走下去 對方就會以酒駕送了

對方的車是沒什麼事

我的保險之友賠對方的 沒有對自已的

所以我的車還是要自已用

因為我自已的錯也不小

所以我才沒走下去的
作者: 姚博文    時間: 2011-6-9 09:12 PM

聽笨金魚唱歌 發表:



我本來就是要給保險處裡了

是因為 ...

那你就要保險公司幫你付對方的費用,然後要保險公司幫你擬定和解書,你簽名蓋章,保險公司在給對方錢時會請對方簽名蓋章即可,至於你的車就得自己花錢修了~~
和解書也會一份給警察來註銷案件用
作者: ALUN    時間: 2011-6-9 09:23 PM

姚博文 發表:



那你就要保險公司幫你付對方的費用, ...

Sorry 誤會了~
作者: Wayne_Hsu    時間: 2011-6-9 09:24 PM

0.25才罰酒駕那是針對沒肇事的情形下
肇事了,就算只有0.05都算是酒駕肇事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9 09:28 PM

大家別誤會了

我的意思說

我本來是要叫保險陪他的

因為我的錯可能會比較大

但是 走下去的話 對方也會被罰

所以對方說不要再走下去了

就自已對自已了

所以才會自已修自已的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6-9 09:29 PM

Wayne_Hsu 發表:
0.25才罰酒駕那是針對沒肇事的情形下
肇事 ...

了解.........!
作者: 姚博文    時間: 2011-6-9 09:29 PM

ALUN 發表:


不太瞭解?
版大都說了和解了,各陪各 ...

呵呵~沒看到前面那段  

不過私下和解建議白底黑字明確寫清楚,怕對方到時又反咬,會很麻煩的。
我曾經發生過,都說和解了,對方又去告我過失傷害,說之前和解的沒關,要再和解一次。
作者: ALUN    時間: 2011-6-9 09:41 PM

姚博文 發表:



呵呵~沒看到前面那段  

不過私 ...

意思是說即使,警察有出現,做了記錄 還是有被推翻的可能嗎?
作者: cooperpatt    時間: 2011-6-9 10:22 PM

只要車禍,就算酒測0.01也算公共危險罪~~
你win定了吧,不該放過這種敗類啦
作者: 水電工    時間: 2011-6-9 10:50 PM

反正都要自己出錢修了

何不凹一下

他酒駕肇事是要上法院的(你會去當證人 就找對你有利的說 對方判多重自行拿捏)  如果他有前科更慘

一台機車是能要你賠多少

如果是我 我會堅持送酒駕 除非對方拿現金來放人

他繳給政府的 絕對不會比你修車少

酒駕的不是跑就是凹你和解  沒好處誰要和解

講白點 讓酒駕的多繳點給國庫也爽

反正都要花錢處理 不差對方賠的那一點

一般要送酒駕都會怕 寧願多花一點來息事 不願意就多繳一點給國庫囉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6-9 11:04 PM

報警,做個筆錄是一定要的!
作者: 阿搞    時間: 2011-6-9 11:07 PM

酒駕是公共危險罪阿  公訴罪阿
你報上去後   妳緊咬著這一點   你可以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他最後想被從輕量刑
法官會取決於他民事部分是否願意和版大和解
到時候你站得很穩  頂多是被警察開個違規停車單
不關緊要  無傷大雅
剛中帶柔阿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9 11:31 PM

因為條杯有大約說一下

他酒駕 跟我的肇事原因

不是很大的關聯 所以就主因來說

我的錯有可能會比較大

他酒駕歸他的事

所以我也不想為了這件事 拖來拖去

人沒事就好 財去人安樂

所以就算了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1-6-9 11:47 PM

阿搞 發表:
酒駕是公共危險罪阿  公訴罪阿
你報上去後 ...

聽起來好專業捏~法律人士齁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1-6-9 11:55 PM

聽笨金魚唱歌 發表:
因為條杯有大約說一下

他酒駕 跟我的肇 ...

簡單說:如你的行為與這件事情有因果關係+風險實現,那麼就是可以歸責的!

她是因為要閃車子才撞到你;換句話說,你如果不停在那邊開門,她就不會撞到你

(既使他沒有喝酒,為了閃車子還是會撞到你)

但又要看那邊畫紅線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假如說是為了使交通更暢行、減低會車or交通上的事故,才畫紅線

那麼就是在保護規範的範圍之內,也就是說你這邊停紅線的行為是增加了事故的風險

那麼因果關係+風險實現都有了…刑事上的責任是免不了了

那至於開車門本來就需要注意後方是否有來車,這算是應注意之義務

今天碰到對方剛好也有酒駕(公訴罪,告起來他也麻煩),真的就是你比較好運…

縱使他酒駕是公共危險,但這整個事件與其是否酒駕之關聯不大,所以他的罪則會較輕;相對的你的罪責較重

所以並不是告起來就一定他吃虧唷~站的住腳之前也要自己無過失的啦

假如他沒有酒駕(又有傷亡)…硬咬你刑事綁民事,那麼就真的沒完沒了囉
作者: 阿搞    時間: 2011-6-10 12:27 AM

聽笨金魚唱歌 發表:
因為條杯有大約說一下

他酒駕 跟我的肇 ...

是這樣沒錯  但是呢
還沒被法官判斷前  都不知道誰的責任重    所以要用刑事當你的小刀   要脅逼迫他庭前和解
加上對方酒駕   保險是不理賠的喔!!  
他自己應該也很清楚這一點  所以你只要提告了     未開庭前和解  你可以直接不出庭
因為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所以無須繳交民事裁判費
如果他堅持不賠錢給你   妳告他   法官會盼他公共危險罪  易科罰金   到最後他一樣人財兩失阿
保險不理賠   加上要繳交罰金  這還只是刑事部分
加上刑民庭的法官是一起判的  所以還有你的民事理賠金額
他會更糟   所以你只要提告了  法院傳喚到庭   他在未開庭前跟你和解  開庭那天  他可以拿著跟你的和解書去申冤
你根本不用到場  這樣你可以把你的損失降到最低  他也可以把他本來要繳交罰金的金額  提撥百分之幾十到你那  降低妳的損失  他也可以省了些許的不必要支出
這樣不也是個雙贏的局面
不然只是你自己承擔這損失   



以上純粹個人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如有不是  還請多多指教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10 12:32 AM

緊張黑白色 發表:


簡單說:如你的行為與這件事情有因果關 ...

感謝大大的回應

我今天想說 我的錯比較大  畢竟紅線+開門

我也沒有要拿他酒駕來壓他

一開始也不知道他酒駕  我想說我的錯 就保險賠就好

是到後面才知道他有喝酒的  

所以這樣拖下去對我自已也不利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1-6-10 12:35 AM

聽笨金魚唱歌 發表:



感謝大大的回應

我今天想說 我的 ...

各退一步是聰明的選擇~

哈哈ˋˋ讚一個
作者: 蟲蟲飛    時間: 2011-6-10 12:47 AM

阿搞 發表:
酒駕是公共危險罪阿  公訴罪阿
你報上去後 ...

基本上有測出來酒精反應的話只要照正常程序跑的話
警方就會函送酒駕的人
但是沒超過0.25的話通常都不會起訴
加上你人沒受傷更不會起訴了

大大有說錯一點
你不能告他刑事因為我方沒有受傷是對方受傷
頂多只能對他民事求償
但是民事求償要看零件折舊加上肇事責任(開車門有可能全部肇責喔)

反之對方可以告你過失傷害罪外加民事求償
哪怕是他酒駕,你開車門有過失不論責任大小會被起訴喔
所以他要求私下和解是最好,但是建議簽立和解書。

酒後上路不應該
但是正常行駛被撞的話對方依然要賠他
難到酒駕上路的人你撞死牠會沒事嗎
肇事責任不會看你酒駕或者無照(影響不大)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1-6-10 12:59 AM

蟲蟲飛 發表:




基本上有測出來酒精反應的話只要照 ...

見解精闢+1

原來FSC上面臥虎藏龍
作者: 阿搞    時間: 2011-6-10 02:02 AM

蟲蟲飛 發表:




基本上有測出來酒精反應的話只要照 ...

謝謝補充    因為詳細原因跟地點加上發生時的位置都不清楚  
那只是我依照她說的方式去描述流程
我把所有的流程序說一遍   他可做參考  去執行他接下來應執行的事項
讓她自己去判斷吧  又擔心他不清楚上法院的相關事宜
作者: ALUN    時間: 2011-6-10 07:46 AM

請問類似這種案例的狀況下有分大車小車的究責嗎?
作者: 儒仔    時間: 2011-6-10 08:08 AM

小翔下次注意點嚕
作者: 蟲蟲飛    時間: 2011-6-10 08:32 AM

ALUN 發表:
請問類似這種案例的狀況下有分大車小車的究 ...

基本上目前台灣的道路交通規則並不看大小車的
依然依照路權下去區分
但是汽車跟機車來說,往往機車騎士會受傷
汽車駕駛就會有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加上民事求長會有啥米精神慰問金等問題
所以有時候雖然汽車責任較小
但是還是因為怕被告所以都是賠錢了事
作者: 姚博文    時間: 2011-6-10 09:46 AM

ALUN 發表:


意思是說即使,警察有出現,做了記錄 還 ...

你指推翻什麼??
作者: 姚博文    時間: 2011-6-10 10:06 AM

我猜 ALUN 大大是指說,我上述所提的車禍,都已經和解了,後來又被告「過失傷害」這件事嗎??

其實這件事是我第一次車禍,年紀還小不懂事,以為在警察前面和解,且也當面結案此次車禍就OK了,後來隔了一個月左右他又再跑道警察局告我【過失傷害】(真機車,他是騎機車從後右側方撞擊我車輛,兩台車是平行的)。

我收到警方公文後就帶的律師(反正我律師不用花到錢)到警察局去做筆錄,把這案子搞定。
這裡面讓我最不高興的是,對方醫院證明從頭到尾都不知在提什麼,說【肩胛骨挫傷】,但他跑去看的是腦內科,還是腦科幫他開的???從頭到尾開的項目跟看的科別一整個不對。
:18
作者: ALUN    時間: 2011-6-10 11:00 AM

姚博文 發表:
我猜 ALUN 大大是指說,我上述所提的車禍, ...

原來如此~ 這樣有瞭解了...
我以前也曾經發生過兩部車的小小擦撞,
就當場和解也沒叫警察也沒叫保險公司來...
這樣看來好像風險頗大...
感謝各位大大的清楚解說,多學了一些法律觀念跟車禍時應該要有的處理方式~
作者: 聽笨金魚唱歌    時間: 2011-6-10 01:02 PM

今天的新聞 還好我運氣好

不然像這個一樣就死定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5/IssueID/20110610#


買早餐開車門 害機車追撞1死1傷
2011年 06月10日         
【林世雄╱台中報導】台中市霧峰區蕭姓女子七日因為下車時未注意,打開車門就聽到連續碰撞聲,兩部機車追撞倒地,張姓男子受輕傷,但洪姓男子傷勢嚴重,送醫後延至八日下午不治,訊後蕭女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
僅2米閃不及
警方調查,蕭詠芳(二十七歲)七日上午八時許,將小客車停在中正路想下車買早餐,卻因開門時沒注意後方,車門才剛打開,機車騎士洪中森(五十一歲)因反應不及撞上,緊隨在後的機車騎士張士城(二十三歲)又追撞上來。
洪男安全帽被撞飛,後腦著地流血失去意識,送醫急救在八日仍傷重不治。蕭女說,打開車門時看到紅色機車撞上來,對方正要倒地時,後方另一部機車又撞上。受傷的張男說,當時載著姊姊要到台中市上班,機車時速不到四十公里,他說:「我看到車門打開時,只有兩公尺左右,根本來不及閃避!」

一騎士遭函送
昨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確定死者因頭部受重創不治,已將遺體發還死者家屬,處理善後事宜。警方對於兩名肇事者訊問釐清車禍狀況後,將蕭女和張男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
作者: 灰太郎    時間: 2011-6-10 02:35 PM

發生車禍一定要先報警處理  不管誰對誰錯要先存證
版大的處理方式  個人感覺還ok囉
最主要沒人傷亡一切都好談    一般來說都是同情受傷的那一方 ~
如果雙方願意和解是最好不過了
不過還是得黑紙白字說明白  且最好有公證單位
如  其它版大所提的像是保險公司  或者是調解委員會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