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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精神病患持刀追警被擊斃,該怪警方執法過當? [列印本頁]

作者: oosty    時間: 2011-7-11 03:27 PM     標題: 精神病患持刀追警被擊斃,該怪警方執法過當?

[iframe]http://www.nownews.com/2011/07/11/138-2726798.htm[/iframe]

如果這在國外肯定一開始就被一槍轟掉了.........
什麼「他最多拿菜刀而已,你憑什麼對人家開槍?今天就算……台灣有精神疾病的人有多少,就算再嚴重、再像個瘋子,你也不應該對人開槍。這是對人生命的基本尊重不是嗎?」

如果警察被砍死了,是否又因為是精神病所以免責,
歸根究底應該是家屬的錯吧!明知是精神病還半夜讓他在外面吵兩個多小時不管..........

最多拿菜刀?難道要拿火箭筒才算???
作者: 台南阿志    時間: 2011-7-11 03:33 PM

最近的社會真的病囉~培養一個警察要花納稅人多少錢?
像上禮拜那個拍照的女人,雖然受傷的義消,難道培訓義消救不用錢嗎?
浪費國家這麼多資源,還認為自己沒錯,早知道不要救她,一腳把她踹下去~
作者: 小嫺~☆    時間: 2011-7-11 03:33 PM

警察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啊........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1-7-11 03:39 PM

他最多拿菜刀而已,你憑什麼對人家開槍?

一點都沒有將心比心的態度

如果他當警察被追殺   看他會不會有時間想這些問題
作者: chihoumar    時間: 2011-7-11 03:41 PM

等警察心寒以後都不太想處理事情時

民眾就自己自求多福了

台灣    沒救了

只會找立委哭     以為就會有前近來:15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7-11 03:43 PM

新聞看完,重點在
「內湖大地主」的兒子......

今天要是一般沒沒無名的小老百姓
這種批評言論根本就不會出現......

警察這行業,在現今社會來說根本就被當成是
需要他時,就當他是保護符
反對他時,就當他是一垞屎了.......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1-7-11 03:44 PM

對阿....要是在國外早就...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奇怪
精神病去殺死別人都不用負責
只要是不能自由控制意識的人(原因自由除外)
所犯罪都可以免責
假如說要用正當防衛來論理,比例原則是否過當
我覺得應該沒有
照新聞上面說,警察第一槍警示
然後跌倒在地,正當時林男持刀衝向員警
該名員警無法在足夠的時間爬起、或來得急反應,將刀子打掉
邃基於情況緊急,且威脅自身生命安全之狀況下,開槍防衛
我覺得這是OK的
可是台灣法律奇怪的很,那個警察最後可能因執法過當,被逞處
不過就算被判刑,應該可以交保或緩刑之類的,不至於太重
如要依懲罰最輕,應該用正當防衛去論理,結果會最輕

家屬的傷心值得同情,但講那些話真的很奇怪
為什麼他兒子拿刀向別人叫囂的時候,家屬不出面阻止?
等到現在才要出來賺人同情?
甚麼叫最多拿個菜刀而已?!
照他那樣說,只要是拿刀殺人的,警察都不可以開槍囉?
那是不是要拿大砲去轟別人,才能開槍?
沒有將心比心的人不值得同情。
作者: 阿丸    時間: 2011-7-11 03:47 PM

如果今天這個患者拿刀追殺的是自己的家人 警察沒開槍導致患者殺死自己的家人

這下說法又不知道變成怎樣了....
作者: tbfly123    時間: 2011-7-11 03:47 PM

歐~~拿刀衝向警察~~~~~精神病應該是沒有行為能力的吧!

所以家人沒管理好~衝向警察被碰掉了! 應該是剛剛好

另外該名病患的家屬應該也要一併被懲處
作者: 李阿昆    時間: 2011-7-11 03:48 PM

為什麼他兒子拿刀向別人叫囂的時候,家屬不出面阻止?

因為他也怕被砍到
作者: 阿丸    時間: 2011-7-11 03:50 PM

李阿昆 發表:



因為他也怕被砍到

我以為是砍別人沒關係 不要砍到自己人就好...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1-7-11 03:57 PM

才拿菜刀而已.......空手都有辦法殺死人了
作者: kuohsuan    時間: 2011-7-11 03:57 PM

他最多拿菜刀而已.....................................

超級小刀都可以殺人了,難道警察要站在那被他砍一刀在開槍嗎...
作者: finger0516    時間: 2011-7-11 04:19 PM

警察就不是人喔 ? 既然有精神病就要看管好阿 萬一拿刀砍死路人怎麼辦? 陸人就該死嗎 !  換成是我我也會開槍  難不成讓他乖乖站著把你砍死嗎/?
作者: koman    時間: 2011-7-11 04:37 PM

有病就該關好
讓他跑出來就是家屬的責任
居然還有臉說警察執法過當
作者: FOCUS-橘    時間: 2011-7-11 04:39 PM

這種想法就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阿
作者: sam小小賢    時間: 2011-7-11 04:47 PM

美工刀都能殺死人了...

這些家人  真的很自私

很同情他死了個親人

但自己的親人有病  不關心不照顧  甚至是於放任不管  讓他拿著刀在外面晃  危害社會大眾

出了事才又怪東怪西  自己完全不會有責任!!!

真的對這種心態感到可悲及嗤之以鼻   尤其非常唾棄

像我個人非常同意 美國 警察 那種有絕對的公權力

遇到這種事  就不會 害了另一個家庭


那位警察 以後的升遷之路恐怕無望了  如果遇氣不好要他負責 可能連飯碗都沒了  

我還比較同情這位台灣的執法人員!!
作者: rabbit85834    時間: 2011-7-11 05:00 PM

這種精神病早該處理了,誰碰到誰倒楣,早點投胎也是件好事。
作者: HC-六玄    時間: 2011-7-11 05:21 PM

家屬應該有很大的責任...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1-7-11 05:35 PM

所以警察以後被攻擊了,還要先確認歹徒是否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警察:請問你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嗎?

還沒問完該名警察已經被有精神疾病的歹徒砍死了。
作者: 綠茶    時間: 2011-7-11 07:28 PM

要是遇到精神病患拿刀砍我 我一定也是開槍
我寧願去他靈堂上香  也不要他來我靈堂上香
作者: apaul    時間: 2011-7-11 07:31 PM

這次,我挺警察
作者: 台南盛弟    時間: 2011-7-11 07:35 PM

警察沒錯!!!+1
作者: 小老師    時間: 2011-7-11 07:42 PM

綠茶 發表:
要是遇到精神病患拿刀砍我 我一定也是開槍
我寧願去他靈堂上香  也不要他來我靈堂上香

這句是對的!雖然跟曹操的名言很像

能活著的就是最大,誰理他過不過當
以前曾有個新聞
就是一個精神病者當街見人就砍
砍死了好幾個,傷了好多人
最後判精神病院療養
還是跑了出來
又砍了二人........
前面被砍來不及阻止的就算了
判決和後續處置失當,造成又二人被砍
這又被砍的二人家屬要是在今天
套句流行話兒就是
「要求國賠」了
作者: 綠茶    時間: 2011-7-11 07:56 PM

小老師 發表:



這句是對的!雖然跟曹操的名言很像
...

是阿~ 就算後續判決是用槍過當  調職或停職  但至少保住一條命了!!
作者: zgenius    時間: 2011-7-12 01:10 AM

我一開始看到也覺得拿刀想追砍警察,為什麼不能開槍。
但我覺得家屬也是有質疑的權力啦!

局長也是承諾會查明事情真相,並沒有說員警有錯,
所以就靜待結果吧~
不要被媒體操弄了......
作者: 承恩    時間: 2011-7-12 08:20 AM

昨天媒體都訪問家屬而已
當然一面倒
不過那位警察可能又做心理輔導一陣子了...

挺警察+1
作者: 黑龍波    時間: 2011-7-12 09:13 AM

剛剛看電視....家屬說了一句話:「在我們家屬眼裡看來..那位警察很惡劣!」

我真想回一句:「在我們小市民眼裡看來..你們這些家屬更惡劣!


有精神病的人為什麼不送去醫院照顧治療.....你們是地主..應該負擔的起這樣的費用吧!!

為了省這些錢...讓附近的居民陷入恐慌中...最終造成這樣的結果...你們才是最惡劣的主犯!
作者: i15680    時間: 2011-7-12 09:20 AM

在國外持小刀 被喝令 放下不從者 如有下一步動作 前進或是作勢等動作 馬上被格斃
台灣警察如做出相同動作 就被放大鏡檢視成執法過當...如果今天角色換成是你自己會如何?
人總是會保護自己吧 不要說[size=5]他只是拿一把菜刀 拳頭都可以打死人了...危機在前哪有不開槍的道理

有時覺得 台灣警察真是悲哀
每天三餐不正常 去7-11買個便當 或是 速食店買個漢寶
就會被檢舉...難道台灣警察是 "機器"戰警 都不用吃
連機器戰警也要吃嬰兒食品好嗎....
台灣警察真是帶槍的弱者...
作者: brett    時間: 2011-7-12 09:38 AM

他最多拿菜刀而已,你憑什麼對人家開槍?今天就算……台灣有精神疾病的人有多少,就算再嚴重、再像個瘋子,你也不應該對人開槍。這是對人生命的基本尊重不是嗎?











最多拿菜刀?

那警察也可說我最多開個4槍而以阿

又是一個地球繞著自己轉的傢伙
作者: cool0218    時間: 2011-7-12 09:54 AM

什麼叫做拿菜刀而已~
那請他站出來~
我拿美工刀追他!!!
賀膽麥造啊!!!
作者: 陶瓷加溫    時間: 2011-7-12 10:15 AM

這員警運氣真差!~

打到一個在地的望族!~

若是對方是一般小老百姓!~

保證結果大不同!~
作者: 痞痞小鐵    時間: 2011-7-12 10:22 AM

我挺警察
作者: 911520    時間: 2011-7-12 10:26 AM

因為被追殺的不是他們自己人或家人的~:18 :18


當然多少加減告告看!說不定還有摳摳賠勒!!


我投條子一票!
作者: janolee    時間: 2011-7-12 10:33 AM

黑龍波 發表:
我真想回一句:「在我們小市民眼裡看來..你們這些家屬更惡劣!」


有精神病的人為什麼不送去醫院照顧治療.....你們是地主..應該負擔的起這樣的費用吧!!

為了省這些錢...讓附近的居民陷入恐慌中...最終造成這樣的結果...你們才是最惡劣的主犯!

說的真好 , +1
有這樣的鄰居對附近的住戶來說就像是不定時的未爆彈,
哪天會突然發作亂砍人誰知道
被斃掉對附近居民來說都鬆了一口氣吧


拿菜刀還叫而已  真TMD :15 :15 :15
作者: b0e0d    時間: 2011-7-12 10:40 AM

有病請就醫...


拿把刀出來  洩壓...

難道不會讓別人有壓力存在嗎??


作者: sand02222    時間: 2011-7-12 10:48 AM

我認為那位警察真的很優秀
當機立斷,反應迅速
而且4槍擊斃歹徒,代表訓練確實
現在台灣有多少警察不敢開槍
就算開槍,也打不中(尤其是高階警務人員)
90手槍的後座力真的很大(當兵時常打不中靶心)
作者: 小弗    時間: 2011-7-12 01:01 PM

沒人發起挺警察簽署活動嗎
這明明就是正當防衛呀
還需接受調查
我要是那警察就辭職不幹了
等到台灣沒人要幹警察看會變成啥樣子:15
作者: 東諺    時間: 2011-7-12 01:05 PM

來個全國警察大罷公一天.看還會不會說是執法過當.
作者: kllkuei    時間: 2011-7-12 02:42 PM

說真的...看完新聞報導...

假設今天兩個角色互換...今天傷亡的是警察....

不知又是如何的看法....
作者: lin690322    時間: 2011-7-12 02:49 PM

近幾年的趨勢好像變這樣

中指蕭....翹腳妹....都是以什麼躁鬱症,憂鬱症為由,好像有這些症狀的人犯錯就是合理的

那我不就倒楣是個正常人,我被這些有躁鬱症的人砍是我活該,誰叫我是正常人.....
作者: 阿祺-5d    時間: 2011-7-12 03:02 PM

FACEBOOK上已經有連署活動了http://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206061432#!/event.php?eid=222163751156288
作者: slime567    時間: 2011-7-13 12:54 PM

人身父母養! 為父母的一定先為子女著想!
所以他們認為執法過盪很合理..

只是在我們眼裡,不是警察死就是精神病患死
正義的角度來看一定是警察實施公權力制止為優先
或許是因為情況危急病患近距離鋪砍警方,不然朝腿部射擊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