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車壇新聞] 好囂張的雅歌 [列印本頁]
作者:
daniel815021 時間: 2011-7-16 02:22 AM 標題: 好囂張的雅歌
[youtube]jGEli7jIAZI[/youtube]
看到這篇真的太瞎了
兇猛雅歌蓄意衝撞機車騎士後
倒車加速逃逸
桃園車友自己小心啊
作者:
台北勇哥 時間: 2011-7-16 02:37 AM
這可以告他了..........
作者:
kawaieiei 時間: 2011-7-16 02:39 AM
這是什麼世界 有點誇張!!
作者:
阿甫 時間: 2011-7-16 02:43 AM
作者:
m713219 時間: 2011-7-16 02:47 AM
找到人~到時又變解說有憂鬱症或躁鬱症之類的!!
所以不小心大撞了一下~又不小心跑掉了
作者:
chungkao 時間: 2011-7-16 03:13 AM
怎會無緣無故撞人?擋到他了嗎?
作者:
食曼豆頁 時間: 2011-7-16 03:15 AM
這是三小
作者:
acewsgogo 時間: 2011-7-16 03:18 AM
霄里上坡 關路缺那段路...
作者:
nelsonlai 時間: 2011-7-16 04:09 AM
把影片以及車牌號碼提供警察單位
記得要去備案以及提出告訴
刑事部份:肇事逃逸所牽涉到的是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他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依據刑法第二八七條規定,過失傷害罪皆為告訴乃論之罪,故必須向警察機關或檢察機關提出告訴,行為始受追訴。
交通處罰條例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
並向警察機關報告,不得駛離;違者吊扣其駕照三個月至六個月;逃逸者吊銷駕駛執照。
作者:
圓嫩嫩 時間: 2011-7-16 07:42 AM
作者:
xo醬 時間: 2011-7-16 07:50 AM
片中有聽到強烈的引擎聲,及雅歌車主的咆嘯聲,應該是不爽機車擋在他前面,
可是就這樣撞下去,也太囂張了吧,快報警吧
作者:
奶茶_TM 時間: 2011-7-16 07:52 AM
:18 :18 :18 :18
作者:
小洋 時間: 2011-7-16 08:13 AM
那條路~我幾乎天天都會走ㄟ
作者:
老外 時間: 2011-7-16 08:17 AM
在桃園喔~~
4685-F6 :18
作者:
rambo1980 時間: 2011-7-16 08:29 AM
請大量轉貼~
他白目~
不就是想出名~
作者:
ccbox 時間: 2011-7-16 08:47 AM
4685-F6 實在太瞎了 啦...
作者:
銀炫風 時間: 2011-7-16 08:49 AM
直接報警吧. 對這種惡霸一定要嚴逞!
:15
作者:
bow426 時間: 2011-7-16 08:49 AM
要上新聞了
:18 :15
作者:
哈妮寶貝 時間: 2011-7-16 09:06 AM 標題: 111
把他抓起來
作者:
湘鴻 時間: 2011-7-16 09:10 AM
太誇張了,還有沒有王法啊..
作者:
戀戀風塵 時間: 2011-7-16 09:19 AM
看到很火大...TMD
該上新聞~就算關個一個月也好
不然早晚害死人
作者:
slime567 時間: 2011-7-16 09:59 AM
去報案吧!
瘋子一堆
作者:
阿趴 時間: 2011-7-16 09:59 AM 標題: 好瞎
把影片報給東森新聞
讓新聞去追死他
一次就讓他紅
東森最喜歡報這種新聞
作者:
939 時間: 2011-7-16 10:37 AM
3天內去驗傷~取得證明(大小傷都沒關係)
對後續處理非常有用
作者:
魏汶賢 時間: 2011-7-16 10:47 AM
在桃園南亞技術學院前面那條路上耶....
哇靠~太誇張了...肇事逃逸咧
看來又要人肉搜索.上頭條了
4685-F6
作者:
scsi 時間: 2011-7-16 10:54 AM
快驗傷…告他肇事逃逸+傷害::18 :18 :18
作者:
KEN0207 時間: 2011-7-16 11:06 AM
在影片中要聽到汽車車主對機車車主一直說~不走是不是~說ㄌ好幾次~但是我看了一下紅綠燈還是紅燈~請問這樣是要走去那~有時我開車要左轉時~再等左轉登時~後面的車卻一直按喇叭叫我直接轉~我都不知自己想闖還要拖人下水~有時不給他轉還兇的~真不知這些人想什麼~讓我想到之前有一個廣告的一句台詞~有種你就飛過去~
作者:
0912122179 時間: 2011-7-16 11:13 AM
我挺機車~告他吧~
作者:
BEN(小冰) 時間: 2011-7-16 11:15 AM
後面那位大姐還幫忙記車號楸感心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7-16 11:46 AM
騎士在等紅燈不讓他過就撞人這種行為真是太誇張了 ...
作者:
kckc98 時間: 2011-7-16 12:32 PM
他是頭殼破洞嗎~~~~這一定要跟ㄊ沒完沒了的:15 :15 :15
作者:
小帥哥 時間: 2011-7-16 01:05 PM
真白爛...告死牠...:15 :15 :15
作者:
t460530 時間: 2011-7-16 01:38 PM
:18 :18 :18
有明顯的證據
就不應該姑息
告發這個惡劣駕駛
讓大家有安全的生活空間><"
作者:
ilove1545 時間: 2011-7-16 01:40 PM
雅哥車主應該構成了蓄意殺人的條件
給他上新聞吧
菸~~
作者:
alvarny 時間: 2011-7-16 01:41 PM
今天新聞有播出 真的是太超過了 :18 :18 :18 :18
作者:
小咖 時間: 2011-7-16 01:46 PM
:18 :18 :18
這個一定要予以制裁的~
:15
真的可以說是殘渣了!!
作者:
ORION 時間: 2011-7-16 01:56 PM
這是怎麼拍的?
誰拍的?
我怎麼看不太懂...........
作者:
ㄚ皓 時間: 2011-7-16 02:00 PM
告他.....告他.........:15 :15
台灣社會...............敗類一推
作者:
nathanh 時間: 2011-7-16 02:00 PM
沒行車紀錄器的話 連舉證都很麻煩~~~有大大要開機車行車紀錄器的團購嗎
作者:
okokok2005 時間: 2011-7-16 02:09 PM
殺人了啊~~~~~拿汽車殺人~~~~~
作者:
brabus3666 時間: 2011-7-16 02:09 PM
ORION 發表:
這是怎麼拍的?
誰拍的?
我怎麼看不太懂.. ...
機車旗士的安全帽有外掛行車記錄器啦
作者:
wind1107 時間: 2011-7-16 04:21 PM
真兇
這種人該死....
:18
作者:
怪手 時間: 2011-7-16 08:00 PM
這是什麼情形
作者:
antob919 時間: 2011-7-16 08:13 PM
真是目無王法
這種抓去關好了~
免得在外鬧事~
作者:
泉拓人 時間: 2011-7-16 09:23 PM
竟然沒半個人追上去.....
光看
不過那雅哥真白目
作者:
Blueheart 時間: 2011-7-16 09:45 PM
讓他受法律制裁吧!
作者:
黑大豬 時間: 2011-7-16 10:04 PM
:18 :18 :18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7-16 10:14 PM
很大的"一塊渣"
作者:
ㄚ繭 時間: 2011-7-16 10:55 PM
:18 :18 :18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7-16 11:04 PM
:15 :15 :15 :15 :15
作者:
仁賢 時間: 2011-7-16 11:08 PM
:18 :18 :18
作者:
wnlong 時間: 2011-7-16 11:11 PM
不知道01那有沒有人貼...
人紮一個:15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1-7-17 01:22 AM
nathanh 發表:
沒行車紀錄器的話 連舉證都很麻煩~~~有大大 ...
這種型式有兩個缺點...
電池續航力不佳且無法更換
二是不防水下雨天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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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弗 時間: 2011-7-17 01:31 AM
泉拓人 發表:
竟然沒半個人追上去.....
光看
不過那雅哥 ...
還是老話一句
要追上去得看看自已的斤兩
不然有時候不知道自己怎麼死的就冤枉了
有幫他記車牌就可以了
其它的交給警方
作者:
WEI320 時間: 2011-7-17 09:47 AM
垃圾.......
:15 :15 :15
作者:
右右爸 時間: 2011-7-17 05:01 PM
開雅哥的駕駛,先有挑釁動作,再蓄意衝撞前車,這足已構成殺人未遂了吧....
作者:
v134452 時間: 2011-7-17 05:03 PM
:18 :15 :18 :15 :18 :15
作者:
啃得雞 時間: 2011-7-17 10:51 PM
今天新聞好像有報.說車主又有甚麼燥鬱症之類的
我勒看趙鬼勒:18 開車撞人還說燥鬱症.知道有燥鬱症還開車:15 你騙鬼喔
告死他
作者:
patricklee 時間: 2011-7-17 10:54 PM
現在大家有樣學樣......
以為說有躁鬱症就可以逃避責任喔~~~
調病歷出來看啊~~~~
作者:
netboy 時間: 2011-7-18 01:51 AM
以後交通法規要加一條
有躁鬱症病史的不得發給駕照,考到駕照後才得躁鬱症的要吊銷駕照....
但我覺得機車騎士停紅燈還拉轉...
很有可能在停紅燈之前就已經有衝突了...
純粹個人看法...
作者:
jkone 時間: 2011-7-20 03:20 PM
這不是肇事逃逸 應該是殺人未遂 雅歌車主明顯是故意要撞人的 並非過失 起碼也已經構成傷害罪 判他肇事逃逸那肯定又是恐龍一隻
作者:
紅噗噗小葉 時間: 2011-7-20 03:25 PM
長興路接中山東路~崁頂路交叉口阿阿阿
這是台灣嗎?怎麼變的不一樣了
作者:
a8042011 時間: 2011-7-21 02:13 AM
netboy 發表:
以後交通法規要加一條
有躁鬱症病史的不得 ...
是雅歌拉轉聲吧 = =? 被撞的因該是野狼 拉轉聲不太一樣的樣子~
再看一次還是覺得很扯...那邊左轉該不會是轉到南亞那邊吧??
作者:
jathou 時間: 2011-7-21 02:19 PM
這是台灣嗎 ~~~~一句:燥鬱症就能逃避一切
N年後但願能修法:燥鬱症不能考駕照!~~~
作者:
鴻騏凱 時間: 2011-7-25 12:52 PM
真是惡劣 駕駛.告他惡意衝撞.跟他索取精神賠償.
作者:
鴻騏凱 時間: 2011-7-25 12:55 PM
真是惡劣 駕駛.告他惡意衝撞.跟他索取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