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哈拉] 你一元了不起喔? 妓者快來挖!!! [列印本頁]
作者:
PenYin 時間: 2011-8-8 10:44 PM 標題: 你一元了不起喔? 妓者快來挖!!!
不囉嗦! 直接看影片!!! 一元了不起嗎?????? :15 :15 :15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video.php?v=234869103218815&comments
作者:
FOCUS-橘 時間: 2011-8-8 10:51 PM
我在這打 妳們都要 走開.......
這句 讓我聽了 有夠不爽的 XX娘 咧: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作者:
SummerAurora 時間: 2011-8-8 10:52 PM
他哪位啊?
作者:
順其自然 時間: 2011-8-8 10:57 PM
唉~~官阿!!: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作者:
abcdpage 時間: 2011-8-8 10:57 PM
SummerAurora 發表:
他哪位啊?
我也很想知道
我也轉發到我的 FB 了^^
作者:
心得 時間: 2011-8-8 10:57 PM
不囉嗦! 直接看影片!!! 一元了不起嗎??? ... [/quote]
是真的了不起啊 因為他比五角還大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8-8 10:58 PM
沒人民投票讓你當選...你也只是一個平民!
一元了不起嗎?!
真的很了不起!
了不起到只能壓迫!
作者:
幻化微風 時間: 2011-8-8 10:59 PM
台灣真該有退場機制的~~省得一些奇奇怪怪頭腦思想怪怪的人來亂~~:18 :15
作者:
田保羅 時間: 2011-8-8 11:00 PM
真他媽的機歪~~~屌也~~~
作者:
netboy 時間: 2011-8-8 11:03 PM
腦殘的ㄧ元
:18
作者:
mi-ta 時間: 2011-8-8 11:03 PM
選舉時,我們都是頭家,還稱兄道弟的在稱呼,選上後,他*的是天皇老子,我們還要去巴結他,真是*你*咧!
作者:
CT9A 時間: 2011-8-8 11:04 PM
哪位議員旁邊文字旁白有提示
那位議員的姓很少~很少找~
作者:
abcdpage 時間: 2011-8-8 11:06 PM
CT9A 發表:
哪位議員旁邊文字旁白有提示
那位議員的姓 ...
鐘一元
作者:
老外 時間: 2011-8-8 11:06 PM
[iframe]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new/art_id/59574/IssueID/20110808/page/3[/iframe]
就算是議員優先.....解釋的態度可以好一點吧!? 得理不饒人~還對秘書長說"以後有別的人來打 我惟你是問"...........對對對 你最大......你了不起!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8-8 11:07 PM
很不幸的昨天又發生和別人場地對衝的問題,場地明明就是我們借到的下午四點到六點,
但對方卻用議員的身份來壓我們,且口氣很差,我都還沒說話對方就先嗆聲,令我很不爽,
不過我異常的冷靜並沒多說什麼,反而是獵犬替我出氣,更氣的是我們找警衛來解決也沒用,
可能礙於身份的關係所以他也沒權力趕對方走,尤其又是"鍾議員",感覺他很惡霸,知道我們是普通百姓就欺負我們,
且說話的口氣完全不像是一個公眾人物或讀書人該有的形象,這樣怎作為人民的表率或為民喉舌的人,完全不尊重我們,
讓我們怎放心把選票投給你,再說敝黨會不會就是被你這種人給搞垮的,跟你同校畢業的我真是感到丟臉;另外很意外麻糬會挺身而出,
還有珊儒也幫忙我,真是女中豪傑,杰倫好像也有幫我,哈~最後還有那些幫忙錄影的朋友,感謝大家的支持與幫忙,
令我不再孤軍與對方談判(其實只是我被修理),這次大家的幫助令我很感動,很高興認識你們,並與你們為友。.
以上內容轉自FB.
作者:
大熊103 時間: 2011-8-8 11:14 PM
選舉的時候,就像狗一樣,乞求選票,選上了就是老大,政治人物都是一樣的,牠們只會說現在我選上了啊不然怎樣:15 :15 :15
作者:
年度MVP偶像 時間: 2011-8-8 11:14 PM
作者:
fx_350 時間: 2011-8-8 11:16 PM
作者:
小灰柴 時間: 2011-8-8 11:24 PM
不過是領我薪水的垃圾罷了!!
作者:
xnorikox 時間: 2011-8-8 11:26 PM
也太囂張了吧!人民公僕可以這樣嗎?沒有王法了??
作者:
黑大豬 時間: 2011-8-8 11:26 PM
小灰柴 發表:
不過是領我薪水的垃圾罷了!!
作者:
小帥哥 時間: 2011-8-8 11:33 PM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8-8 11:36 PM
官阿
作者:
西瓜太郎 時間: 2011-8-9 12:04 AM
作者:
Bryan阿信 時間: 2011-8-9 12:17 AM
鐘小平嘛~小時候見過~他剛要進政界時~
聽說背景跟籃球有關~詳細不知
作者:
hou123456 時間: 2011-8-9 12:22 AM
官啊...
看了回文之後...
發覺...似乎有不少周星馳的影迷...
作者:
kckc98 時間: 2011-8-9 01:37 AM
這段影片要好好保存起來~~等到下次一元要選的時候可以提供給對手~~~~~媽的~~~一元~了不起尼~~選不上就跑路霸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8-9 01:55 AM
慘了 ! 這位議員的政治前途可能就因為他這幾句話就此劃下句點了 ...
作者:
y5751 時間: 2011-8-9 02:14 AM
士林小班 發表:
慘了 ! 這位議員的政治前途可能就因為他這幾 ...
活該
作者:
koman 時間: 2011-8-9 08:25 AM
真正要親民
就是一起打球
雖然依法有據億元優先使用
但這態度讓人反感
作者:
chris0150 時間: 2011-8-9 12:40 PM
那間球館是納稅人繳錢蓋的吧!?
為何市議員可以優先使用?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1-8-9 01:45 PM
這次我第一次看到這樣的狀況
一樣的議員怎麼差那麼多
跟民眾一起打球有什麼不好呢
作者:
vic650210 時間: 2011-8-9 02:52 PM
不是議員不跟民眾打球,
是那個民眾不跟議員打好嗎,
影片裡面最後警衛就有跟那小孩子講,
叫他跟議員打, 是那小孩子耍屌不要的.
還有那是議會的籃球場,
本來就是且規定議員優先,
人家找你打已經很給面子了.:18
作者:
新莊蘆筍 時間: 2011-8-9 02:55 PM
而且,那個小孩子好像也是靠關係進去打的!
一樣是抬面下的特權!
PO上網路取暖的!
作者:
myjackal 時間: 2011-8-9 03:01 PM
chris0150 發表:
那間球館是納稅人繳錢蓋的吧!?
為何市議 ...
套一句PPT上面說的
你哪時候決定過你自己納的稅用在哪?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1-8-9 03:04 PM
有本事整段都po出來~
哈哈!
我想.....不敢吧!
作者:
lin690322 時間: 2011-8-9 03:09 PM
看來.....要教我的小孩......"立志做大官,不要做大事"....這樣以後才有球可以打.....
作者:
動力機械 時間: 2011-8-9 03:48 PM
vic650210 發表:
不是議員不跟民眾打球,
是那個民眾不跟議員 ...
原來是這樣囉 看來我還是被小孩騙
沒禮貌的小孩 :18 :18 :18 :18 :18
作者:
brett 時間: 2011-8-9 03:53 PM
要撒野也不看看誰的場子...
作者:
netboy 時間: 2011-8-9 04:35 PM
我相信議員在市議會的球場有優先使用權
只是這樣說話,只是贏了表面,裡子都輸了
為了打場球,輸了那麼多選票,值得嗎??
作者:
RC 時間: 2011-8-9 04:37 PM
chris0150 發表:
那間球館是納稅人繳錢蓋的吧!?
為何市議 ...
因為那是市議會裡面的球場
是沒對外開放
只給市議會的員工使用
就好像你公司裡面的運動器材
僅限你公司員工可以使用
假設今天隔壁公司的員工
跑來你公司打乒乓球
剛好你也很愛打乒乓球
但是對方一值占用球桌
你說要不然一起打好嗎?
對方卻不肯跟你一起打
你會如何處理?
叫警衛把不是你公司的人趕出去?
作者:
RC 時間: 2011-8-9 04:39 PM
lin690322 發表:
看來.....要教我的小孩.........
應該要教你的孩子
愛打籃球就別怕曬太陽
作者:
ryudo 時間: 2011-8-9 04:46 PM
還是先了解內情 比較好
po影片的人自己有比較好嗎??
作者:
Arson 時間: 2011-8-9 04:49 PM
絕大多數人,都只講對自己有利的部份
很多事情往往都有前因後果,只是有沒有全部講出來
作者:
RC 時間: 2011-8-9 04:57 PM
[youtube]0muutIOMD8s[/youtube]
作者:
ㄚ宗 時間: 2011-8-9 05:07 PM
就算是總統 要打球也不敢對人民 這樣說話
一元果然很了不起
作者:
s917314 時間: 2011-8-9 05:16 PM
沒看過自己養的狗還來咬主人的:15
作者:
ryudo 時間: 2011-8-9 06:02 PM
1.影片的原po是另一個議員的助理的朋友之類
2.那個球場原本就是只有議員及議會員工用(探討為何是這樣規定則是另一回事, 與本案無關)
3.原po原本就不具備規定上可以進去用的資格
作者:
綠茶 時間: 2011-8-9 08:49 PM
ryudo 發表:
1.影片的原po是另一個議員的助理的朋友之類 ...
的確~ 也沒PO整段完整出來 有爭議..
依規定來說議員沒錯 唯一有錯就是口氣了 畢竟是公眾人物
作者:
hou123456 時間: 2011-8-10 12:04 AM
呃...我也斷章取義了...~_~
真像上面大大說的那樣的話...
我為我的失言道歉...
作者:
lsdif 時間: 2011-8-11 11:41 AM
口氣很差.看了就討厭
但行為上是沒有錯的
因為場地本身算是僅限特權人士使用(花我們的錢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