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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趣味] 擋車調戲害死女 「有悔意」只判9年? [列印本頁]

作者: leochen1999    時間: 2011-8-11 07:18 PM     標題: 擋車調戲害死女 「有悔意」只判9年?

擋車調戲害死女 「有悔意」只判9年?

去年七月,花蓮有個十九歲女子,騎車回家遇到一個非常惡劣的貨車駕駛,陳姓男子惡意調戲她,
不但擋在機車前面,還左右閃來閃去,而女子反應不及,被放在貨車車斗上的竹竿劃破頸部,不幸死亡,
原本檢方對嫌犯求處無期徒刑,不過法官輕判他九年四個月,讓死者媽媽非常不滿。


一年前,小貨車經過便利超商被拍下,後頭車斗上還放有這尖尖的竹竿,當時陳姓駕駛開著車,
在這條路上遇上了剛下班騎機車的汪玉璇,想跟她搭訕,但玉璇不理。想要超車離開,
沒想到陳姓駕駛一下往左開,一下往右開,還惡意煞車,
在後方的玉璇來不及反應,喉嚨被尖尖的竹竿,狠狠刺了一個洞,就連機車也撞碎,當場倒地不起,
只是陳姓駕駛肇事逃逸,玉璇就這樣失血過多死亡。


惡劣的行徑,原本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但法官認為陳姓駕駛不是故意的,因此判刑九年四個月。
但一條人命就這樣斷送,而且這明明就是故意的,玉璇的媽媽真的很不服。
沒有一句道歉,沒有任何表示,陳姓駕駛惡意調戲女兒,卻在法官面前裝可憐,
玉璇媽媽怎麼能接受,看著玉璇照片,雖然事隔一年,但媽媽內心的痛卻忘不掉,
只希望法官能看到她的痛,還女兒一個公道。


這就是我們的法官...哀
作者: 順其自然    時間: 2011-8-11 07:21 PM

一堆恐龍法官~~是收了幾隻雞呀: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8-11 07:21 PM

殺無赦.:15 :15 :15 :15
作者: performanceboy    時間: 2011-8-11 07:23 PM

以後應該法官判決要負連帶責任!
這種爛咖法官跟肇事者沒啥兩樣~淦!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8-11 07:26 PM

恐龍就要回去侏羅紀...

留在現代做什?!

:18
作者: ting12280429    時間: 2011-8-11 07:26 PM

照這種水準,任何人都能當法官考試幹嘛,如果是自己的家人會這樣判嗎?法官總認為自己是聖人地位是超然的你們凡人是懂甚麼?或許是因為這樣我們才沒辦法當法官
作者: Wizard    時間: 2011-8-11 07:34 PM

台灣法官~算了吧~一堆案例~書不是念到背後而已~~
作者: 年度MVP偶像    時間: 2011-8-11 07:54 PM

這也太誇張了吧....
作者: 黑大豬    時間: 2011-8-11 08:00 PM

浪費我的錢:18 :18 :18
作者: 烏龜叔叔    時間: 2011-8-11 08:00 PM

公黑巄無耗啦~
作者: 阿呢兒    時間: 2011-8-11 08:05 PM

在台灣犯案..只要有悔意...法官都會輕判

判9年..大概4年半就可以假釋出獄了
作者: 小賭    時間: 2011-8-11 08:11 PM

所以才會有一部片叫(私法制裁)
作者: 我住記妳願    時間: 2011-8-11 08:32 PM

關最久頂多也才6年半~關到賺到
作者: yam10192001    時間: 2011-8-11 08:42 PM

我想說的是0
好在我從小到現在沒在繳稅,你們看看~~繳了稅~有的被政府的某些官員了A了(弊案),不然就是警察A走(紅包),不然就是軍人A走(地下錢莊)啊不然就是某些笨軍人跟公務人員被騙錢,都是從國民的稅收裡拿走的不是嗎?更別說這些恐龍法官了~~唉~~每天看到的新聞都很無言
作者: 偶速小金    時間: 2011-8-11 08:48 PM

法官?

還不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正義??
等你轉是在說吧
作者: ty2b00na    時間: 2011-8-11 08:51 PM

應該把那傢伙綁在小弗後面~ 拖到往生為止
作者: yam10192001    時間: 2011-8-11 09:04 PM

拖到往生的話那很耗油呢,而且還要綁在後面,真接用車輪碾過頭比較符合經濟效益,再po到網上,片名就取{我喜歡碾人頭)好了,又可以幫那個無辜的女孩報仇,順便告訴那些喜歡虐待動物的人,下場就跟影片中的頭如此,一舉數得,又能贏得掌聲~~~
作者: kirin910    時間: 2011-8-11 09:49 PM

我今天也看到這新聞
看完整個氣到無言

最近的法官是怎麼著
腦子是有進水了嗎?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8-11 09:58 PM

幹!!!爛!!!
作者: sky333633    時間: 2011-8-11 11:42 PM

塞林老木!這些人怎麼不都去死一死!留在人間污染環境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1-8-12 02:02 AM

又一個恐龍法官了 .   等著被批吧 ...
作者: 尼克馬    時間: 2011-8-12 02:03 AM

有錢好辦事~~
這就是台灣~~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8-12 02:59 AM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台語)
一審重判
二審減半
三審豬腳麵線

也就是說 到後來重判都可以平安無事


作者: y5751    時間: 2011-8-12 03:45 AM

尼克馬 發表:
有錢好辦事~~
這就是台灣~~

有錢沒關係
沒錢找關係

:15 :15 :15 :15 :15
作者: c.ch    時間: 2011-8-12 03:59 AM

法官..
怎麼不站在被害者角度想,
這種肇事還逃逸的人渣判九年,
應該判法官九十年..
作者: koman    時間: 2011-8-12 08:19 AM

奪魂鋸就是在懲罰這種人
駕駛跟法官都該被公開行刑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1-8-12 10:28 AM

人都死了 還說不是故意的
那要怎樣才是故意的  再粘過去嗎??
腦殘法官
作者: eric5731    時間: 2011-8-12 11:03 AM

台灣是應該推陪審團制度,不能再由法官的自由心證做為個案最終的判定,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屬的二度傷害!
作者: lowlays    時間: 2011-8-12 11:10 AM

好想把那些恐龍法官都推到海裡餵魚
作者: kckc98    時間: 2011-8-12 01:30 PM

~~~這根本不是正義!!!!!
作者: 小高    時間: 2011-8-12 04:33 PM

現在我懂了~~
大家應該也知道怎麼躲掉重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