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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你知道助人的危險嗎??不要誤觸法網,冷涼卡好! [列印本頁]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8-14 05:17 PM     標題: 你知道助人的危險嗎??不要誤觸法網,冷涼卡好!

[iframe]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16&t=62694[/iframe]
作者: 小咖    時間: 2011-8-14 05:23 PM

這樣說~~真的@@該怎麼幫?如何幫?
幫了出事~~該怎麼辦?
這跟我們從小養成的觀念不同~

可是幫了出事,家屬會選擇原諒?不幫,冷漠的對待,又是否對得起良心?

幫與不幫?兩難阿~~~~~
作者: 搖滾波利    時間: 2011-8-14 05:23 PM

社會會冷漠不是沒有原因的
作者: 南投的K    時間: 2011-8-14 05:29 PM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大家好自為之 別人出事情 我也是 事不關己 己不操心 不然好心被雷劈 又不是吃飽太閒給人告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8-14 05:32 PM

這就是法律失敗的地方!

造就好心人不想幫忙的主因!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11-8-14 05:33 PM

這也太偏激了吧....
以前有個故事..1個父親就是可能因為類似一些原因被冤旺
發誓以後再也不幫助人,有天回家路過發現車禍,以往的他會願意伸手去協助尚有一息氣息的傷者
但這次他選擇冷漠...回家後接到警察打給他的電話-->因為沒人伸出援手,你的小孩在路邊等不到救援而走了....
大家好好想想吧..畢竟新聞撥出來都只是"片面"的而已...義消為何會被判刑??有沒有可能在那時候它是所謂的在執行公權力??
他平實跟消防隊受有一樣的訓練,甚至有可能是政府出的預算,那他受有跟公務員一樣該有的注意義務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對啊~~~~
重點是...不要只相信片面之詞...恐龍法官不是沒有...但自己應該要有判斷力
作者: 南投的K    時間: 2011-8-14 05:39 PM

moccacino 發表:
這也太偏激了吧....
以前有個故事..1個父親 ...

那個玻璃娃娃背他的同學呢? 有受過訓練  要是大家都知道會這樣 我看沒有一個同學會背他
剩下的就是倒楣的老師罷了  反正只能說 大家都平安最好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11-8-14 05:43 PM

南投的K 發表:



  那個玻璃娃娃背他的同學呢? 有受過 ...

所以如果你有家人或是親戚是類似這個案例需要幫忙的...
你希望得到的結果是....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8-14 05:44 PM

moccacino 發表:
這也太偏激了吧....
以前有個故事..1個父親 ...

那平常人呢?

絕大部份的事故都是平常人第一時間先看到...

幫忙就有可能承擔後續...不幫忙就會被新聞報導冷漠對待!

但往往要等專業的到來都要等上一段時間...

真的是兩難!

我想台灣好心人還是有...但會在第一時間幫忙的是少之又少!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11-8-14 05:47 PM

所以是不是要先衡量一下自己的能力??
對於車禍案件我們能做什麼???
CPR??打強心針??還是幫忙擋一下不要造成二次傷害??還是打電話叫救護車??
沒有技術你去做那些...這當然不適合..若是連一些從小養成教育教的這些能做的也都不去做
是教育失敗呢..還是社會的冷漠淹沒了大家的心呢...
作者: 黃耀東    時間: 2011-8-14 05:49 PM


作者: 龍貓    時間: 2011-8-14 05:51 PM

能幫還是會幫,打個電話應該不難。
前提是有足夠跡證可以保護自己的證人或是影片。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1-8-14 05:52 PM

在台灣,要幫助別人之前,一定要有100%成功的把握

ex.有人溺水,你拋個救生圈給他:
結果是沒救上來,家屬也會質疑你的方法有過失,耽誤搶救時間
再來如文章所說,質疑救生圈本身是否有瑕疵?
就算是他自己手滑沒抓到而溺斃,問題就是當事人都掛了
誰來幫你洗刷冤屈呢?

現在的人,出了事就告,無非是想拿到一筆"撫慰金"
文章內文,救難隊為何不讓那對夫妻穿上救生衣?
滾滾泥水,又搖又晃的,在那種情況,穿上救生衣要花多少時間?
家屬會罵,是人都能體諒,但是說句公道話:你那麼會,不然你來救救看!

知道德國的法律是有處罰冷眼旁觀的人
有人會覺得這樣的法律很奇怪
但,看看我們自己吧~
台灣的社會變成這樣不是沒有原因的
台灣的司法體制本來就是很主觀,又很矛盾的!
法官,你要說他是恐龍嗎?


我們說:他本來就是!
作者: moccacino    時間: 2011-8-14 05:58 PM

緊張黑白色 發表:
在台灣,要幫助別人之前,一定要有100%成功 ...

說的好...只覺得大家多點同理心..
這個社會會更美好的
作者: 小霖-Lin    時間: 2011-8-14 05:58 PM

龍貓 發表:
能幫還是會幫,打個電話應該不難。
前提是 ...

所以以後要幫忙前先用手機全程錄影以求自保!

一來保護自己...

二來有幫到受傷的人...

一舉兩得!
作者: setisagan    時間: 2011-8-14 06:37 PM

緊張黑白色 發表:
現在的人,出了事就告,無非是想拿到一筆"撫慰金"...

沒錯!第一篇那男子命也是救難員救的!沒想到不感謝還提告!
這想起以前學長跟我講的一句話 : 一人辦喪事,全家喜洋洋

作者: 小光哥    時間: 2011-8-14 06:50 PM


作者: rambo1980    時間: 2011-8-14 06:53 PM

見死不救
我睡不著呀~
作者: 林有閒    時間: 2011-8-14 06:55 PM

現代人這麼自私也不是沒道理的
作者: 威爺    時間: 2011-8-14 10:03 PM

setisagan 發表:

沒錯!第一篇那男子命也是救難員救的!沒想 ...

還不是為了"錢"...
作者: fx_350    時間: 2011-8-14 10:12 PM


作者: tnt2    時間: 2011-8-14 11:09 PM

助人沒錯  也希望大家多於助人
但是人心不古也沒錯  希望助人前也要保護自己

例如  有生命危險的話  先幫再說
沒生命危險的話  打119或110
作者: antob919    時間: 2011-8-15 12:09 AM

搖滾波利 發表:
社會會冷漠不是沒有原因的

+1
其實大家都想幫人,
只是不想惹得一身"腥"。
幫人還要"賠錢、被關、有案底" 說真的誰都不想要吧。
不出手大都是因為想到自已家人
不想惹得一身"腥",害已又害家人受苦~
唉!!!~幫人真的是一件要三思的事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8-15 12:10 AM

所以現在路邊看見車禍 第一時間報警就對了

上月有對男女朋友幫了個喝酒醉的老先生

結果老先生上車後急踩油門入擋

快速衝向這對男女朋友的小轎車

導致車頭全毀 男生逃出來大喊

女生則是逃出一半時被強烈撞擊力道一撞

人撞斷路樹 滿臉是血

我是目擊者 唉 .....又要做筆錄 算好心幫忙吧
作者: 傑德斯    時間: 2011-8-15 12:23 AM

恩...........
小弟剛進入緊急急救(EMT)這圈子(也就是救護車的救護人員)
很多前輩灌輸我們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非執勤的時候
適當的援手是可以的!
幫忙打電話,OK
幫忙救護車人員,OK

因為以前有一位護士,下班路過
救了一個騎機車被撞的女生
女生因為意識不清,無法判別肇事車輛

家屬就告了那位護士,認定他就是兇手

救人真的沒有100%的把握
我們只有盡力!!
在任何一次出勤,都是有法律責任
幾乎每個前輩都有出過庭

真的在台灣每個縣市風俗民情不同
比較大的都市,像是台北、台中、高雄,一般民眾會圍觀在旁邊,檢查你的急救流程,在現場說不定就有跟我一樣領有執照的人在旁邊看
有的還會去糾正急救流程
但是在宜花東這種縣市,很多民眾的觀念就是"阿你就趕快上車阿,你還在那邊按什麼按"

在幫助別人的時候,也務必提高自身的安全
救護車跟警車有高頻率閃光的高辨識度,在危急的時候,在路邊也有很好的屏障
但是當你一個人的時候
要救?
不救?

講了很多,都是心聲....


很多時候,救人卻得不到"謝謝"這兩個字
反而是收到法院通知書
去消防隊跟車跑一趟救護吧
就知道熱心助人,有時候並不會得到善意的回應
台灣.......唉.......急救人員非常非常缺
救護車一大堆,"有部份"都是想要逃漏稅的有錢人捐的

附有法律責任的急救人員都會被告.....
何況是熱心的路人.....
作者: 謝一品    時間: 2011-8-15 12:44 AM

這是真的~
去年看到一位老太太躺在路上
已經暈倒了~我們幫他打電話叫救護車
警察也來了 老太太醒了之後
第一句話..你們誰撞我的啊!
非常傻眼
還好沒事.. 助人反被咬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1-8-15 03:36 AM

傑德斯 發表:
恩...........
小弟剛進入緊急急救(EMT)這 ...

太多人都把救護人員的幫助當作應該
因為那是他們的是專業、是職責,所以…
當救難工作的結果是以悲劇收場時,家屬都能罵得理所當然
救護人員,是吃力不討好
有一種人常常會說:你是專業的阿!所以傷患你一定救的起來。
我們反問:這世界上有100%把握的事情嗎?尤其是"救難"這種事情…更不可能全然的把握
願意投身於救護事業的人,是要多大的愛心、熱誠
但像樓上大大所說,常常幫助了別人,還被反咬一口
是因為,當受害者無法辨識誰是加害人的時候
對他來說,誰害他已經不算重要了
就算眼前的這個人,是救了自己性命的恩人
少數人,就算知道了還是昧著良心去告,原因
反正隨便抓一個來告,就有拿到賠償金的機會~~
現在如果馬路上躺了一個人,你幫他嗎?
要下車察看?還是幫忙擋車?還是打個110?
萬一路口沒監視器?或深夜又沒目擊證人?
那你怎麼辦?
說不定你車子停一旁幫忙,醒來都說是你撞他的…
真的很兩難。



好心沒好報…案例太多了
在要幫助別人之前,必先看看有沒有證據能證明
受害者的情況不是自己所為囉。
作者: 我是鬼    時間: 2011-8-15 06:19 AM

做人做事,對的起自已良心就好…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1-8-15 07:48 AM

我是鬼 發表:
做人做事,對的起自已良心就好…

正確 但也要懂得保護自己
作者: karl    時間: 2011-8-15 01:33 PM

傑德斯 發表:
恩...........
小弟剛進入緊急急救(EMT)這 ...

辛苦了~~之後的責任會更多~~

這時候只能感嘆的說

感謝政府把我拔牌了~
作者: soft.cloud    時間: 2011-8-15 01:41 PM

幫助人沒錯!
關鍵在被幫助人或其家屬的心態!
深信老天有眼   天理循環    報應不爽!
作者: MiG29    時間: 2011-8-16 03:24 PM

來個真實事件給大家聽聽...

有天老爸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人倒在地上...機車在不遠的前方...(但沒看到肇事過程, 鄉下地方沒有監視器)

基於好心幫忙...老爸把人送到醫院...留下電話名字就走了...

過沒多久...有警察伯伯找上門了...就在家裡跟老爸閒聊了起來...(當然是來聊案情的...)

因為老爸好客又愛喝...就在家裡跟警察伯伯小喝了一下...沒多久...警察伯伯就走了

又過了一下子 (應該一兩個小時)...警察又找上門了...

因為傷者一口咬定是老爸撞傷他的...所以警察又上門了 (同一位)

這次他要求老爸要酒測...(但是才剛在家裡喝過...當然有酒精反應)

因為沒有證人及監視畫面...加上傷者一口咬定被老爸撞的...

老爸的車是十幾年的老爺車...車上當然一堆沒處理的傷痕...

在所有證據都不利的情況下.........老爸就背了這一條罪...........

加上老爸個性............不是自己做的就不認罪不和解................到了法院就被重判.....

駕照吊扣...酒駕罰款...加上雜七雜八的.............這一口氣付出了十幾二十萬.............

對一個鄉下生活不是很富裕的我們來說...是筆不小的金額!!!

但也只能認了............因為找不到有利自己的證據...........

老爸也說了一句話..........."以後千萬別好心救人...以免惹禍上身或是遇到詐騙集團"

最後插曲.........那個警察跟受傷的是朋友(後來才知道)...所以我們在想他們是故意的

因為可能付不出醫藥費用...出此下策...哎!!!

所以.................台灣人越來越冷漠不是沒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