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綜合討論] 事情大條了....原因是.... [列印本頁]
作者:
ah7241 時間: 2011-9-9 08:55 PM 標題: 事情大條了....原因是....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我在桃園春日路行駛外側車道時
我的後照鏡不小心回到一個騎車有點搖來搖去的機車騎士
我看倒地後馬上上前查看
發現他手臂有擦傷
而且他向我表示手腕不能動有點痛
我當下詢問她後決定尊重他的意見報警
警察來了 標準的照了相 酒測
然後騎士就被救護車帶到醫院了 (他希望可以坐救護車....)
然後給我們報案單 沒帶我們進警局做筆錄
必希望我們可以私下和解就好
他的競戰有摔車的刮傷
我的車有兩條黑黑的 希望可以用臘處理掉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通常遇到這種情況
一定都是我的過失嗎
我本身是乙式全險
我是希望不要用到出險
因為我的車幾乎是無損
還是做筆錄
然後給行車紀錄器的畫面
給交通隊裁決呢....
作者:
屏東小傻傻 時間: 2011-9-9 09:00 PM
基本上大大妳自己行駛在汽車到路上因該沒問題而且妳因該也沒超速~
然而是機車騎士搖搖晃晃~~
基本上妳因該沒什麼錯才對~
兩條痕跡很深嗎??
如果你回原廠不用到保險就盡量不要用^^
作者:
夜豺 時間: 2011-9-9 09:04 PM
他有違規嗎?
沒有就乖乖賠錢吧~
至於是否出險?
看該賠對方多少再來評估吧~
好險你們雙方都沒事,
要是去回到個老人家,
搞不好得退出fsc耶~
作者:
ah7241 時間: 2011-9-9 09:51 PM
夜豺 發表:
他有違規嗎?
沒有就乖乖賠錢吧~
至於 ...
真的 還好是個20幾歲的
說真的 老人家我就真的玩完了
作者:
chenss 時間: 2011-9-10 07:52 AM
乙式險那是車損險...不賠人的
強制險才是對人的賠償
放心啦...這個有保...讓保險去處理吧
切記不要自己掏錢
作者:
kohsuan 時間: 2011-9-10 10:56 AM
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如果對方想要獅子大開口 千萬不要私下和解!!
保險公司會跟警察調事故判別書 來確認到底是怎麼樣的狀況
我上禮拜用小佛親一台賓士也是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作者:
pengchunjen 時間: 2011-9-10 12:30 PM
應該是小事情,你車子的強制險,可以陪他的醫療損失(有單據皆可),調解時候可以跟他拿單據,你把錢給他,之後自己去申請
然後其餘「精神損失、工作損失、財產損失(機車)」才需要另外賠償,
建議,申請該地調解委員會調解為妥,因為那邊直接會提供和解書(務必簽)
祝你順利處理^^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1-9-11 01:20 AM
判斷過失
如果是板大的過失,造成對方受傷,建議到對方家裡行個好、問個安
醫藥費幫她處理掉+和解簽一簽
客氣,通常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若非為板大之過失,則姿態不需太低,簽和解可以,但一切照法律走。
祝福你= )
作者:
花蓮駱駝 時間: 2011-9-11 01:26 AM
如果沒有和解就是過失傷害
刑事自己賠
民事保險公司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