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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綜合討論] 高速公路會保持安全距離被開罰單? [列印本頁]

作者: griffey71    時間: 2011-12-10 01:26 PM     標題: 高速公路會保持安全距離被開罰單?

大家好

我的車前陣子在高速公路泰山收費站北上前撞到前車 我承認我的疏忽 我一時分心拿回數票
前車雖然壓在車道白線 可是事後李培 一定我要負9成以上責任
那天警察做筆錄就先開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3000元罰單
警察說在高速公路只要後車追撞前車 後車就是一定罰沒保持安全距離
可是我有一個疑問?就是警察只是負責蒐證拍照 不能當場判定肇事責任 就算我真的是沒保持距離追撞
也應該事後調查完畢確認之後 才開罰 如果開罰單 就已經先入為主 判定我的責任了
不是違反警察只能蒐證拍照 不能判定肇事責任
請問是警察對?還是我抱怨對?
該申訴的話 有用嗎?是向什麼單位
作者: beanyar    時間: 2011-12-10 02:40 PM

除非你有行車記錄器...........證明自己是有保持距離的........

不過一開頭你的自述....就弱掉了阿一一...

再者...如果你被後車撞到....你應該也會認為對方沒保持距離吧....


針對標題~~未保持安全距離..的確會開罰....

你看看跨高速公路的路橋~~有時都有站條子再拍...就是在拍未保持安全距離的
作者: 大江focus    時間: 2011-12-10 03:19 PM



不過我上次車禍,我車跨越槽化線,

但是我筆錄沒說我跨越槽化線,

警察一張罰單都沒有開給我捏!
{通常幾乎都會,交通鑑定小組看到才會補開罰單,我連停路中央的罰單都沒有..}
記得還要以雙方筆錄,才能確定你是否真的沒保持安全距離,因為你也可以掰說..是他亂變換車道煞車不及撞上

而且對方完全賠我修車錢,

因為我跨越完槽化線,停下來,{我是靜止狀態}

以經停了1分多鐘等紅燈,就是那麼巧,後方女生駕駛未注意前方動向...

我一下車,開他車門,他就跟我說我有保險...

有個路過的警察看到直接說叫我賠,我不服..因為我停了一多分鐘,跟跨越是兩碼子的事情,

我說我不管,給我叫你們同仁測量,我只跟小姐說,小姐希望你能說實話就好...

小姐也覺得自己不注意...就全賠我了
作者: sunnazi    時間: 2011-12-10 03:51 PM

大江focus 發表:
不過我上次車禍,我車跨越槽化線,
但是我筆錄沒說我跨越槽化線, ...

看你上次這件事...
然後再看看這次的事故...
嗯...
難道是...
作者: 大江focus    時間: 2011-12-10 04:05 PM

我發生過很多雖小的事捏!

你是說上次紅燈左轉被誣賴?

加上這次PO的事故,

我是違規天王的意識嗎?


還是說發生那麼多事情,我都可以平安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