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中] [轉貼]紅單也可分期付款 [列印本頁]
作者:
chinghao 時間: 2006-3-28 05:07 PM 標題: [轉貼]紅單也可分期付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和銀行的「搶救卡奴」引來正反意見的討論,交通部也即將推出「搶救違規大戶」的措施,開放交通違規罰款分期付款,初步擬不限申請資格,每張罰單可分2~12期,每期至少繳1000元;唯有酒後駕車禁止申請。但未繳清罰款前,還是禁止辦理買賣車輛、換發行駕照、驗車等重要監理業務。
國內一年的交通違規取締件數都是上千萬張,最高記錄曾逾2000萬張,不少違規大戶乾脆賴帳,各監理單位陸續針對「違規大戶」辦理催繳,再不理會即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在立法院要求下,即將在7月實施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增訂交通違規罰款得分期付款規定。
經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北、高兩市裁決所開會,擬不限制申辦資格,只要違規人願意繳款,通通歡迎;每件違規案可分2~12期,每期為一個月,每期至少1000元,最後一期不受限。而且,每張罰單可分別申辦,沒有上限,積案和新案皆可;但有一期逾時未繳,將全數優先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不過,監理單位提供的分期付款並非完全不設限。礙於道交條例明訂,車主或駕駛人辦理車輛過戶、停駛、報廢、驗車,以及換領牌照和行駕照時,必須結清該輛車的交通違規罰款,因此分期付款者將不能隨心所欲慢慢還款。
作者:
豆豆 時間: 2006-3-28 05:08 PM
讚ㄉ啦
^^
作者:
Eri3388 時間: 2006-3-28 05:09 PM
上次3000大洋的罰單
就是用分期
不過是信用卡本身提供的~
作者:
JayYang 時間: 2006-3-28 05:21 PM
希望是用不到拉...
上禮拜才去繳3000....硍
作者:
along 時間: 2006-3-28 05:36 PM
無能政府ㄉ後果
我看以後要定法
存款要有一百萬才能買車
不然沒錢繳罰單
還要分期
難怪違規那麼多
作者:
you520 時間: 2006-3-28 06:52 PM
希望不要再被開單
作者:
瑞鴻 時間: 2006-3-31 10:34 PM
多多注意,小心一點開車
就不會被開單了ㄚ
作者:
戴玄聖 時間: 2006-4-1 12:26 AM
真的不錯說~不過我不想用到~怕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