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事故法律車險] 車禍處理、理賠 4招保平安 [列印本頁]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2-9-29 12:21 AM 標題: 車禍處理、理賠 4招保平安
我國道路交通事故九成以上是人為因素肇禍,尤以「超速」、「酒後駕車失控」、「違反號誌」、「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與距離」等因素對用路人造成的死傷最為慘重。
第一產險客服部襄理盧建昌表示,如果不幸發生車輛行車事故,請依照下列步驟處理:
一、保留現場,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請當地憲警單位到現場處理,如有人傷亡,就近送醫急救。如果是肇事的一方,在打電話及警察到場處理時,一定要主動表明自己是肇事者,以爭取刑法第62條的自首減刑規定。
二、若屬輕微事故,可在肇事車輛的輪胎邊緣劃線後將車輛移至路旁,等待憲警單位來處理。如果不這樣做而妨礙交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能有600至1,800元不等的罰金。
三、迅速記下對方車號,並留下對方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及憲警單位名稱,處理員警姓名及電話。建議不要私下允諾任何賠償責任或私下和解,以免喪失請求損害賠償權利。
四、通知保險公司並詢問報出險事宜,儘速持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印章,至保險公司填寫理賠申請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車禍事故若僅有物損人未傷,原則上僅能打民事官司。
但如果你有受傷,可以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刑事傷害責任部份,被害人得於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主動向肇事地點轄區分局偵查隊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得附帶民事訴訟。
民事賠償部份得自行協調理賠,或向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地方法院民事庭訴請審理,但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年內提出支付命令或起訴狀。
看穿車險「免費拖吊」文字遊戲
市面上很多車險廣告都標榜提供1年不限次數的「平面拖吊」服務,從20公里、30公里、100公里到不限里程都有。但消費者往往沒注意或搞不清楚什麼叫「平面拖吊」,產險公司也沒有將「平面拖吊」在廣告文宣上以特殊明顯字體標示,讓很多需要拖吊的車主一肚子氣,甚至衍生消費爭議。
泰安產險協理陳樑銓解釋,所謂「平面拖吊」是指拖吊車將被拖救車輛前輪抬起、固定而後輪著陸的拖吊方式。
若必須在後輪加裝輔助輪(俗稱穿溜冰鞋),或將被拖救車輛裝上拖吊車後車斗(全載式拖吊),或事故車輛必須動用到拖吊車的吊臂施救(特殊處理),這些情況都不屬於「平面拖吊」,其他衍生的拖吊費用必須由車主自行負擔。
近年來四輪傳動車輛愈來愈多,高級進口車的銷售情形也不錯,不論是上述車輛或是發生事故的車輛,通常都需要用到特殊處理或全載式拖吊,保險公司提供的平面拖吊已不符合實際需求。
作者:
Mr.Shin 時間: 2012-9-29 12:36 AM
作者:
bightf18602 時間: 2012-9-29 12:36 AM
要車險北區車友可以找我幫忙處理喔
連絡電話可以PM給我,很樂意幫各位車友處理
作者:
kantlin 時間: 2012-9-29 01:09 AM
讚!!賤大這篇受益良多
作者:
Show1319 時間: 2012-9-29 12:03 PM
長知識了~~ 推~~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2-9-29 12:03 PM
感謝分享 !
作者:
小咖 時間: 2012-9-30 08:09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