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綜合討論] 履修不復篇刪文公告 [列印本頁]
作者:
ttasd 時間: 2006-4-20 07:17 PM 標題: 履修不復篇刪文公告
1. 已通知原作者
2. 本站決不接受已任何目的威脅口氣影響本站管理
3. 本站非公共財 絕對有權管理任何文章
4. 刪文基於會友要求,予以執行
威脅文以下
============
#291 站主若擅自刪文,恐怕要一起上法院
作者:
evo8z23zz 時間: 2006-4-20 07:31 PM
有這種人阿...
作者:
阿吉 時間: 2006-4-20 07:45 PM
支持+1。
作者:
Vanson 時間: 2006-4-20 08:13 PM
刪文幹麻上法院??
他頭殼頓到喔...
作者:
笨笨裝聰明 時間: 2006-4-20 08:15 PM
原來發文者ㄉ法律知識有那ㄇ一點點的不夠..這樣也告的成..
作者:
瘋蝦米 時間: 2006-4-20 08:15 PM
我終於看懂ㄌ
作者:
笨笨裝聰明 時間: 2006-4-20 08:16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ttasd at 2006-4-20 07
PM:
1. 已通知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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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刪文基於會友要求,予以執行
威脅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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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站主若擅自刪文,恐怕要一起上法院
T大可能覺ㄉ身心受到威脅..看可不可以提恐嚇....
作者:
猛男張 時間: 2006-4-20 08:20 PM
3. 本站非公共財 決對有權管理任何文章
產
因該少了個產字
作者:
Alex-M 時間: 2006-4-20 08:20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ttasd at 2006-4-20 19:17:
1. 已通知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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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站主若擅自刪文,恐怕要一起上法院
支持你~~~~~~~~~~~
作者:
萬立群 時間: 2006-4-20 08:34 PM
那FSC的眾車友們一起陪t大上法院吧!到那辦個聚會吧!......
作者:
rolflee1 時間: 2006-4-20 10:00 PM
無聊的文章早該刪了~~
那FSC的眾車友們一起陪t大上法院吧!到那辦個聚會吧~~+1
作者:
cavin 時間: 2006-4-20 10:05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ttasd at 2006-4-20 19:17:
1. 已通知原作者
2. 本站決不接受已任何目的威脅口氣引響本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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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刪文基於會友要求,予以執行
威脅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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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站主若擅自刪文,恐怕要一起上法院
支持 T大 + 1 ~
作者:
gohu889 時間: 2006-4-20 10:35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ttasd at 2006-4-20 11:17 AM:
1. 已通知原作者
2. 本站決不接受已任何目的威脅口氣引響本站管理
3. 本站非公共財 決對有權管理任何文章
4. 刪文基於會友要求,予以執行
威脅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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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站主若擅自刪文,恐怕要一起上法院
t大用力支持你+1~拒絕威脅~
作者:
KEVINOIL 時間: 2006-4-20 10:49 PM
站長放心
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問題
我之前有在其他晚站上有經驗
根據著作權法
網路上的刊登文章,具有一日著作權的問題
也就是說,在刊登當日著作權是屬於原發文者的
過去之後元發文者並不具有著作權
其他的
有空可以討論
作者:
小高 時間: 2006-4-21 01:25 AM
t大有事我看有一堆人會出來唷....ㄏㄏ
作者:
天界 時間: 2006-4-21 02:34 AM
在法院舉行FSC會師...也不賴啦...
刪的好...不過刪掉那篇讓小弟我少3點積分說....
作者:
ck6653 時間: 2006-4-21 07:57 AM
T大支持您+1
刪的好
作者:
Focus_4D_BLACK 時間: 2006-4-21 09:33 AM
總算告一段落了 支持T大
作者:
少爺 時間: 2006-4-21 03:23 PM
感覺真的走火入魔了
Orz
作者:
船兒 時間: 2006-4-21 04:43 PM
支持喔~~
作者:
Jimmy 時間: 2006-4-21 05:26 PM
支持T大
適當的抱怨可以接受
但是那一篇似乎過當了
作者:
小威 時間: 2006-4-21 05:38 PM
害~~~當他說出句話~~怎麼不想想他那句話T大可以告他恐嚇!!(我個人覺得啦!!)
當初T大建立這個論壇,T大說了"是讓大家可以在這邊交朋友的一個平台"
沒有車子是十全十美,或許他跟FOCUS不合,但也祝福他可以找到適合他的車!!
作者:
eric122515 時間: 2006-4-21 08:50 PM
支持...
每天看到那一篇都很煩....
作者:
肥仔 時間: 2006-4-21 09:35 PM 標題: +1
支持~~
那種文章看了對我們也不會有什麼正面影響~~
早就該刪了~~看了就煩!
作者:
jones12 時間: 2006-4-21 11:14 PM
早該刪了,看多這種文章,心情實在不好
作者:
barry愛咖啡 時間: 2006-4-22 03:40 AM
可是yahoo的,瀏覽人數已經破60萬人
內容真是看到快吐血.........
然後只要是喜愛FOCUS的人上去談及小佛的好處
就被別人說是福特業代,真是
作者:
一身輕 時間: 2006-4-26 06:45 PM
支持+1
版主不用怕有一大群FSC車友
跟你站再同一線
作者:
Vincent 時間: 2006-4-26 07:02 PM
Originally posted by
猛男張 at 2006-4-20 20
:
3. 本站非公共財 決對有權管理任何文章
產
因該少了個產字
沒有產啦~~~
公共財就是公共財啦~~~
那一篇真的是看到就令人討厭.............
那種人也活該拿到問題一堆的車,
不過,話也說回來,那有人的車會出這樣多的問題,真的令人感覺怪怪的...
作者:
華安 時間: 2006-4-27 12:19 AM
支持 T大 早該刪了
作者:
kenhu 時間: 2006-4-27 06:51 AM
Originally posted by ttasd at 2006-4-20 11:17 AM:
1. 已通知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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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站主若擅自刪文,恐怕要一起上法院
頭殼壞去了ㄇ? 本站 又不是 付費入會員制
刪文 還挑黃道吉日ㄇ ? 砍帳號 還舉手之勞勒
看不懂 威脅的人 有沒有 腦袋 看了 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