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車壇新聞] 小ㄚ的保桿 一勾就掉 [列印本頁]
作者:
KCPEI 時間: 2013-4-10 07:46 AM 標題: 小ㄚ的保桿 一勾就掉
[youtube]wpYMwSpDRVQ[/youtube]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3-4-10 07:50 AM
紙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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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內本人回文說:
保桿被拉掉的原因是對方駐車架勾近我的保桿,然後就被勾走了,
我想就算是雙B的保桿,也沒辦法承受把一台機車拉停的力量還不掉下來的。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8:28 AM
賤賤 發表:
紙糊?
---------------------------------- ...
如果我是 機車騎士
我一定不會和解...
整件事 可以很簡單的陳述成 開車的錯
順帶一提..
有行車紀錄器影片..
不一定可以幫得上你
明眼的人往往可以在影片中挑出問題
並反向陳述..到時候 誰賠誰還不知道
所以常常這耶都是害了車主..
作者:
Y-Tai 時間: 2013-4-10 08:53 AM
dinardo 發表:
如果我是 機車騎士
我一定不會和解...
整 ...
看起來就是騎士逆向,怎麼會是開車的錯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9:26 AM
Y-Tai 發表:
看起來就是騎士逆向,怎麼會是開車的錯 ...
大家只 FOCUS在 機車上的逆向.
所以都覺得 是車子的對..
機車的錯..
道路交通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
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
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
行駛。
機車頂多開張逆向行駛..紅單
汽車完全沒有暫停動作且車速過快
所以 8成肇事責任 為汽車..
作者:
cccdavid 時間: 2013-4-10 09:29 AM
Y-Tai 發表:
看起來就是騎士逆向,怎麼會是開車的錯 ...
+1
沒錯,機車逆向錯在先
台灣就是有些人路權觀念很差
明明先違規但就是要硬凹
作者:
brabus3666 時間: 2013-4-10 09:32 AM
cccdavid 發表:
+1
沒錯,機車逆向錯在先
台灣就是有些人路權觀 ...
而且受傷的最大..還可以提民事賠償..及非業務過失傷害...
作者:
depper 時間: 2013-4-10 09:34 AM
dinardo 發表:
大家只 FOCUS在 機車上的逆向.
所以都覺得 ...
汽車路口已經減速了
重點是,在這個情況之下,逆向的機車不是幹道車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9:34 AM
cccdavid 發表:
+1
沒錯,機車逆向錯在先
台灣就是有些人路權觀 ...
違規跟圖方便大家都會有..
在事故發生之後最要緊的是設法把事情處裡完美
而處理事情方式有很多種,並非只有"吵" 跟'嗆聲"
如果 在事故發生 時 本身就覺得自己沒錯,而去 理直氣壯甚是逼人
這樣只會讓事情更難解決
別忘記...
機車還可以 告汽車...過失傷害
因..."應注意而未注意"
到時候 誰賠誰...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9:35 AM
depper 發表:
汽車路口已經減速了
重點是,在這個情況之下,逆向 ...
汽車為產業道路..更非支線..
減速 那有 暫停動作嗎?
大家都會無法接受 這種說法..
但...法律就是這樣...
我曾經在 高速公路撞到 枕木..
公路警察要開我一張紅單...
開"未保持安全距離"
跟誰? 跟木頭未保持安全距離...
很無理 但 這就是法律..
作者:
Y-Tai 時間: 2013-4-10 09:55 AM
台灣法律漏洞百出,今天機車不違規在先,小鴨會有事嗎,不想談論台灣汽車法規,根本不合情理,什麼違規被撞還可以求償,如一些飆車族,自己犁田摔到對向車道被行進間車子輾過,這都有事,難怪現在路上這麼多烏龜車,不是他們要開這麼慢,是因為太多這種違規害人的人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9:59 AM
Y-Tai 發表:
台灣法律漏洞百出,今天機車不違規在先,小鴨會有 ...
是很無理..
但 請問 我們這些小老百姓 可以怎樣??
老一輩的說 法律 只是保護 有錢跟"懂"得人..
((攤手))
作者:
depper 時間: 2013-4-10 12:07 PM
dinardo 發表:
汽車為產業道路..更非支線..
減速 那有 暫 ...
我會這樣講其實就是因為我伯母曾經也是這樣去撞到汽車~
雖然也有怪對方"應注意未注意"的說法出現~
不過那次我伯母被警方認定為主要肇事者
我覺得法律就寫在那裏~至於現場會怎麼判、車禍要怎麼解讀
真的跟警察有很大的關係....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12:26 PM
depper 發表:
我會這樣講其實就是因為我伯母曾經也是這樣去 ...
我只能講..
本身的陳述(口供).很重要..
這就是 '眉角"
作者:
depper 時間: 2013-4-10 01:39 PM
dinardo 發表:
我只能講..
本身的陳述(口供).很重要..
這 ...
沒錯!!!!這真的是大重點!!!
要"引導"警察辦案!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4:33 PM
depper 發表:
沒錯!!!!這真的是大重點!!!
要"引導" ...
回歸我 第一封回的文..
只要陳訴的好.車子是錯的.是不是就成立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3-4-10 05:15 PM
這真的是汽車的錯....
大車撞小車,而且又在汽車的正前方撞擊
另汽車當時屬行進間
種種情況,真的對汽車非常不利!
光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前方狀況,就可以讓汽車閉嘴了…
機車違規是違規,但不代表他違規你就可以撞他
影片的撞擊,是汽車撞機車,這是無可否認的
原影片下面的事主回覆也有說,當時行進至路口時有減速
但只察看左方有無來車後,就直接往右轉了
沒想到右方突然竄出一台機車。才發生事故。
機車頂多被開一張違規,汽車的肇責較大
萬一機車騎士有受傷…那真的會揮很久…
如果打訴訟,當然也要看法官怎麼審理
說不定法官會說機車也有錯
叫雙方私下和解即可。
總之,談和解的時候一定要展現出十足的誠意及歉意
只有在清楚情況是不是對自己有利之後
才能夠圓滿化解。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5:33 PM
緊張黑白色 發表:
這真的是汽車的錯....
大車撞小車,而且又在汽車的 ...
同意..
作者:
耗子 時間: 2013-4-10 07:06 PM
如果這是汽車的錯 那大家以後要自保摟!!! 機車這種騎法在台灣筆筆皆是
作者:
Mr.Shin 時間: 2013-4-10 08:39 PM
作者:
李小賀 時間: 2013-4-10 09:28 PM
勾到中佇就這樣超扯的
作者:
ss530kimo 時間: 2013-4-11 07:00 PM
螺絲沒幾顆當然噴
作者:
codomo0826 時間: 2013-4-12 12:49 PM
作者:
lung280977 時間: 2013-4-16 06:52 AM
豆腐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