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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車壇新聞] 小ㄚ的保桿 一勾就掉 [列印本頁]

作者: KCPEI    時間: 2013-4-10 07:46 AM     標題: 小ㄚ的保桿 一勾就掉

[youtube]wpYMwSpDRVQ[/youtube]
作者: 賤賤    時間: 2013-4-10 07:50 AM

紙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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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內本人回文說:

保桿被拉掉的原因是對方駐車架勾近我的保桿,然後就被勾走了,

我­想就算是雙B的保桿,也沒辦法承受把一台機車拉停的力量還不掉下­來的。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8:28 AM

賤賤 發表:
紙糊?  

---------------------------------- ...

如果我是 機車騎士
我一定不會和解...

整件事 可以很簡單的陳述成 開車的錯


順帶一提..
有行車紀錄器影片..
不一定可以幫得上你
明眼的人往往可以在影片中挑出問題
並反向陳述..到時候 誰賠誰還不知道

所以常常這耶都是害了車主..
作者: Y-Tai    時間: 2013-4-10 08:53 AM

dinardo 發表:




如果我是 機車騎士
我一定不會和解...

整 ...

看起來就是騎士逆向,怎麼會是開車的錯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9:26 AM

Y-Tai 發表:

看起來就是騎士逆向,怎麼會是開車的錯 ...

大家只 FOCUS在 機車上的逆向.
所以都覺得 是車子的對..
機車的錯..


道路交通規則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
    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
    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
    行駛。



機車頂多開張逆向行駛..紅單
汽車完全沒有暫停動作且車速過快
所以 8成肇事責任 為汽車..
作者: cccdavid    時間: 2013-4-10 09:29 AM

Y-Tai 發表:

看起來就是騎士逆向,怎麼會是開車的錯 ...

+1
沒錯,機車逆向錯在先
台灣就是有些人路權觀念很差
明明先違規但就是要硬凹
作者: brabus3666    時間: 2013-4-10 09:32 AM

cccdavid 發表:


+1
沒錯,機車逆向錯在先
台灣就是有些人路權觀 ...

而且受傷的最大..還可以提民事賠償..及非業務過失傷害...
作者: depper    時間: 2013-4-10 09:34 AM

dinardo 發表:





大家只 FOCUS在 機車上的逆向.
所以都覺得  ...

汽車路口已經減速了
重點是,在這個情況之下,逆向的機車不是幹道車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9:34 AM

cccdavid 發表:


+1
沒錯,機車逆向錯在先
台灣就是有些人路權觀 ...

違規跟圖方便大家都會有..

在事故發生之後最要緊的是設法把事情處裡完美
而處理事情方式有很多種,並非只有"吵" 跟'嗆聲"

如果 在事故發生 時 本身就覺得自己沒錯,而去 理直氣壯甚是逼人
這樣只會讓事情更難解決


別忘記...

機車還可以 告汽車...過失傷害

因..."應注意而未注意"

到時候  誰賠誰...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9:35 AM

depper 發表:


汽車路口已經減速了
重點是,在這個情況之下,逆向 ...

汽車為產業道路..更非支線..


減速  那有 暫停動作嗎?




大家都會無法接受 這種說法..


但...法律就是這樣...




我曾經在 高速公路撞到 枕木..

公路警察要開我一張紅單...
開"未保持安全距離"

跟誰?  跟木頭未保持安全距離...

很無理  但 這就是法律..
作者: Y-Tai    時間: 2013-4-10 09:55 AM

台灣法律漏洞百出,今天機車不違規在先,小鴨會有事嗎,不想談論台灣汽車法規,根本不合情理,什麼違規被撞還可以求償,如一些飆車族,自己犁田摔到對向車道被行進間車子輾過,這都有事,難怪現在路上這麼多烏龜車,不是他們要開這麼慢,是因為太多這種違規害人的人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9:59 AM

Y-Tai 發表:
台灣法律漏洞百出,今天機車不違規在先,小鴨會有 ...

是很無理..

但 請問  我們這些小老百姓 可以怎樣??


老一輩的說 法律  只是保護 有錢跟"懂"得人..

((攤手))
作者: depper    時間: 2013-4-10 12:07 PM

dinardo 發表:



汽車為產業道路..更非支線..


減速  那有 暫 ...

我會這樣講其實就是因為我伯母曾經也是這樣去撞到汽車~
雖然也有怪對方"應注意未注意"的說法出現~
不過那次我伯母被警方認定為主要肇事者

我覺得法律就寫在那裏~至於現場會怎麼判、車禍要怎麼解讀
真的跟警察有很大的關係....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12:26 PM

depper 發表:


我會這樣講其實就是因為我伯母曾經也是這樣去 ...

我只能講..
本身的陳述(口供).很重要..

這就是 '眉角"
作者: depper    時間: 2013-4-10 01:39 PM

dinardo 發表:




我只能講..
本身的陳述(口供).很重要..

這 ...

沒錯!!!!這真的是大重點!!!
要"引導"警察辦案!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4:33 PM

depper 發表:


沒錯!!!!這真的是大重點!!!
要"引導" ...

回歸我 第一封回的文..

只要陳訴的好.車子是錯的.是不是就成立
作者: 緊張黑白色    時間: 2013-4-10 05:15 PM

這真的是汽車的錯....
大車撞小車,而且又在汽車的正前方撞擊
另汽車當時屬行進間
種種情況,真的對汽車非常不利!
光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前方狀況,就可以讓汽車閉嘴了…
機車違規是違規,但不代表他違規你就可以撞他
影片的撞擊,是汽車撞機車,這是無可否認的
原影片下面的事主回覆也有說,當時行進至路口時有減速
但只察看左方有無來車後,就直接往右轉
沒想到右方突然竄出一台機車。才發生事故。
機車頂多被開一張違規,汽車的肇責較大
萬一機車騎士有受傷…那真的會揮很久…

如果打訴訟,當然也要看法官怎麼審理
說不定法官會說機車也有錯
叫雙方私下和解即可。

總之,談和解的時候一定要展現出十足的誠意及歉意
只有在清楚情況是不是對自己有利之後
才能夠圓滿化解。
作者: dinardo    時間: 2013-4-10 05:33 PM

緊張黑白色 發表:
這真的是汽車的錯....
大車撞小車,而且又在汽車的 ...

同意..
作者: 耗子    時間: 2013-4-10 07:06 PM

如果這是汽車的錯 那大家以後要自保摟!!!  機車這種騎法在台灣筆筆皆是
作者: Mr.Shin    時間: 2013-4-10 08:39 PM


作者: 李小賀    時間: 2013-4-10 09:28 PM

勾到中佇就這樣超扯的
作者: ss530kimo    時間: 2013-4-11 07:00 PM

螺絲沒幾顆當然噴
作者: codomo0826    時間: 2013-4-12 12:49 PM


作者: lung280977    時間: 2013-4-16 06:52 AM

豆腐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