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綜合討論] 人生第一台車 focus MK3 4W (含菜單分享) [列印本頁]
作者:
tom730921 時間: 2013-11-29 10:58 PM 標題: 人生第一台車 focus MK3 4W (含菜單分享)
先前開老婆的matrix 出了車禍 老爸一直唸 要我換車 ,想想兒子再想想老婆肚子裡的女兒~好吧 就換了~
原本是計畫買3w就好 ,可是中部這邊折價超少(空車哲45K 我在南投~) 業代說有4W的業績車(領牌車)可以折100K 所以就升級了~
談到的菜單如下
原車價71.9 折100K
老爸老媽選了下面一堆配備 共55K
1.前檔V KOOL J-60+車身 K-14 10K
2.autonet多合一影音含倒車顯影 23K (一年保)
3.力巨人隱藏式排檔鎖 5.5K
4.吸血鬼日行燈 4.5K
5.原廠HUD 3K
6.照後鏡型行車紀錄器 3K
7.前雷達+開關 2K
8.晴雨窗四片 避光墊 蜂巢式踏墊 後車廂防水托盤 1K
9.沙魚鰭天線+副廠LED不鏽鋼迎賓踏板4片 3K
業務送 95油加滿~
保險給業務做 強制+丙式 +10%竊盜免折舊+第三責任300/3000/50 17800
領牌 實報實銷 3XXX
預估 69.5全部搞定~
這算好單嗎?
PS. 11/30跟業務協商配件的金額問題,最終達成協議,除上述配備外,再多送我天使魚眼頭燈!(龍貓大那款,約14K)
感謝PM給我的大大,讓此單更合理),而該車的里程數,確認為31KM, 在合理範圍內,保固部份要求從過戶日算起,且需白紙黑字加蓋公司章
作者:
MAGMA2000 時間: 2013-11-29 11:29 PM
好多東西跟淘寶比起來好貴啊....
作者:
jls666666 時間: 2013-11-29 11:33 PM
太早買了,我發誓,以後絕對不再看菜單
太令人眼紅了,一樣4w差這麼多,恨阿~~~
作者:
cc751019 時間: 2013-11-29 11:48 PM
就算是領牌車100k也是好單
敗了
作者:
jimpeng 時間: 2013-11-29 11:53 PM
價格不錯了 不過如果整台空車不買配件
應該不會讓你折到100k
買4W應該留著Sony音響啊
不然就浪費那九顆喇叭了...
3000的後照鏡行車紀錄器
感覺影像不會太清楚
保險欠超額責任險
主險可以少一點 加1000萬超額
作者:
ransigrium 時間: 2013-11-29 11:53 PM
領牌車 -100k 讚!
不過配件好像每項價位都偏高些
不過也有原廠的保固啦
有一點點小瑕疵保養的時候就去灰一下
作者:
daimler_10 時間: 2013-11-29 11:56 PM
tom730921 發表:
先前開老婆的matrix 出了車禍 老爸一直唸 要我換 ...
建議不要裝autonet
另外那個外廠LED迎賓踏板也偏貴
另外注意里程數,不要買領牌車買成試乘車!
作者:
HI-tw 時間: 2013-11-30 12:06 AM
jimpeng 發表:
價格不錯了 不過如果整台空車不買配件
應該不會 ...
300/3000/50 已經有10倍型超額險了
作者:
tom730921 時間: 2013-11-30 12:06 AM
其實我很不想用照後鏡型 行車紀錄器~~可惜老媽討厭前檔有東西~~
加選的配備我也覺得貴~
去網拍看價格 又不知道貴在哪><~
作者:
HI-tw 時間: 2013-11-30 12:10 AM
tom730921 發表:
其實我很不想用照後鏡型 行車紀錄器~~可惜老媽討 ...
應該算中等單..這個單+配件 多貼個1~2萬 應該可以買到沒掛牌的
配件倒是被灌了不少:18
作者:
ske520123 時間: 2013-11-30 02:10 AM
8.晴雨窗四片 避光墊 蜂巢式踏墊 後車廂防水托盤 1K
9.沙魚鰭天線+副廠LED不鏽鋼迎賓踏板4片 3K
晴雨窗 高速咻咻叫
避光墊 以我目前開車的情況 根本不會反光 也用不著避光墊
後車廂防水托盤 最好凹他原廠的
沙魚鰭 可能會讓廣播訊號很差
迎賓踏板 副廠的 有好有壞 好的品質還不差
直接吃98吧 我第一桶油95 後面都吃98 回不去了
以上個人看法 僅供參考
我當時候買3W 就只跟他談空車 其他雜項折現給我 . 目前也只有1000公里保養的時候自己花錢裝了一個原廠後行李外飾條(頗貴 髮絲紋的 挺低調的 上下行李稍為防止刮傷烤漆)
作者:
omygod10 時間: 2013-11-30 02:27 AM
tom730921 發表:
1.前檔V KOOL J-60+車身 K-14 10K
2.autonet多合一影音含倒車顯影 23K (一年保)
3.力巨人隱藏式排檔鎖 5.5K
4.吸血鬼日行燈 4.5K
5.原廠HUD 3K
6.照後鏡型行車紀錄器 3K
7.前雷達+開關 2K
8.晴雨窗四片 避光墊 蜂巢式踏墊 後車廂防水托盤 1K
9.沙魚鰭天線+副廠LED不鏽鋼迎賓踏板4片 3K
業務送 95油加滿~
保險給業務做 強制+丙式 +10%竊盜免折舊+第三責任300/3000/50 17800
領牌 實報實銷 3XXX
配件有被灌了一點, 差不多5~6K
不過我還是強烈建議新車不要只保丙式
注意一下里程數, 萬一他說的領牌車變成了試乘車就糗大了...
否則100k, 真的是不錯...
作者:
hn5403 時間: 2013-11-30 03:29 AM
100K耶......好好唷...
但是真的感覺配件灌了不少
作者:
pour_peace 時間: 2013-11-30 06:43 PM
算很優!!!
作者:
jimpeng 時間: 2013-11-30 06:46 PM
HI-tw 發表:
300/3000/50 已經有10倍型超額險了 ...
你那不叫超額.....
超額責任險是人車都保
即使財損保50萬
萬一撞上個牛鬼蛇神還是GG
另外保10倍沒什麼意義
除非你把巴士搞翻才有機會超過5個人身故
否則3000萬根本是假的 一個人最多還是只賠300
比較划算的保法是
100/500/20 + 超額責任險1000萬
保費跟300/3000/50差不多
保額可增加了許多
作者:
HI-tw 時間: 2013-11-30 07:35 PM
jimpeng 發表:
你那不叫超額.....
超額責任險是人車都保
即使 ...
嘖嘖 100/500/20 這保法風險也太高了吧 雖然有加上超額
撞掛一人以民事判例大概要賠至少500UP以上(還算便宜的).這樣保可別挑車裡人多的撞
另外在路上撞巴士的機率應該比撞牛鬼蛇神的機率高
作者:
cc751019 時間: 2013-11-30 07:46 PM
腳踏墊避光墊托盤晴雨窗加起來1k?拜託告訴我哪裡買的!我真的很想知道
作者:
jimpeng 時間: 2013-11-30 08:12 PM
HI-tw 發表:
嘖嘖 100/500/20 這保法風險也太高了吧 雖然 ...
所以這就是超額的用途啊
如果保300/3000/50
死亡1人 有200+300=500萬
死亡2人 有200+300=500萬/人
死亡3人 有200+300=500萬/人
如果用100/500/20 + 1000超額
死亡1人 有200+100+1000=1300萬
死亡2人 有200+100+1000/2=800萬/人
死亡3人 有200+100+1000/3=633萬/人
撞上巴士的機率是比撞上牛鬼蛇神高
但是你要用小車把五人以上的大車撞到多人身亡?
除了撞翻巴士下山谷我想不太到還有什麼狀況會發生
發生這事機率又比撞上牛鬼蛇神低更多了
前面建議的是同樣預算下保額最高的方式
當然預算增加 主險你高興買1000/10000/100也可以
作者:
HI-tw 時間: 2013-11-30 10:34 PM
jimpeng 發表:
所以這就是超額的用途啊
如果保300/3000/50
死 ...
好吧 舉個不誇張的例子好了
某A君 開車撞爆了滿載的7人座SUV (這情境不誇張吧 機場 HSR附近很多)
7人都RIP.法官(含與家屬達成共識)一人500W (這也不過分吧)
強制險170W (固定 必保必賠)
投保條件A: 100/500/20 + 1000超額
500W*7-1500W-170*7=810W(自付)
投保條件B: 300/3000/50
500W*7-(300+170)*7=210W(自付)
結論:條件A撞到車上很多人或掛很多人的時候就賽了..條件B遇RIP人數小於5或較高民事賠償(ex 1000W/1RIP)時較為不利
總歸一句 保險的本質就是防範於未然.若事情發生了保障卻沒到位那這張保單就是垃圾
小弟可能地處鄉下 牛馬是沒看過幾台.小巴大巴SUV到不少
作者:
HI-tw 時間: 2013-11-30 10:38 PM
jimpeng 發表:
所以這就是超額的用途啊
如果保300/3000/50
死 ...
大推 1千/1億
作者:
jimpeng 時間: 2013-11-30 11:03 PM
HI-tw 發表:
好吧 舉個不誇張的例子好了
某A君 開車撞爆 ...
Focus要能撞爆七人其實已經是很誇張的例子了
照上面的金額必須是在負擔全部肇責的情況下成立的
當然要以這種條件當Worst Case當然是保300/3000比較適合
我考慮的是以1~3人所能提供的最大保額
判單一死亡達1000萬的例子也是有
不管如何 有保就是有保佑 怎樣也比什麼都沒買的車主好
作者:
tom730921 時間: 2013-12-1 12:10 PM
昨天跟業務協商,配件的部份 再送魚眼天使燈(龍貓大代理的那款,大約14K),預計週三交車,感謝幾位大大的PM, 讓此單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