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哈拉] 時速84 走國道內側挨罰 [列印本頁]
作者:
楊智超 時間: 2013-12-11 08:40 AM 標題: 時速84 走國道內側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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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黃文博╱台南報導]
張姓男子在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以時速84公里的速度行駛,被警察攔下,以速度未達最低時速100公里開罰,張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裁罰,被台南地方法院行政法庭判決敗訴。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是在今年4月12日下午,開車行駛於國道3號高速公路北上339.2公里的內側車道時,由於該車道是超車使用的車道,最低時速須達100公里,國道警察巡邏發現,張男的車速才84公里,立刻以占用內側超車車道行駛逾3公里,影響他車,於是將他攔下開單。
事後,台南市監理站對張姓男子裁罰3000元,並違規記點1次。張不服,申訴無效後,轉向台南地院行政庭提出行政訴訟,強調自己是經過收費站減速後,才行駛於內側車道,質疑有執法過當情形。
但法官朱中和查驗錄影帶,發現張男係在車況正常之情形下,持續以行車速度84公里占用內側超車車道,而且行駛逾3公里而遭攔停舉發,並非一時占用,張男被查獲地點已經離開收費站將近三公里,且經過收費站後的路旁,也設有速限標誌,張男確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之違規事實,判他敗訴。
事後雖然當事人發現判決書將高速公路內側最低時速100公里寫成110公里,法官朱中和指出,這有可能是警方移送時誤載,但基本事實不變,此點錯誤並不會影響判決。全案還可上訴。
作者:
楊智超 時間: 2013-12-11 08:40 AM
活該 死好 :15 :18
作者:
Fpower 時間: 2013-12-11 08:47 AM
這麼愛當烏龜~
作者:
阿格諒 時間: 2013-12-11 08:55 AM
抓不完, 理還亂
作者:
starve 時間: 2013-12-11 08:56 AM
烏龜
滾
:18 :18
作者:
paook9901 時間: 2013-12-11 08:58 AM
不罰他~要罰誰?
作者:
含淚跳恰恰 時間: 2013-12-11 09:05 AM
罰鍰是剛好而已啦!!
烏龜又愛龜在內線超車道...應該要吊銷駕照才對..:15
作者:
p0987 時間: 2013-12-11 09:06 AM
罰的好 最討厭這種人了
還敢上訴真是不要臉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3-12-11 09:06 AM
罰得好 !
愛當龜仔子 . 系厚 ~~
作者:
楊智超 時間: 2013-12-11 09:06 AM
最好連續告發100公尺一張
作者:
Pete 時間: 2013-12-11 09:15 AM
罰得好 !
盡量罰!
作者:
jw8071 時間: 2013-12-11 09:20 AM
罰的好
作者:
niccin 時間: 2013-12-11 09:32 AM
這種人太多了,
而且,他們是不會放棄當路隊長的
佔劇內車道, 你閃他大燈, 讓開了
但,就在超過他之後, 他們總是會在切回內車道!!
這算是強迫症,還是一種天命...?
我真的搞不懂
作者:
Fpower 時間: 2013-12-11 09:57 AM
這種人靠記錄器蒐證檢舉不知道能否嚇阻讓他們絕跡
作者:
殷海薩 時間: 2013-12-11 10:38 PM
作者:
a0930254031 時間: 2013-12-11 10:51 PM
真的是什麼人都有........
駕照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