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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不願吸收手續費 遠通:5元沒進我們口袋 [列印本頁]

作者: Cs-hu    時間: 2014-3-6 06:53 PM     標題: 不願吸收手續費 遠通:5元沒進我們口袋

..............合約罰款交了嗎?
不貼省更多...............


不願吸收手續費 遠通:5元沒進我們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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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日前要求遠通電收吸收非eTag用戶到超商繳費的5元手續費,遠通則回應,此要求與合約不符,需要再與政府協調。圖:新頭殼資料照片。
新頭殼newtalk2014.03.06 翁嫆琄/台北報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長曾大仁昨表示,會要求遠通更改系統,最快3月底非eTag用戶到超商繳費就可以免除手續費。不過,遠通電收稱此已超出合約內容,遠通今(6)日強調,5元手續費是否該由遠通吸收,這部分還需要釐清與高公局及服務通路間的合約關係,待協調後才能決定。遠通也宣布,4月1日起車主到超商及遠傳門市儲值eTag,最低儲值金將由400元降至100元。

eTag用戶到超商儲值免手續費,非eTag用戶繳費卻需另付5元手續費,遭民眾痛批高公局及遠通有差別待遇,在立委的要求下,高公局長曾大仁昨赴立法院備詢時承諾,已要求遠通電收吸收5元手續費,若不配合,高公局將從要支付給遠通的委辦費中扣除,民眾最快3月底就能享有免手續費的優惠。

不過,遠通電收則反駁高公局的說法,認為這項要求已超出合約規定。遠通指出,遠通電收和各服務通路及政府之間的合約關係,還需要釐清並進行溝通協調,才能決定5元手續費是否該由遠通吸收。

遠通也喊冤,民眾多付的5元補繳手續費,是由超商收取,完全沒有進到遠通電收口袋,例如2月份民眾就付給超商約400多萬元的補繳手續費。遠通強調,非eTag用戶是採通行後繳費,據估計,事後繳費的呆帳比例約5%,若手續費由遠通吸收,和實施電子收費的預付精神不符,也增加政府呆帳的風險。

另外,遠通也宣布,為呼應不常使用國道的車主希望降低儲值金額的心聲,4月1日起,全台4大超商及遠傳門市,同步將eTag最低儲值金由現有400元降至100元。

雖然遠通想避開吸收5元手續費的「宿命」,但根據消基會今天公布的最新調查,有97%的消費者都認為遠通應主動提供通行交易明細且免收5元手續費。

消基會指出,這次高公局雖要求遠通吸收5元手續費,但遠通又說要檢視合約,以過去經驗來看,無論是ETC裝機率未達標準、門架建置進度落後等違約情形,高公局多次「威脅」遠通電收將開罰,但最後遠通電收仍一毛錢都沒被罰到,顯然合約明顯有瑕疵,對於業者違約的認定及開罰的標準沒有明確的規範,讓業者總可以藉由合約的瑕疵漏洞來開脫,主管機關應重審條約內容。

另外,雖然遠通要求民眾在超商事務機列印繳費單前,要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但經消基會測試,在查詢餘額部分若輸入非該車主身分證字號後4碼,會出現「車主證號資料錯誤」,但在查詢待繳金額時,輸入錯誤身分證字號確實可以查到待繳金額,且可取得繳費條碼,突顯遠通電收一再以個資保護為由拒絕「主動」提供通行交易明細,但本身系統卻設計不良,造成即使車號輸錯也能印出繳費單,並誤繳他人的通行費,應立刻改進
作者: 老牛    時間: 2014-3-6 07:12 PM

:18 :18 :18
作者: (義)    時間: 2014-3-6 07:43 PM

:15 :15 :15 :15
作者: z7vaiv9i    時間: 2014-3-6 07:51 PM


官商勾結~
沒辦法~  誰叫我門是"死老百姓"勒~
作者: Kaoso    時間: 2014-3-6 08:09 PM

照理講
3000個服務據點沒有開設
5元就要自已吸收 (這應該是有商譽的大公司應有的服務態度)



俺想
依據馬友友條款
現行腐敗的政府
暗黑的司法機關
財閥最終勝出的機會比較大
作者: 殷海薩    時間: 2014-3-6 08:13 PM


作者: 年度MVP偶像    時間: 2014-3-6 08:14 PM

所以去遠百買東西刷卡也要額外付手續費嘍?
作者: __龍×    時間: 2014-3-7 02:01 AM

多收五元沒到你口袋那是當然的,都拿去蓋酒店了阿!
作者: KCPEI    時間: 2014-3-7 07:29 AM

針對5塊錢
不管是3000個服務據點
還是應有的服務態度

遠通說的我同意
完全要看當初跟政府簽訂合約內容而定
這些本來就要在合約中寫清楚
若當初真的沒提到要遠通吸收
且在立法院壓力下官員為求台階下的狀況
這下子那真的要全民埋單

簽這種割地賠款合約的政府

作者: __龍×    時間: 2014-3-7 01:15 PM

夜X屎還沒收到錢不敢將他們開刀……
作者: kertsai    時間: 2014-3-7 02:59 PM

KCPEI 發表:
針對5塊錢
不管是3000個服務據點
還是應有的服務 ...

100%同意.....能否把 高公局&遠通 簽定的契約內容公布給老百姓瞧瞧
看高公局是怎麼浪費人民的公帑跟耍人民的心態去簽這個合約內容~

撇開 噓噓東的自滿心態不說,財團原本就是營利事業.....又不是做慈善的。
都會維護自身的利益,無可厚非....畢竟手底下有幾百個員工要養....

一直以來最大的徵結是高公局一直被牽著走,身為政府單位,監督不到位,又開罰不了?? 到底是誰該來負責呢....
作者: 吸油面紙    時間: 2014-3-7 03:35 PM

每次看到etc就火大反正講在多寫不多不是都一樣
現在的政府愛這樣就這樣不要忘想有多好的做為
我只想跟以前一樣就好其他的跟本不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