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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重機死亡車禍第一人稱視角 [列印本頁]

作者: ttasd    時間: 2014-9-8 10:45 PM     標題: 重機死亡車禍第一人稱視角

事發當時概況

當時David時速為約156 km/hr,該路段速限為約96 km/hr
汽車駕駛人Benjamin Austin坦承沒有注意到David Holmes與其機車
法官Veits認為Benjamin Austin並未危險駕駛,但犯了未注意車輛這錯誤
Benjamin Austin被判處130小時社會勞動服務 與 吊銷駕照18個月

[youtube]xq2xStb0R-c#t=28[/youtube]
作者: tetsu46    時間: 2014-9-9 12:16 AM

十次車禍九次快

各位車友

不管騎車還是開車

儘可能還是在速限範圍內(我知道很難 但至少是能控制車輛的最低要求)

快樂出門 平安回家才是福

共勉之...
作者: u9213118    時間: 2014-9-9 12:29 AM

RIP...

不能同意樓上更多~~

要快還是去正當的場所((雖然有時會大腳一下
作者: ttasd    時間: 2014-9-9 07:49 PM

高速下人往往會誤判距離

真的不是汽車的錯...
作者: Diablo-GT    時間: 2014-9-9 09:57 PM

任何左轉車在一般道路看到對方來車距離自己100公尺以上絕對會轉過去,沒人會想到對方的速度到自己只需要不到0.5秒,很明顯是超速的原因,OK的。
作者: air2833    時間: 2014-9-9 10:03 PM

Diablo-GT 發表:
任何左轉車在一般道路看到對方來車距離自己100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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