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哈拉] 重機死亡車禍第一人稱視角 [列印本頁]
作者:
ttasd 時間: 2014-9-8 10:45 PM 標題: 重機死亡車禍第一人稱視角
事發當時概況
當時David時速為約156 km/hr,該路段速限為約96 km/hr
汽車駕駛人Benjamin Austin坦承沒有注意到David Holmes與其機車
法官Veits認為Benjamin Austin並未危險駕駛,但犯了未注意車輛這錯誤
Benjamin Austin被判處130小時社會勞動服務 與 吊銷駕照18個月
[youtube]xq2xStb0R-c#t=28[/youtube]
作者:
tetsu46 時間: 2014-9-9 12:16 AM
十次車禍九次快
各位車友
不管騎車還是開車
儘可能還是在速限範圍內(我知道很難 但至少是能控制車輛的最低要求)
快樂出門 平安回家才是福
共勉之...
作者:
u9213118 時間: 2014-9-9 12:29 AM
RIP...
不能同意樓上更多~~
要快還是去正當的場所((雖然有時會大腳一下
作者:
ttasd 時間: 2014-9-9 07:49 PM
高速下人往往會誤判距離
真的不是汽車的錯...
作者:
Diablo-GT 時間: 2014-9-9 09:57 PM
任何左轉車在一般道路看到對方來車距離自己100公尺以上絕對會轉過去,沒人會想到對方的速度到自己只需要不到0.5秒,很明顯是超速的原因,OK的。
作者:
air2833 時間: 2014-9-9 10:03 PM
Diablo-GT 發表:
任何左轉車在一般道路看到對方來車距離自己100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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