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綜合討論] 小肥擦撞了........ [列印本頁]
作者:
Ryder520 時間: 2014-10-19 08:44 PM 標題: 小肥擦撞了........
今日原本要帶父母+老婆+小朋友去郊外走走.....不小心與計程車發生擦撞 (小肥真的空間不算小 , 4大1小孩ok)
我的左前輪擦撞到計程車 , 計程車沒踩煞車就一條擦痕 ( 右前輪葉子板到後輪 , 全中......)
基本上是我有100%的肇事責任 , 因為是我變換車道,沒注意到計程車
兩個問題想請教 :
1.計程車司機原本要跟我求償營業損失 , 警察杯杯希望我們和解 , 更何況一定是我的錯的情況下,我會把車子維修到完整
警察杯杯認為兩邊都倒楣 , 營業損失部分建議計程車司機等我一天!!一天內車子弄到好就別談營業損失了
有車友知道,若是計程車乙日的營業損失多少價錢才公平嗎??
2.我的前保桿整各被拉走快一半(應該是擦撞時有勾到):18 不過前保桿燈具都沒事........想請問 , 前保桿原廠一支要多少錢
我是12年運動版的
感激不盡............
作者:
wesleyford2008 時間: 2014-10-19 09:09 PM
營業損失好像是3000\日,之前新聞看到某人故意給小黃教訓結果撞了...賠了兩個月18萬且不含修車費
但個人覺得蠻不合理的3000X30=90000
不過挑釁計程車的加害人,大家笑他活該
建議最好好好溝通避免遇到敲竹槓的司機
我以前騎車被計程車在已紅燈前提下撞倒(非黃變紅),把我壓在車下但沒輾過,下車罵我他趕時間為什麼不讓他闖。
最後警察一來他馬上求勞願意賠我五千,最後就這樣和解(當年19歲好傻好天真)。
現在長大的我出社會終於知道社會常常上演(你不弄死我我也會弄死你)的黑暗面...很懷念年輕時的純真與善良
當然盡力表現誠意計程車司機會坑少一點,加油
祝福大家開車務必小心謹慎
作者:
Ryder520 時間: 2014-10-19 09:18 PM
其實那位計程車司機蠻友善的!! 全程都很和平......
我是有查到....計程車工會有說 , 營業額以600~800計算!! 不知道是否為真的
因它的保險員其實有來到現場 , 跟我談理賠要以他們保養場為主 , 我跟他說 , 我有我的權益 , 我願意理賠 , 因是我的錯
但是我也不想被敲 , 明早他會請保養場打給我 , 我這邊也會去問 !!
家人都平安......因為我是停止後 , 等了約10秒才切換另一車道 , 沒注意到計程車 , 所以它的傷勢不大 , 只是要復原......我的才大條
作者:
傑克 時間: 2014-10-19 09:29 PM
你沒保險啊??
作者:
Ryder520 時間: 2014-10-19 09:38 PM
這車買2手的........查了之後 , 確定沒有
作者:
ST鴻 時間: 2014-10-19 10:00 PM
用強制險去賠就好了有筆錄那些吧去保險公司辦出險,不然你一年繳1千多是假的嗎?至於營業損失也交由保險公司去談,你不用再出面了,你的保險公司為了省錢一定會幫你談好的,我前2個月也是這樣但我有多保了一個意外加重險。安心啦!!
作者:
Ryder520 時間: 2014-10-19 10:01 PM
強制險可以賠嗎??
作者:
ST鴻 時間: 2014-10-19 10:07 PM
Ryder520 發表:
強制險可以賠嗎??
我倒車撞毀神車的右半邊,2個門全換。還有其它地方的修理,之後對方也是他媽的向我討10幾天的營業損失一天2千(見鬼),保險公司都不理對方,一直到對方受不了才隨便保險公司賠償。其間你都不要再出面了,也不要去好心打電話給對方,這樣只是會被對方壓著。
作者:
Ryder520 時間: 2014-10-19 10:12 PM
但是我只有保強制險而已........剛問過保險公司了 , 先前車主保的沒理賠 !!
作者:
ST鴻 時間: 2014-10-19 10:13 PM
Ryder520 發表:
強制險可以賠嗎??
還沒一星期肇責都還不知道,你不用急啦,讓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就好,難道你錢多啊!
作者:
ST鴻 時間: 2014-10-19 10:16 PM
Ryder520 發表:
但是我只有保強制險而已........剛問過保險公司 ...
我是不知道,我保的是強制險+所謂意外加重的乘客險而已一年繳2筆大約3千多快4千元。
應該有吧!財損部份啊~不然保強制險的定義在哪。
作者:
Ryder520 時間: 2014-10-19 10:21 PM
我的沒有..........我只有年繳12xx的帳單而已......所以沒有
等車維修好!! 我要買保險了 , 因為這是私下和解.應該部會有紀錄
感謝您的建議!! 由衷感謝......
有人知道 mk7 的前保桿一支多少錢嗎?? s版的
作者:
ST鴻 時間: 2014-10-19 10:24 PM
請注意第7點
汽機車強制險有哪些理賠項目及權益
很多人只知道汽機車強制保險有[死亡或全殘給付150萬元][傷害醫療給付20萬元]的保障,它有 其他多項權益,請不要讓您投保擁有的權益睡著了ㄛ!
1. 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 請理賠。
2. 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
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 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000元)。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 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 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 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 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事故發生二年內接可申請理賠。
7. 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 要向警察備案
發生汽車交通事故,哪些人「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
依交通事故可分為:
1.單一交通事故(例如:撞到路樹):
(1)車外第三人(例如:路人)可向承保該車強制險之保險公司申請。
(2)車上乘客可向承保該車強制險之保險公司申請。
(3)駕駛人「不能」申請理賠。
2.兩輛(含)以上汽車交通事故(例如:車子擦撞):
(1)車外第三人(例如:路人)或車內乘客均可向任一輛汽車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
(2)駕駛人除了本車投保之保險公司以外,可向其他任一輛汽車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
(即駕駛人投保之保險公司不理賠駕駛人本人)
汽〈機〉車強制險提出理賠申請,應該備齊哪些文件?
(傷害醫療請領需備齊1至7項文件)
(殘廢請領需備齊1至10項文件)
(死亡請領需備齊1至5及11、12項文件)
1.理賠申請書(由本公司提供),由被保險人、駕駛人或其親屬填寫簽名蓋章。
2.行車執照、駕駛人駕駛執照。
3.汽(機)車強制險保險證。
4.道路交通事故對方當事人資料表。
5.交通事故証明書。
6.合格醫師診斷書
7.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機構收據專用章之醫療費用影本。
8.合格醫師開具之殘廢確認書。(經過治療終止後仍有遺存身體障礙者)
9.同意查閱病歷聲明書。
10.同意複檢聲明書。
11.死亡證明書。
12.除戶戶口名簿影本。
什麼是「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政府為避免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因為肇事車輛沒有投保強制險而無法請求補償,依強制汽車責任保
險法第38之規定,設立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使交通事故之受害人或其繼承人在強制汽車
責任保險的給付範圍內能獲得補償。
交通事故之受害人或請求權人在那些情況下「無法申請」強制險理賠?
受害人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形時,強制險不予理賠:
1.故意行為所致。
2.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出車禍我是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嗎?對方如果沒有保呢?
汽車強制險提供保障範圍如下:
1. 受害人可跳過加害人,不必先與加害人和解,即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2. 二輛車以上發生事故時,各自向自己所投保之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3. 如其中有未投保車輛,受害人可向有投保車輛之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發生車禍,但是肇事者跑掉了,聽說有個「特別補償基金」可以補償?
在下列三種情況下,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給付保險金:
1.肇事汽車無法查究者。
2.肇事汽車非被保險汽車者。
3.肇事汽車之保險人無支付能力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機車騎士因雨路滑致摔傷,是否可以得到強制機車責任保險之理賠?
不在理賠的範圍內。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及保險單條款第十八條規定,汽車交通事故若僅涉及一
輛汽車者(沒有跟其他車相撞,自己摔倒、撞到路樹等),受害人理賠不包括該汽車之駕駛人。
如果您要有此項保障,建議可投保「駕駛人傷害險」。
=============================================================================
法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民國 98 年 02 月 27 日 修正)
第 1 條 本標準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 依本法規定為補償時,
除第二條第六項規定外,準用本標準之規定。
第 2 條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
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
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
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
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二、診療費用:
(一)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包括下列:
1.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依法應自行負擔 之費用。
2.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以病房費差額、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
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
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 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 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所需費用為限。
(二)受害人非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其診療費用不得高於行政院衛生署所訂全
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規定急診、門診治療日或出院日前一季之平均
費用標準。但請求權人 就其全部診療費用, 提供該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項目及費用之證明文
件時,得按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之規定核付。
三、接送費用:指受害人於合格醫療院所,因往返門診、轉診或出院之合理交通費用。
四、看護費用:指受害人於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
但居家看護以經合格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前項第二款所規定診療費用,其限額如下:
一、自行負擔之病房費差額:指受害人於合格醫療院所接受住院治療期間支付之病房費用,
每日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為限。
二、膳食費:指前款在醫療院所住院期間之膳食費用,每日以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為限。
三、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四、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
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五、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六、其他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 )及非具積極治療性
之裝具: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
第二項第三款所規定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
第二項第四款所規定之看護費用,每日以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為限,但不得逾三十日。
害人接受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之給付,由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十二條規
定,向本保險之保險人代位請求。但其代位金額以 新臺幣二十萬元扣除本保險保險人給付
請求權人金額後之餘額為限。
特別補償基金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之補償時,不包括全民健康保險之給付金額。
第 3 條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殘廢,其殘廢程度分為十五等級,各殘廢等
級及開具殘廢診斷書之醫院層級或醫師,依附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之規定。
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
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
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第一項各等級殘廢程度之給付標準如下:
一、第一等級: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二、第二等級:新臺幣一百二十五萬元。
三、第三等級:新臺幣一百零五萬元。
四、第四等級:新臺幣九十二萬元。
五、第五等級:新臺幣八十萬元。
六、第六等級:新臺幣六十八萬元。
七、第七等級:新臺幣五十五萬元。
八、第八等級:新臺幣四十五萬元。
九、第九等級:新臺幣三十五萬元。
十、第十等級:新臺幣二十八萬元。
十一、第十一等級:新臺幣二十萬元。
十二、第十二等級:新臺幣十三萬元。
十三、第十三等級:新臺幣八萬元。
十四、第十四等級:新臺幣五萬元。
十五、第十五等級:新臺幣四萬元。
第 4 條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殘廢時,本保險之保險人依下列規定審核辦理:
一、受害人身體遺存障害,符合殘廢給付標準表之任一項目時,按各該項目之殘廢等級給與之。
二、受害人身體遺存障害,同時符合殘廢給付標準表二項目以上時,除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外
,按其最高殘廢等級給與之。
三、受害人身體遺存障害,同時符合殘廢給付標準表之第十四等級至第一等級間二項目以上時
,按其最高殘廢等級再升一等級給與之。但最高 等級為第一等級時,按第一等級給與之。
四、受害人身體遺存障害,同時符合殘廢給付標準表之第八等級至第一等級間二項目以上時
,按其最高殘廢等級再升二等級給與之。但最高等級為第二等級以上時,按第一等級給與之 。
五、受害人身體遺存障害,同時符合殘廢給付標準表之第五等級至第一等級間二項目以上時,
按其最高殘廢等級再升三等級給與之。但最高等級為第三等級以上時, 按第一等級給與之。
六、依第三款至第五款規定所審核之殘廢給付,超過各該等級殘廢分別計算後之合計額時,
應按其合計額給與之。
第 5 條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原有殘廢程度加重,應按加重之殘廢等級給付標準扣
除原殘廢給付標準給與之。受害人因同一交通事故已受領殘廢給付,後因原障害部位惡化而
加重殘廢程度或死亡者,比照前項扣除已領殘廢給付方式給與之。
第 6 條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死亡者,其死亡給付為每一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 元。
第 7 條 本保險每次因汽車交通事故致每一人死亡給付、殘廢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 給付
之金額,合計最高以新臺幣一百七十萬元為限。
第 8 條 本保險之保險人對於殘廢等級認定有疑義時,得要求受害人提供甲種診斷書或
至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並依法評鑑合格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 院,予以檢驗查證,
所生費用,由保險人負擔之。
第 9 條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作者:
ST鴻 時間: 2014-10-19 10:29 PM
Ryder520 發表:
我的沒有..........我只有年繳12xx的帳單而已... ...
好吧既然你不要那就這樣了..............因為我加保的意外加重是保障乘客的所以我很清楚你的強制險一定可以用,大家的強制險繳的錢都是一樣的沒有不同。
作者:
Ryder520 時間: 2014-10-19 10:29 PM
謝謝您!! 明日我會打給我的保險公司 , 問詳細的!!
作者:
wesleyford2008 時間: 2014-10-19 10:36 PM
謝謝ST鴻,我長知識了
作者:
ST鴻 時間: 2014-10-19 10:52 PM
wesleyford2008 發表:
謝謝ST鴻,我長知識了
同住北投,免客氣。
我只是把我遇到的說出來而已,只是這樣也不知對不對,但我真的沒有賠半毛錢,不然依神車2個門及其它地方還有營業損失我也挫累等。又加上我自已的車損失是一定沒得賠。
作者:
ST鴻 時間: 2014-10-19 11:00 PM
以下這篇當知的不是推或追撞而是首紅色字部份。人家也是用強制險來陪償.............
有車開的人 一定要看 要知道的常識『推撞』
以下是一個發生在台灣的故事,Tiffany認為這是很重要的常識,希望您也能將此故事介紹給身邊開車的朋友,讓她們多注意自己的權益,無論如何開車要小心,保護他人,也保護自己!
半年前的一個傍晚,我在高架橋上因塞車而停下來,也被後車『推撞』而撞上前車!有找警察來處理,用了本篇的觀念,後來當場達成「和解」,後車(只保強制險)同意賠償我車與前車的修理費用。
常識: 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 特別註明速度是『零』
我以前就有看過相關的 mail,所以這次被撞,在筆錄上就特別註明速度是『零』,遭後車撞上後,再撞到前車,所以自己完全沒有肇責,後車需完全賠償我及前車的損失,我的車修了13萬,幸好先前有看過相關的文章,否則就虧大了。
其實,一般人對 『追撞』 、 『推撞』 這些名詞,都沒有接觸過,如果平時沒有注意到這些訊息,車禍發生時,一定更不會去分辨這兩個名詞。當然更希望大家永遠用不到這些常識。
▲▲ 日前,朋友發生車禍,他提供一個,「作筆錄」時要特別注意的事情!
他是在高速公路,被後方車輛『推撞』,結果損失慘重!他做筆錄時,寫說是被後方車輛『追撞』。但是,保險公司只理賠後推撞的部分,並不理賠前面部分,因為他說這表示,你也沒有踩煞車,所以不理賠!
所以,以後如果遇上這種事情,一定要寫說是,後方車輛 『推撞』! 這樣,對方的保險公司,才會做賠償的動作請千萬記住!是 『推撞』!
連續假期及週休二日的實施,開車出遊機會日增,相對的,發生連環車禍的事故,亦頻頻發生,萬一遭遇多輛車碰撞事故,涉及到汽車險對{追撞}、『推撞』理賠 方式不同時,車主千萬記得,應立即通知警方至現場處理(製作現場圖、筆錄)並通知保險公司,以確保車主應有之保險權益。
▲▲▲ 何謂『推撞』→ 保險理賠如何處理?
『推撞』說明:係指本車已煞住車,處於停止狀態,而被尾隨車輛「推撞」,進而本車再撞及到前車。
『推撞』理賠方式:不論是本車的車頭或車尾,以及前車的車頭或車尾的損失,皆由後車負責賠償。
▲▲▲ 何謂『追撞』→ 保險理賠如何處理?
『追撞』說明:係!指各車皆為行進中,處於非停止狀態,因本車煞車不及而撞到前車,後車的保險公司只理賠後面被撞的部分,並不理賠前面部分,而中間的那輛車須賠償前部車被撞的損失。
作者:
Ryder520 時間: 2014-10-20 09:59 AM
ST鴻 , 看到你PO這些文章, 讓我受益許多 , 剛剛我有打給保險公司了 , 他們業務晚點會打給我 , 了解我的權益 !!
感恩
這也讓我以後對車禍發生時 , 不要忽視自己的權益了
作者:
carlies 時間: 2014-10-20 11:16 AM
強制險賠償只有人員傷亡....不含財損
作者:
snowcool2002 時間: 2014-10-20 12:25 PM
基本上計程車要索賠營業損失我都會請他們去車行租車去營業,
租一天才多少再扣掉油錢及時間成本,我也不爽讓他在家爽爽賺3000!
作者:
s197204 時間: 2014-10-20 06:29 PM
snowcool2002 發表:
基本上計程車要索賠營業損失我都會請他們去車行 ...
~~車行車子收回來最基本的整理免不了,營登.保險.押金...等等問題~車行一般都不給人家租幾天~這樣很容易讓人覺得您不想把事情處理好,寧可讓法院判,反正都比您開的價錢高也省很多事, 每縣市計程車工會有規定金額...如果保險保的夠,有代步車費用(就替代營損)...............大多是用當地法院判決金額來談~~~法院才判多少而已沒必要去理3000元~~~
作者:
ST鴻 時間: 2014-10-20 09:56 PM
Ryder520 發表:
ST鴻 , 看到你PO這些文章, 讓我受益許多 , 剛剛 ...
可以賠償嗎?
作者:
Ryder520 時間: 2014-10-21 09:43 AM
昨日早上有與保險公司人員談過 , 我的只有保第三責任險而以 !! 所以並無其他險種, 所以無法理賠 , 不過我也照著您的說法在談 , 只是我發現到,
你有理賠是因為我的險種只有一種,你的應該有在家別的,所以你有辦法理賠.....
在這還是謝謝 ST 鴻 , 讓我受益良多 , 目前也已和計程車司機達成和解 , 若在今天牽到車子 , 他市部會索取所謂的營業損失的費用 , 不過我小肥的左葉子板及前保桿 , 確定要換了 ! 損失慘重
作者:
carlies 時間: 2014-10-21 12:38 PM
你應該是只保強制險....
第三責任險分人員跟財損....
都是賠償對方的....
作者:
Ryder520 時間: 2014-10-22 10:48 AM
關於這次事故部分,都處理好了 , 我的小肥換掉葉子板+前保桿 總共13K.......失血
作者:
wesleyford2008 時間: 2014-10-24 01:10 AM
13K是不幸中的大幸,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