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哈拉] 中山高上荒謬倒車 慘釀二死一傷 [列印本頁]
作者:
ttasd 時間: 2015-4-10 05:17 AM 標題: 中山高上荒謬倒車 慘釀二死一傷
國道中山高南下207公里、近埔鹽系統交流道入口處,今天中午近11時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台自小客車因開過頭,錯過下埔鹽系統交流道的機會,竟在高速公路外側車道倒車,想退回交流道口,但行駛其後方1輛載著鋼材的拖板車駕駛曾志銘(39歲)反應不及追撞,導致自小客車被飛到路肩的草叢內,轎車扭曲變形,車上1名乘客飛出車外、當場不治,受困車內的兩人則被趕到的消防隊員救出送醫。
警方初步調查,駕駛是一名梁姓貴香(61歲),她開車載著姊姊陳梁素花(63歲)及父親梁松集(88歲)從台中要到彰化田中,姊姊坐副駕駛座、父親坐後座,轎車遭拖板車撞擊後,父親摔出車外當場傷重不治,懷疑父未綁安全帶;姊妹倆送醫後,開車的妹妹頭部撕裂傷吳大礙,但姊姊急救後宣告不治。(詹智淵╱彰化報導)
作者:
s197204 時間: 2015-4-10 06:38 AM
作者:
Rock0920 時間: 2015-4-10 09:06 AM
何必呢…
作者:
btg3887 時間: 2015-4-10 09:21 AM
大寶是你?
作者:
evilbaby007 時間: 2015-4-10 09:32 AM
感謝砂石車主持公道
作者:
Diablo-GT 時間: 2015-4-10 11:04 AM
駕駛吳大礙,過世的是無辜的
作者:
士林小班 時間: 2015-4-10 11:34 AM
這要怪誰 ? 怪自己吧 ...
作者:
liu6726910 時間: 2015-4-10 11:49 AM
新聞說當時有二台大車接連行駛
第一台閃過了
第二台跟太近來不及閃撞上去
這樣代表撞人的有機會因為未保持安全車距或超速而擔負部分責任
作者:
ttasd 時間: 2015-4-10 04:45 PM
liu6726910 發表:
新聞說當時有二台大車接連行駛
第一台閃過了
第 ...
很杯具 如果這樣因為有肇責要賠錢真的很衰
作者:
老牛 時間: 2015-4-10 10:25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