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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事故法律車險] 車禍之後續請教..《文多,謝謝各位耐心看完》 [列印本頁]

作者: 麵素粒達牡    時間: 2015-9-2 12:40 PM     標題: 車禍之後續請教..《文多,謝謝各位耐心看完》

小弟騎車直行於十字路口時,和右側一樣是要直行的汽車發生車禍
我於路口中間處撞到轎車的左前葉子板,然後被轎車帶著走經過十字路口的一半~
雙方的路線都沒有所謂的紅綠燈或者是閃黃燈,唯一的差別就是..
對方的路線在路口處有個"",警察說這是最大的差別,那是否意味著路權在我這呢???
很不幸,我右腳大腿骨骨折,對方沒事,當下救護車送去804~接著轉去林口長庚開刀
小弟車損報價3萬,基本上可以報廢了...
對方是開四門TIIDA,車損為左前葉子板,引擎蓋,前檔,駕駛窗戶,駕駛車門..(車子還可以開走,不是拖吊走的)
對方只有在車禍發生當晚來院看過一次,後續完全沒來過,甚至連一通電話也沒有..
等我可以做筆錄時,我毅然決然的向對方提出傷害告訴
結果,當晚對方駕駛被警察通知要做筆錄,做完後,馬上打給我~問我為什麼要告他......
馬上跟我說,他車子也修理17萬,已經很倒楣了,然後他野很有誠意的要賠償,為什麼還要告他....
我先聲明..
第一,我看不到對方的誠意在哪??..
第二,國產TIIDA車損那些地方,需要17萬??..當然我是不相信拉!!..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對方沒有保險,只有強制險..強制險只賠償醫療費用..其餘一概不理..

綜合以上幾點,我決定告對方過失傷害!!..

經過小弟做功課後,發現保險公司針對骨折這個傷害的賠償,就是20萬左右,不管路權是誰的,就是賠20萬~
因為我身邊也有朋友逆向去撞貨車,一樣是腳斷..對方保險公司一樣賠20萬, 所以大致上骨折應該就是這個賠償金額

前兩天有開偵查庭,確認筆錄是否正確..

但是對方是大約60歲左右的人,重聽,開庭時一直聽不清楚法官問什麼,也不看字幕..一直說他認為他沒有錯,說他車子已經過半,是我去撞他..但是那些都是他說.....
基本上,過失傷害是確定的~不管他怎麼想,他是賠定了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開庭前沒和解的話,由法官那邊開庭審判的話,對方除了履行賠償以外,會有前科嗎?????
還是經由法官審判只是強制他賠錢,但不會有前科呢???

內容有點多,辛苦各位車友了...
作者: derek0310    時間: 2015-9-2 01:11 PM

決判前撤回告訴就不會有前科
60多歲的人應該不會在乎有前科

請先收集所有的醫療及維修單據,如果布有請假或是無法工作都要證據,最好可以請醫生
開診斷證明時寫需修養多久

如果對方真的是一毛不出就告吧?看法官如何判
如果是判60天易科罰金是60000
收到決判10內提出上訴,
以後要對方賠償除了保險之外賠60000+6000
60000本來是要給法庭易科罰金的(除非想去監獄觀光60天)
6000就當是紅包了
再請法官叛緩刑

如果比較有時間就上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賠償(民事會打比較久)
對方如果八字輕了點可能早掛了,就拿不到錢了

跑法院不是什麼好事,可以的話就和解吧
大家都是不小心的
往好處想如果是遇到開行快的人可能就上天堂了
在路口的車禍沒有人是100%對的

但是如果對方有酒駕就用力的告,告完刑事再告民事
作者: 新莊阿堯    時間: 2015-11-2 08:00 AM

你的情形跟我簡直是一樣,只是我是騎機車在右邊,被對方開車從左邊撞!我認為他是要右轉,我是從他後面來的,遠遠就看到他,也沒打方向燈,也沒往右偏,這時剛好到了十字路口,我正好在他右前車門跟葉子板之間,根據正常人的判斷他應該不會右轉,結果他忽然就往右切,悲劇就這樣發生了,造成我左鎖骨骨折!我在地上躺了大概1~2分鐘吧,起來後發現他據然給我移車,說甚麼後面車不能過,明明這向就兩線道怎樣叫不能過,心想他應該是想歸避責任吧,後來我申請了交通事故初判表(這表在法律上並無效),結果上面寫因雙方筆錄不一且監視器並未拍到故無法研判,等這張廢紙花了我一個月的時間,後來想說要不要再申請另一種但要3000元,想說出來會不會又是一張廢紙,就沒申請了!後來我就直接找警察告他過失傷害,又過了1個多月終於在前幾天收到了法院傳票,明天才要開庭。事發至今對方好像一副事不關己的感覺,我想碰到這種事誰願意,只是對方給我的感覺很差,所以我就告他了!我也知道打官司真的很費時,只是當你碰到這種沒道德觀念的人能怎辦?只能求法院還我們一個公道而已!
作者: 麵素粒達牡    時間: 2015-11-2 12:07 PM

遇到這種真的很無良 …
不過小弟遇到的對方已經不情願的賠償一般腳骨折保險會賠的金額了 …
鎖骨的話 ,我姐有遇過 … 鎖骨斷加肋骨裂 ,對方酒駕 …
賠償40幾 … 給大大參考 …
作者: wdwd    時間: 2016-2-17 11:10 PM

恭喜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