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綜合討論] 車禍民事處理結果 [列印本頁]
作者:
mingfsc 時間: 2015-10-22 02:55 PM 標題: 車禍民事處理結果
車禍發生至今7個多月了,民事判決結果出爐,對方要賠我27萬多,想說上來分享一下整個經過,讓大家可以維護自己權利,整個過程相當繁複,我盡量簡短說明,至於車禍原委請看我上一篇文章。
首先我必須說明車禍發生時優先處理事項:
一、確定雙方有無人員受傷:有人受傷就有過失傷害可能,即使肇責只有1成,只要對造人起訴一樣可以成立。當然0肇責的就完全不會成立。有人受傷請一定要報警,不要聽從對方說不要緊,遇到車禍黃牛趁你跑走在回頭報警,肇事致人死傷逃逸這條刑法非常重,沒人受傷的肇事逃逸不過就是行政罰,罰錢跟吊照。
雙方都有人受傷,大家立足點相同;某方有人受傷,當然另一方就會很被動;雙方都無人受傷,又一樣大了。當然過失傷害不和解大概易科罰金幾萬;過失致死部分我方過失較大又不肯和解,是有機會被關的(超過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二、確定肇事責任及損害情況:可以維持現場不要移動最好,等警察來劃量拍照,自己也要拍,拍的重點放在雙方車輛每個損壞的地方,車禍現場就給警察拍,以免對方送修時多出原本沒有的項目。
如果對方有受傷或重傷,還是多多探望傷者,並且極力爭取和解機會。當然對方獅子大開口,我們也不能當盤子。
先說說我的車禍案件,共四台車,最前面D車,我車C車,我後面那台B車,最後面肇事車稱A車,BCD車在高速公路下交流道停等紅燈,被A車從後方完全無煞車撞上,DBA車都只有強制險,C車有責任險但是沒有車體險,這就是為什麼我要這麼累自己跑法院的原因,但是學到很多。
老車與新車車禍處理方式有點不同,主要跟台灣法規有關,目前汽車的折舊率每年0.369,也就是5年車的殘值只剩最低1成,比如FOCUS新車70萬,5年後就剩7萬,不用懷疑上法院就是這樣。
求償又分兩種,一是請求對方恢復原狀,字面意思就是叫對方直接修好你的車,當然新品什麼的是不可能的,換新當然是賺到,換殺肉件只要堪用你也不能拒絕。
另一種是我方先修理,再請求對方支付恢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你如果換新品當然要列入折舊,工資部分不計折舊。
依此,新車當然要先修理了,畢竟沒有太多折舊,修好先開再來搞賠償。老車(5年以上)就要慎重考慮了,跑法院不見得有利,也許和解拿的錢更多,不然就是主張恢復原狀了,但是官司打一年,你的車也就一年都不能修,但是交通費是可以要求到車子修好為止,一年的交通費我想對方...。
還有一條可以要求的,車禍造成殘值(交易價值)的損失,要送到汽車同業公會鑑定,取得公文證明。
維修前請對造人或對造人的保險公司來看,確定維修項目跟金額,他不同意也沒差,詳細做好記錄,沒有一定要去對方要求的維修廠這種說法,那是和解時候的妥協手段,到法院去即使你回原廠修,有發票及明確的維修紀錄,才不用管對方。
和解部分,照慣例跑了兩次調解委員會,A車車主兩次都未到場,當然調解就不成立,立馬拿著所有資料到法院告他,民事官司也沒很多錢,就不用請律師了,網路上很多訴狀範例,寫一寫交上去就好。
還有損害賠償是功過相抵的,肇責比例要扣掉才是實拿金額,這點也要算清楚,要是你撞到超跑,對方雖然只有一點擦傷,你的車頭爛了,這時候就要計算一下,雙方損失金額跟肇事比例了。
接下來,就是強制執行啦。
又是漫漫長路...
作者:
starve 時間: 2015-10-22 03:00 PM
樓主辛苦了
雖然判決下來
但拿不拿到錢又是一回事了
加油
作者:
maxcar 時間: 2015-10-22 03:09 PM
我的車被對方逆相撞跨雙黃線撞,快四個月都沒開庭--現在公務員效率真的很差,被撞三台車目前只有一台跟保險公司合解因為人沒受傷.其他兩台人都受傷所以還沒合解.被撞真的很倒楣受傷四個月到現在還在醫.警察說對方沒酒駕因為測試有酒精沒超標.我們測都0.00他為什麼會有真的好奇怪的說法
作者:
mingfsc 時間: 2015-10-22 03:18 PM
有人受傷可以要求的賠償項目很多歐,你得自己研究一下,你有要求的法官不一定會給你,但是你沒要求的法官一定不會判,注意過失傷害起訴期限6個月,民事2年,不要忘記起訴了,警察說的聽聽就好,法官說的才是最終結果。出庭態度誠懇切實,法官對你印象好,才可以爭取更多。
作者:
calvinchenyl 時間: 2015-10-22 03:25 PM
mingfsc 發表:
對方要賠我27萬多
C車有責任險但是沒有車體險
BCD車在高速公路下交流道停等紅燈,被A車從後方完全無煞車撞上
所以A車全賠?
作者:
fid004 時間: 2015-10-22 03:34 PM
台灣就是這樣....一堆過時爛法規....現在開車~我的想法就是我的保險保足~~真的不幸被這種澳咖撞到~~全部由保險公司出面~~不要來煩我~浪費時間~~~
作者:
maxcar 時間: 2015-10-22 03:35 PM
警察說半年內會起訴---但是為甚麼四個月了都沒通知----------真的很奇怪---肇事的只給我保險公司電話--問題是保險公司跟本裝傻甚麼都裝不清楚叫我車直接報廢--等人好再來談---保險不夠就看本人要不要賠----不賠就告他--真的全都弄成不重要沒關係---所以我也不找保險公司了---等開庭--我怕會不會警察吃案因為拖太久了----------到第三個月警察辦案的有打來關心一下傷好了沒---------我跟他說沒好因為內傷--我肚子中硬塊還在--我人是被撞飛幾公尺---現在後遺症一堆---醫好這換那裡痛--真不知何時能終止---撞我的人應該是有能力的人--警察說保證會賠不會脫產
作者:
fid004 時間: 2015-10-22 04:00 PM
基本上~我們只需要對應自己的保險業務員~其他的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跟對方求償~我們只需要授權而已!如果你自己的保險公司連這種都不出面~~~那換間吧!買保險本來就是要讓自己碰到這種事情不用這麼麻煩的!
通常很多都是能拖就拖~~久了就冷了~!!
只要判決出來對自己有利~~~就用力敲下去就對了
作者:
maxcar 時間: 2015-10-22 04:03 PM
那家保險公司出名的爛----跟肇事者說不要理對方最後肇事者被關八個月----
作者:
h45610 時間: 2015-10-22 04:14 PM
感謝板主分享寶貴經驗。
作者:
HTCedwin 時間: 2015-10-22 04:34 PM
我看完了! 真是辛苦你了
想不到車輛價值減損也可以求償
肇事車主要是一開始就拿出誠意賠償修車費
或許只要賠償修車費12萬多,頂多加一包紅包
現在要27萬多元,想必是悔不當初
作者:
兩三 時間: 2015-10-22 05:04 PM
判決中有一點在前陣子有看到其它法官的不同看法,在於車輛計算折舊殘值的5年是依照營業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的法定折舊年數來計算,但後來有看到新的見解是採計交通部統計的國內使用中汽車平均車齡來當做折舊年數的計算基礎
作者:
張旺魯 時間: 2015-10-22 10:09 PM
感謝板主分享寶貴經驗。
作者:
mingfsc 時間: 2015-10-22 10:20 PM
我在說幾項,確實法官的見解會不同,但目前的主流還是依照營業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的法定折舊年數,看運氣了,真的。
另外和解的時候,和解書上通常會載名雙方放棄刑事民事追訴權,事實上,刑事追訴權是無法聲明放棄的,正確的放棄要先起訴再撤銷,這樣就無法在起訴了,也有案例是先簽和解書,簽完再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追訴權可以聲明放棄。
作者:
jovi0920 時間: 2015-10-23 08:46 AM
保險真的很好用...我車最長開5年但我每年保險一定要保..
之前我跟樓主差不多狀況.我是第二台被夾麵包
最後一台撞上.他造責100%但問題來了.他沒保險
假如你自己有保險就不怕了.全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但你沒保險頭就痛了.
那次我拖回原廠修..修了5.6萬但我簽名就把車拉走了
剩下不關我的事.我算了一下.我保費都賺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