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綜合討論] mk3改st後保跟尾飾被警察開單 [列印本頁]
作者:
gn01140216 時間: 2016-11-15 08:26 AM 標題: mk3改st後保跟尾飾被警察開單
小弟昨天在火車站附近停車等人
地上沒劃線,結果一個警察過來
叫我下車看行照駕照
然後拍排氣管
開一張紅單說設備不全要去驗車
紅單有簽名但警察沒當場給我
要寄到家裡
現在是要改回原廠驗車才會過嗎
後保改st樣式
排氣管是改尾飾繞中出
作者:
sky.lin 時間: 2016-11-15 08:55 AM
被心情不好警察給ㄋ一ㄠ到...
作者:
marlboro41806 時間: 2016-11-15 10:52 AM
不要超出車身不是就OK?
作者:
gn01140216 時間: 2016-11-15 10:56 AM
marlboro41806 發表:
不要超出車身不是就OK?
沒超出車身,但是警察是開設備不全
作者:
jackey250827 時間: 2016-11-15 09:46 PM
哪裡不全....不一樣有後包有排氣管....
作者:
cmyk1024 時間: 2016-11-15 10:03 PM
可能 心情不美麗 加上 他對FOCUS 有怨恨 前後又不一樣 所以才開吧
不過 你沒跟他爭辯嗎 = = ?
作者:
阿賺 時間: 2016-11-16 07:03 AM
變更ST Look本來就不行
只是平常沒抓
排氣管單改雙、變更位置
兩項都是違規
換一台正ST吧
作者:
shark126 時間: 2016-11-16 11:18 AM
這樣也要抓…
作者:
75423 時間: 2016-11-16 11:54 AM
該不會你排氣管聲音太大吧
作者:
gn01140216 時間: 2016-11-16 01:58 PM
75423 發表:
該不會你排氣管聲音太大吧
原廠排氣管,只是尾飾繞中出
而且我是熄火打雙黃燈停在那
作者:
75423 時間: 2016-11-16 02:17 PM
你真的被冲到了,無奈中的無奈
作者:
54yjp_1l3 時間: 2016-11-16 08:04 PM
先回樓主問題
設備不全 屬16條第1項第2款
免驗車 繳錢了事,
想測試的話 等罰單來了 ,直接上網繳看看 繳不繳的過就知道了。
再來 關於第16條1項2款, 請仔細看條文
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
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白話一點就是: 除了頭燈以外的 燈 雨刷 喇叭 後照鏡 排氣管 消音器 設備,
你沒裝 或者壞掉不修 或者多裝 少裝 到影響行車安全了, 才算數。
給樓主建議,你可以去申訴,我想應該會過關 撤銷16-1-2的罰單,但是我建議錢繳一繳算了。
作者:
gn01140216 時間: 2016-11-17 12:25 PM
54yjp_1l3 發表:
先回樓主問題
設備不全 屬16條第1項第2款
免驗 ...
罰單是還好
但是想到要驗車
不知道是不是要變更回原廠樣式才能過
作者:
sixers76 時間: 2016-11-17 03:01 PM
請問一下,我3W有改雙出(尾飾),5年滿了之後的定期檢驗會過嗎?
作者:
psa206gti 時間: 2016-11-17 05:06 PM
其實你可以拒絕簽名...請警察通知監理站人員現場鑑定...
作者:
54yjp_1l3 時間: 2016-11-18 06:50 PM
gn01140216 發表:
罰單是還好
但是想到要驗車
不知道是不是要變 ...
16條 免驗,直接繳罰單。
等你收到罰單上網繳掉即可。
除非警察反悔 沒對你勘設備不全 而是改開18條。
18條才要驗,所以 建議別申訴了繳錢了事。
作者:
gn01140216 時間: 2016-11-19 07:24 PM
54yjp_1l3 發表:
16條 免驗,直接繳罰單。
等你收到罰單上網繳掉 ...
還沒收到罰單
但是上網查了一下
是開16條第1項第2款
所以我繳掉就行不用驗車嗎?
作者:
阿賺 時間: 2016-11-20 12:08 PM
gn01140216 發表:
還沒收到罰單
但是上網查了一下
是開16條第1項 ...
16條就不用驗就繳一繳
被開18就要到監理站驗了
一定是改回原廠
監理站一定會有警察所提供的照片存檔
作者:
阿賺 時間: 2016-11-20 12:10 PM
54yjp_1l3 發表:
先回樓主問題
設備不全 屬16條第1項第2款
免驗 ...
影響行車安全這很攏統
變更原廠樣式就一定不會過了
除非能提供檢驗證明比原廠檢驗通過的安全
台灣法規就是這麼鳥
作者:
sixers76 時間: 2016-11-23 02:47 PM
gn01140216 發表:
還沒收到罰單
但是上網查了一下
是開16條第1項 ...
這條我被開過,當時是機車被攔查沒有防燙蓋.
警察跟我說要驗車,後來我收到是16條1項2款
罰單繳完就沒事了,有生以來繳罰單最爽的一次.
作者:
WOMO 時間: 2016-11-23 03:36 PM
官方豬頭過時法規、警察矯枉過正(搶錢要業績)!
路上滿街是影響行車安全車多的是....T牌神車就是啊,沒有ESP、板金超薄、偷工減料的底盤,導致駕駛沒事自己卻會失控亂甩尾....這種規格還可以賣!
改排氣管樣式,會影響行車安全?!真悲哀台灣的汽車市場!
官方該管不管,不該管的自以為是,台灣落伍的監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