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汽車研究] 106年度使用中柴油汽車召回改正調查測試計劃開始了 [列印本頁]
作者:
tomcat28 時間: 2017-6-13 09:06 AM 標題: 106年度使用中柴油汽車召回改正調查測試計劃開始了
原始出處https://www.artc.org.tw/chinese/06_news/01_02detail.aspx?pid=415&upid=4&syear=&skeyword=&nPage=15 年內沒有超過10萬可以去驗車,沒驗過車廠要處理,跟你租車一天4500,視情況提供ˋ代步車
環保署為改善空氣品質及確保消費者的權益,要求車輛製造廠(代理商)於車輛污染保證期限內(小客車為五年或十萬公里),車主只要正常使用車輛並根據車主手冊規定定期保養,車輛排氣都必須符合國內排放標準。若經調查研判車輛因設計或零件不良,導致排放不符合標準時,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責令該業者對所有售出的車輛,於一定期限內進行召回改正,藉此督促車輛製造廠(代理商)製造或進口符合我國排放標準及相關規定的車輛。
行政院環保署本(106)年度委託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以下簡稱車輛中心),辦理使用中柴油車召回改正調查測試工作,經環保署選定之引擎族如下:
1. 國際富豪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引擎族:DVFWD5204T3):
(1)VOLVO V60 D4 TURBO 1984c.c. A6 5D (瑞典) 旅行式小客車
(2)VOLVO S60 D4 TURBO 1984c.c. A6 4D (比利時) 轎式小客車
2. 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引擎族:DHYD2.5TQAT):
(1)HYUNDAI STAREX 2497c.c. A5 5D 廂式小客車
上述2引擎族各需選取5部車輛進行行車型態污染及黑煙測試,以驗證車輛污染元件製造或設計是否符合耐久要求。因此,需要各車主協助提供使用中之柴油車輛進行調查測試工作。
召回調查車輛徵求完全採自願方式。若您的愛車車齡從領牌日起到107年3月未超過5年且行駛里程數未超過十萬公里、正常使用並定期至原廠保養、車輛未曾發生重大事故情形,即符合測試車輛的條件。您可直接與車輛中心聯絡或透過原廠轉告,我們將會同原廠人員拜訪;若確認符合要求將安排您的愛車到原廠指定的保養廠進行更詳細的車輛保養與檢查。若您願意參與此調查測試計畫,將提供您每天4,500元的獎勵金,並視其需要提供一輛代步車(轎車)。車輛完成保養及檢查後,將以託運方式運送至彰濱工業區車輛中心實驗室內進行相關測試。(測試不合格,車主完全無關)
若您同意租借車輛,車輛中心將投保車體損失險並簽訂租借合約。有關車輛租賃、保養、保險的費用均由行政院環保署委辦的計畫支付。我們將在3 ~ 5天內完成所有保養及測試工作(依實際租用天數提供獎勵金及代步車)。
作者:
ru48612041 時間: 2017-6-14 10:57 PM
已超過五年跟10萬了QQ!
作者:
tomcat28 時間: 2017-6-15 08:54 AM
我早就超過了,ARTC 要找年輕有檔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