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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哈拉] 女騎士「三寶式左轉」車禍亡 肇事駕駛不起訴 [列印本頁]

作者: ttasd    時間: 2017-6-21 11:26 PM     標題: 女騎士「三寶式左轉」車禍亡 肇事駕駛不起訴

高雄蔡姓婦人去年騎車在仁武區與顏姓男子駕駛的汽車擦撞,蔡婦人車倒地,送醫後傷重不治,其夫事後控告顏姓男子過失致死,但檢方偵查發現,蔡婦當時騎機車行駛在顏男汽車右前方,到路口時並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採直接偏左的「高雄式左轉」才發生車禍,顏男並無過失,以不起訴結案。可再議。

起訴書指出,去年6月間,顏姓男子駕駛汽車沿仁武區環湖路快車道由東向西駛至澄觀路二段和水管路三段路口時,適有蔡姓婦人騎機車沿環湖路機慢車道由東向西駛至上開路口,並行駛在顏男汽車右前方,女騎士疏於未注意要採取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必要安全措施,貿然駛至路口,致使兩車發生碰撞,女騎士人車倒地,頭部重傷,送醫不治。


蔡女丈夫提告後,檢察官調出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與監視器畫面,發現蔡女騎乘機車沿環湖路機慢車道行駛,顏男則駕車在環湖路外側快車道上與蔡女同方向行駛,蔡女機車位於顏男車子右側前方,於接近水管路與澄觀路口時,因蔡女欲直接左轉澄觀路往左偏行,才與顏男車子碰撞發生車禍。檢方認為,蔡女若要駛往澄觀路,應先在路口停等兩階段左轉,才不會與同向車輛因搶道而肇事,顏男對蔡女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實屬猝不及防,車禍發生應不能歸責於顏男。


檢方另將全案送請鑑定,包括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和覆議委員會均認定蔡女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為肇事原因,顏男則無肇事原因,因此將顏男不起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from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21/1144719/
作者: kertsai    時間: 2017-6-27 05:26 PM

其夫事後控告顏姓男子過失致死---三寶家屬還真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