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哈拉] 警察之貪污與公務員之貪污...要關監獄25年... [列印本頁]
作者:
tgb 時間: 2017-7-8 06:33 AM 標題: 警察之貪污與公務員之貪污...要關監獄25年...
警察之貪污與公務員之貪污..及縣市議員及縣市長之貪污...及立法委員之貪污...及職訓技術士證照評測考試之貪污.要關監獄25年...
1.根據罪刑法定主義及貪污治罪條例...警察之貪污與公務員之貪污..及縣市議員及縣市長之貪污...及立法委員之貪污...及職訓技術士證照評測考試之貪污.要關監獄25年...要加重其刑1/2..變成要關35年
2.最後..是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之法官及檢察官嗆白的..要關加重其刑1/2..變成要關35年
3.根據罪刑法定主義及貪污治罪條例..國防部之成員之貪污.戰爭時期貪污是唯一死刑.無戰爭要關監獄25年...要加重其刑1/2..變成要關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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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770905 時間: 2017-7-8 01:45 PM
只要不是死刑都有辦法提早出來
有$$萬事都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