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車壇新聞] 107 年台北市交通新制,提供行車事故影像可獲獎勵金 [列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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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asd 時間: 2018-1-3 09:30 PM 標題: 107 年台北市交通新制,提供行車事故影像可獲獎勵金
邁入 2018 年,台北市政府在近日也公布了民國 107 年與民生攸關的六項新制度,其中在交通方面,台北市交通局擬訂將提供行車事故影像獎勵金,此外自行車違規拖吊將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
交通局表示,新年起針對違停自行車遭拖吊移置者,領取時需繳交移置、保管費。移置費為每輛車每次一百元,保管費為第一小時免費,之後每十二小時廿五元,並採累進計費。交通局提醒,為確保交通安全、維護生活環境及用路人權益,自行車不可停放之路段或區域,包括已實施「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之路段、收費的機車停車格地區。
此外為鼓勵民眾提供行車影像,協助釐清事故責任,訂定「台北市提供車輛行車事故影像獎勵金核發要點」,凡民眾提供行車影像,有助於行車事故鑑定者,酌發每案 1000 元獎勵金。
今日起開始實施的 2018 年台北市六項民生新制如下:
衛生局:台北市補助國小學童免費專業視力檢查,國小免費專業視力檢查項目新增國小五年級學童。
環保局:環保兩用袋(專用垃圾袋與購物用塑膠袋合一)上路,台北市的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以及連鎖便利店業僅提供環保兩用袋。
交通局:提供行車事故影像獎勵金,為鼓勵民眾提供行車影像,協助釐清事故責任,訂定「台北市提供車輛行車事故影像獎勵金核發要點」,凡民眾提供行車影像,有助於行車事故鑑定者,酌發每案 1000 元獎勵金。
交通局:自行車違規拖吊將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為改善違停自行車亂象及維護自行車停車秩序,依「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針對違規自行車遭拖吊移置者,需繳交移置、保管費。
地政局:舊建築「陽台」補登一起來,早期未登記「陽台」之舊建物,民眾可先至台北市建管處申請竣工平面圖影本並加註後陽台,洽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