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哈拉] 汽車後向安全椅 可降低7成兒童死亡 [列印本頁]
作者:
trish 時間: 2019-4-3 02:41 AM 標題: 汽車後向安全椅 可降低7成兒童死亡
[台灣醒報記者施養正台北報導]「去年共有962名12歲以下兒童因交通事故死傷。」立委蔣萬安2日指出,瑞典及美國已規定2歲以下兒童須使用「後向安全座椅」,台灣卻遲遲未跟進。他強調,0-2歲的嬰兒頸部發育未完全,發生事故時若使用傳統前向式安全椅,易導致幼兒頸椎斷裂,希望交通部盡快研議修法。
蔣萬安說,據交通部統計,去年共有962名兒童因交通事故而死傷,進一步比較近5年數據,使用保護裝備的兒童在事故中皆無死亡,反之則有16位死亡。據美國兒科醫學會研究,後向乘坐比前向乘坐的安全性更高出75%,當事故發生時,前者可降低73%的頸部撞擊力,有效減緩傷害。
他指出,因0-2歲的幼兒頸部骨骼發育未完全,若使用前向式安全椅,在事故時易因「甩鞭效應」而造成脖子斷裂,以現今醫療水準尚無法醫治,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1歲或10公斤以下幼兒才須配置後向安全椅,希望政府能提高標準至2歲,以加強維護兒童乘車安全。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文瑞表示,現行法律分為兩類,一為規範1歲或10公斤以下幼兒使用後向式安全椅,二為規範4歲以下及10-18公斤之兒童須坐後座,後者並未強制規定使用「後向式」。但為維護交通安全,交通部願意與經濟部及衛福部討論,研議提高使用後向式安全椅的規範年齡。
「超過8成家長同意延長乘坐後向式年齡。」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基金會於今年3月統計,在超過1000份的有效問卷中,有87%的家長表示使用過安全坐椅,其中更有超過80%的家長同意延長幼兒乘坐後向式年齡至2歲。她說,瑞典早已在1960年將年齡延長至4歲,美國加州及紐約也已跟進,反觀我國法規規範不全,希望交通部盡快研擬修法。
廠商代表呂慕林則提醒,家長在安裝後向式安全椅時,不能將安全椅放置前座,且前腳架必須落地固定,安全帶也應用手指測量緊度,切勿放太鬆。他也建議,若幼兒對剛買的安全椅不習慣,可先放置家中讓小孩試坐,逐漸熟悉座椅的感覺,且行車約2小時即應讓幼兒離座舒緩,不然小孩容易不耐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