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油品] 廢油處理..一事 [列印本頁]
作者:
kevin018 時間: 2007-4-25 06:55 PM 標題: 廢油處理..一事
行政院環保署:本署依「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規定,向潤滑油之製造、輸入、販賣業者收取每公升0.487元之回收清除處理費用,消費者購買機油時,販賣業者已將回收清除處理費轉嫁至機油售價中,是以,汽機車保修廠不得另以「廢機油處理費」名義向消費者收取費用。請台端檢具詳細資料(時間、地點、收據)向本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業務三組檢舉反應。聯絡電話:02-23705888 轉業務三組另外最新解釋:消費者汽機車送保修廠維修保養自備機油者,是否需另繳廢機油處理費?
作者:
承恩 時間: 2007-4-25 07:00 PM
那下次原廠收的話可以檢舉囉,但是買機油要開利發票囉?
作者:
MiG29 時間: 2007-4-25 07:23 PM
原廠一定會開其他名目來逃避...
所以最好是...錄音...呵~~~
作者:
joe1164 時間: 2007-4-25 10:06 PM
原帖由 kevin018 於 2007-4-25 06:55 PM 發表
行政院環保署:本署依「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規定,向潤滑油之製造、輸入、販賣業者收取每公升0.487元之回收清除處理費用,消費者購買機油時,販賣業者已將回收清除處理費轉嫁至機油售價中,是以,汽 ...
因為你機油不是向原廠買的.所以要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