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ochun0119 於 2007-9-3 00:33 發表
那小麥,你公司請人的標準是什麼?
我女朋友在綠點不是很順,她今年犯太歲;明明公司沒工作,還被處長唸一直坐在位子上。
不然瑞鴻也可以,他說他大概再2周,就可以拆固定板了。
1.要有車(汽車)因為是外勤工作~我們的工作區域由
苗栗縣市~嘉義縣市.
2.對工作會思考有點頭腦的~腦筋會轉彎的...(出門在外做出包很麻煩的).
3.懂的自我安排工作與自我管理.
4.刻苦耐勞,能搬重物有源源不斷的體力與能量.
5.偶而(大年節)能配合白天及深夜工作.
6.對薪資待遇不計較者.
7.對電腦及各項文書系統有概念者.
8.對服務業及廣告行銷有興趣者.
9.個性溫和不會與人發生爭執事件者.
10.樂觀積極者.
總歸一句:
只要自認是有車(有時必須載運物品)且不計較糧食還要有點頭腦的不死小強都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