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owen 於 2007-4-18 01:35 AM 發表
汐止火車站...廣場前有一條...好像叫 信義路.. 就是大同路..跨..鐵軌..到..忠孝東路 的那一條...
那邊是四線道..可以併排...車輛.....比較OK....
火車站..路口...有監視器...好像是直接..通到警察局.... ...
還好啦 沒做壞事情沒關係的
到時候說互相不認識就好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 95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ㄧ者,處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這下子警察的自由心證粉重要了)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油門輕輕就超過啦)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佳訓嘿嘿嘿)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兩輛以上之汽機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
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機車駕駛人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違反第一款,第二款行為者,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三個月,再次違反第一款者,沒入該汽機車.
這些我們都沒有 所以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