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檔 | 收藏
點閱數:3,077
[綜合討論] 台灣的高速公路還有警察伯伯
   csh10445

90cc菜籃族
文章 169
用戶失蹤天數 805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桃園縣 平鎮市 
發表於 2011-8-21 09:39 AM 
這種事情以前新聞有報導過,只要證明高公局有過失就可申請理賠。
此話怎講,當高速公路上有異物影響行車安全,則高工局有義務排除,若沒有排除而導致傷亡就可追究瀆職。
這樣的規定下是有其條件的,高公局必須 "得知" 有異物在車道上且未於規定時間內排除(沒記錯是兩小時內)。

換個角度想,若是車道上有異物,可是經過的人都沒有報案,那高公局自然不會得知有異物,就不會有瀆職的問題,自然也不可能申請國賠。
可是ㄋ,要是異物發生後有人報案,而兩小時(不太確定是否為兩小時)內高公局沒有排除,而導致傷亡事件,則可申請國賠。

問題是我怎知道有沒有人通報???? 說真的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去調閱通報紀錄~~~~~
為了大家安全,看到車道有怪東西,就撥個電話吧~~~~


 
   RC (阿西哥)

版主
文章 23302
用戶失蹤天數 930
點數 161   戰績 2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新店區 來自 你心裡
發表於 2011-8-21 10:04 AM 
警察不是冷漠
因為這不是警察的職權
高速公路警察不是理賠專員
他只是很老實的告訴你現實的情況

高速公路警察的工作
應該是維持國道暢通
保障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 等等工作
清掃馬路應該不是警察工作之一
幫你申請國賠好像也不是警察的工作

除非有人因此而傷亡
那就是刑事案件
警察就有義務調查此事件
進而找出元兇
又或者你親眼看到
哪個大貨車掉下此掉落物
報警並且告知員警車牌
警察就有義務去攔這台車

高速公路上危機四伏
跟車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
以避免突發狀況發生
而無足夠的應變能力
儘量讓自己能看的更遠很重要
天氣有晴有雨
很多事情也不會總是一帆風順
意外總是發生在你意想不到的情境下
往往我們總是覺得怎麼可能但他就是發生了
所以我開高速公路一定全神貫注
這也是你我為何選FOCUS的原因不是嗎?
如果你今天開的是很輕的日本小車應該會飛....
***************************************************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公路警察局亦針對此項違規行為加強取締,
確保用路人行車安全與順暢。

如果你覺得罰太輕,那應該向交通部反應,要他們改成掉一次抓到罰10萬,其中提供2萬檢舉獎金,並且立委全數通過!
我想很快的,大貨車就不會再掉東西了......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