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男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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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蛇都沒有 ...
基本上初步鑑定報告要一個月才會有結果,不一定雙方都有肇責,但是你朋友受傷的部分,根據刑法284條過失傷害的部分可以提告,但是要在事故發生6個月內向發生事故當地分局偵查隊或是法院提出告訴,如果對方願意和解就可以提出索賠,大家協調賠償金額,如果無法達成和解,告對方過失傷害,對方一定會被判刑,應該會役科罰金,並留下案底...我上個月被撞也還沒處理,我可是一點肇責都沒有,對方駕照逾期.向左轉向時未注意左後方來車...所以我傷口要美白除斑的費用都要對方賠.還有記住保險公司不是當事人,要達成和解的是事故雙方的當事人,也就是兩造的駕駛...所以求償的部分還是跟對方駕駛有關,跟保險公司無關,保險公司只能依據投保的內容和鑑定報告的肇責部分進行理賠...這部分要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