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毛 發表:
可是照你這樣講的話 消費者好吃 ...
基本上這種訂金付訂的方式在消費型態是主觀式消費,意思就是決定權在消費者手上,所以上述才有提到訂金付訂是你與店家同意之下做的動作,另外,建議你有空的話看一下付訂的收據不知道有沒有註明日期呢??一般來說單據的追塑時間為一年,簡單講就是你購買任何東西,店家最多幫你保留你所訂購的東西一年,如時間超過基本上都是無條件不退訂,還有你與店家做付訂的動作時,有沒有第三公證者(你朋友或是家人或是店家老闆 or 其他人)為此訂金收據單做見證或是單上簽名??如果當初沒有的話就相當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