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先看對方處理的誠意。(假設,"錢"拿不出來...數目不夠!?)
再準備下一步...(不過,大傳,你當下應該有報警吧?單子(三聯單有留著嗎?))
基本上能夠協調就調好!因為鬧大了很浪費時間?
當然也可以馬上到警察局,說要提告,不調了,反正對方沒誠意!
醫療單據、精神賠償費、修車費用等等。(要是對方有保險,那可能更好。)
當初應該沒有馬上跟條子說要告他"肇事逃逸"吧?(沒有的話,可能會被當一般案件處理掉),條子都愛吃案...
只能,安慰你,先等車車回來吧!不過,不給換ST前後保,還真有點忿忿不平...
先獅子大開口吧!修車費有保險公司去討,醫療、精神賠償、請假看醫生、沒有去工作賺錢、跑警局、跑法院等等,這些名目都可以拿來當作要錢的。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