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開車的不高尚,騎機車的也不高尚,
這問題根本與高不高尚無關!
當初蓋高速公路的目的~~
就是要提高行車速度來降低長程的開車時間,
也因為速度高,單純給汽車走"相對"安全些
(相對於機車及腳踏車)
試問一下.....在高速(時速超過90)的狀況下,
騎機車被汽車撞了,機車騎士喪命的機率有多大?
即使有戴安全帽.....應該也很容易喪命吧!
高速公路上都是快車,機車被撞倒了很容易噴到旁邊的車道,
旁邊車道的後車速度那麼快,容易急停煞車不壓到機車騎士嗎?
這個問題應該要考慮吧~~~壓到的話應該當場就掛點了!
台灣人不守規矩的習慣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
汽車及機車都一樣,這樣的狀況大概也修正不回來了
但不可否認的~~汽車畢竟是安全性比較好(對駕駛者的人身安全而言),
光是汽車都已經這麼多的事故造成傷亡了,
若機車再進高速公路來穿梭......結果預料的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