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9
是的,每個車廠都有他們的評估,也有可能像您所說的提前幾年就申請了,但就以福特汽車的間歇式雨刷來看,當年發明者被福特雇用,騙他到福特公司上班,把他利用完之後,就把他踢出去,後來因為他兒子買了一套雨刷回來,才發現他們根本就是用他的專利,還騙他到公司上班這麼多年,到最後還把他炒了,他不服上訴,法院判福特要賠給發明者:
$1020萬+1億2000萬+16億=17億3020萬美元 (和福特汽車公司整個訴訟,包括告訴和解金、懲罰性賠償、專利權利金的總和)
這些金額也只是福特一家而已,期他車廠用的部分都沒有算進來。大廠做法就是這樣,跟我們這些個人戶耗時間,看誰資本粗。
而且現金大陸對於他們國家內部的智慧財產權相當重視,如:喬登體育、ipad...。都是大陸保護自己國家智慧財產例子。
專利內部現路也有可能改個線路、改個零件等等,就可以規避,如果各位車友們有這方面的專業人才,可以到我們官網看一下我們的專利,是否有可能規避,謝謝。